Re: [新聞] 高雄氣爆二審大逆轉 過失責任全在高雄市政府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Justin)時間5年前 (2020/04/25 17:52), 5年前編輯推噓5(508)
留言13則, 6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這個案子比你舉例還扯喔 因為年久失修的管線 根本是廠商私有的 管線在先 然後高雄市政府才做排水箱涵 然後最後是管線年久失修 破洞讓石化原料跑到箱涵裡面 最後才造成爆炸 法院是怪你公務員驗收 28年前 沒有爬下去看有沒有管線穿越箱涵情形 但其實那個年代 管線穿越箱涵 熟悉業界都知道是常態.. 四寸的管線那時候應該沒有人會覺得會影響排水吧 所以例子應該是 車廠 車主 保養廠 等等人員通通無罪 是車子停的公有停車場 以及發生事情的道路 當初28年前的土木承辦公務員有罪 是你們土木公務員沒有設定屏障 讓這些設計不良車輛不能進入 或沒有立號誌牌8+9不能開車 乖乖去土城蹲吧 ※ 引述《BlackCoal (居士隱埋偏仕)》之銘言: : 問一下唷,如果有一台車,當初煞車系統設計不良,在特定開車環境下會造成煞車失靈 : 。然後有個車主買了二手車,開了28年都從來沒有維修保養檢查,結果今天因為路口紅 : 綠燈壞掉,車主超快速開過去不巧煞車失靈撞死人了,請問誰最該負責任? : 1.車主 : 2.保養廠 : 3.賣車的原廠 : 4.組裝車子的工人 : 5.車廠負責最後檢查品管的人 : 純閒聊 : ---- : Sent from BePTT on my Xiaomi Redmi Note 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1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87808336.A.C23.html ※ 編輯: justinXD (180.204.163.200 臺灣), 04/25/2020 17:57:58

04/25 17:56, 5年前 , 1F
很無言的判決。但從現在起,我們改正。
04/25 17:56, 1F

04/25 18:16, 5年前 , 2F
造成爆炸的是管線,結果路人甲箱涵當替死鬼?
04/25 18:16, 2F

04/25 20:18, 5年前 , 3F
沒有箱涵就會沒空間所以就不會爆炸嗎?
04/25 20:18, 3F

04/25 21:16, 5年前 , 4F
不能用老百性的口吻,其實大家說換法律爭點就是不作為保
04/25 21:16, 4F

04/25 21:16, 5年前 , 5F
證人地位長達28年?律師想的到這點,真妙,但更妙這法官
04/25 21:16, 5F

04/25 21:16, 5年前 , 6F
還買帳XD
04/25 21:16, 6F

04/25 21:26, 5年前 , 7F
這判決結果真的很令人訝異,無言以對。
04/25 21:26, 7F

04/25 21:52, 5年前 , 8F
奇怪28年前的事還能追訴?
04/25 21:52, 8F

04/25 22:14, 5年前 , 9F
不作為行為繼續中,繼續犯
04/25 22:14, 9F

04/25 22:16, 5年前 , 10F
就像你限制一個人自由限制了28年
04/25 22:16, 10F

04/25 22:26, 5年前 , 11F
你拿美工刀劃傷同學,沒有馬上幫他治療,然後過了28年
04/25 22:26, 11F

04/25 22:26, 5年前 , 12F
他和別人械鬥時,舊傷復發失血過多死了,你是唯一有罪
04/25 22:26, 12F

04/25 22:26, 5年前 , 13F
的,28年後砍他的無罪。純閒聊
04/25 22:26,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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