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交警石明謹兼任球評賺二百八十三萬元 降級改敘罰款廿萬元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Heinrich)時間2年前 (2021/07/22 20:38), 編輯推噓41(4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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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11432 : 交警石明謹兼任球評賺二百八十三萬元 降級改敘罰款廿萬元 : 110-07-21 : 〔記者吳政峰/臺北報導〕臺北市警局交通大隊警員石明謹不只是網紅,也曾在電視擔任球評,去年被人檢舉兼職。懲戒法院審理後,認定他上電視一百九十次,獲取二百八十三萬元報酬,確實違法兼職,廿一日判他降一級改敘,並罰款廿萬元。 : 石明謹八十六年七月一日起擔任交大警員,一○二年二月廿五日起配賦萬華分隊迄今,但一百年至一○七年間,在未經服務機關核准情況下,擔任愛爾達電視臺足球賽事評論員,共出席一百九十次,受領車馬費二百八十三萬三千八百五十元。 : 懲戒法院另發現,石明謹一○八年一月十日起擔任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委員(任期自一○八年一月十日起至一一二年十月五日止),每次出席單場會議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約一千一百元,迄今年五月十八日止,已出席五次,共領取五千四百元 : 懲戒法院審理後,認定石明謹的兩項業外收入屬於兼職,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不得兼職的規定。上述違法行為,雖非執行職務行為,但懲戒法院仍認為已足以讓民眾有公務員不專心公務、政府機關公務紀律鬆散的不良觀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 石明謹不否認擔任球評並受領報酬,及擔任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委員且受領出席費及車馬費,懲戒法院審酌事證明確、報酬多達二百八十餘萬元、石明謹坦認其事,評議後判他降一級改敘,並罰款廿萬元,可上訴。 : 此外,石明謹擔任足球協會「一○五年全國少年盃」及「一○五年全國學童盃」的執法裁判計五次,受領裁判費六千三百元,因未被移送懲戒,故懲戒法院無從審理。 : 本案承審庭為懲戒法庭第一審第二庭,由審判長張清埤、陪席法官邵燕玲、受命法官呂丹玉組成。 台北市警察局送出去的書面報告很有問題啊,裡面寫「未經服務機關核准情況」? 石員上電視台當球評又不是一兩個月的事了,已經十幾年了阿,未經服務機關核准 這種屁話也敢寫進報告,我看是以前核准過現在翻臉不認人了。 https://tinyurl.com/w8tj4cez 2010還有新聞採訪,當時的大安分局長還力挺說沒有違法,警政署督察室主任也說 沒有違規,過了11年大安分局就突然發現違法了趕快送懲戒法院? 法官見解獨特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最好笑的是機關首長,明擺著在石員退休前 要搞人。 https://www.facebook.com/tpcmax/posts/10159256127778260 有人說要我寫個聲明稿,這樣比較不用應付那些一直打電話來的記者,我想我還是簡單寫 一下好了。 1.這個案子懲戒法院只看了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書面報告,沒有開庭,沒有當面聽取我的 說明,也沒有傳喚任何相關的證人,直接做出判決,我的律師團會依法提出上訴。 2.8年轉播190次,平均一年大概23次多一點,一個月還不到兩次,扣掉世界盃或奧運期間 較為密集的轉播,一年其實就十幾二十次,我並沒有領固定薪資,是一場比賽一場比賽領 車馬費,雖然我應該小有知名度,但是因為這樣而認定是「經常性」、「持續性」的職務 ,跟兼賣保險兼跑外送兼賣安麗的很多公務員相比,應該還不算什麼。 3.在中華足協擔任無給職的紀律委員,而且還不是足協的常設組織,兩年半總共開會五次 ,領了5400元,這樣也算違法兼職,我應該也算是史無前例的可憐血汗兼職了。 4.對於懲戒法院說我「足以讓民眾有公務員不專心公務,政府機關公務紀律鬆散之不良觀 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這點我是不認同的,我對自己有足夠的自信,不管是對於我 處理案件的當事人,或是整個政府的信譽,我相信「石明謹」三個字拿出來,都不會污辱 到公務員,也不會損害政府信譽,我甚至自認過去二十年我所做的事情,對於公務員形象 是正面提升,所以被懲戒,我也不會對過去所做的事感到後悔。 5.有人問這樣會不會影響你接下來的心情,影響你評球、演講、寫文章、辦雜誌,請大家 放心,不會的,先不說判決確定之前,都是無罪的,說真的就算判決確定,這也不是什麼 罪啦!我會繼續做我該做的事,在台灣能搞體育的,不會這麼容易被干擾。 6.將近十年好像拿了兩百多萬,其實都花光了,我花在足球上面的錢,比我得到的要多很 多,我不是在邀功,而是對我自己的評價,至少我覺得我沒有愧對台灣的足壇朋友,拿得 並不心虛。 大概就這樣,差不多要募款籌訴訟費了,我看義賣簽名照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94.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26957481.A.FE9.html

07/22 20:52, 2年前 , 1F
機關都不背書了 那就是穩輸了。 除非保留當初的簽呈
07/22 20:52, 1F

07/22 20:53, 2年前 , 2F
建議以後每換個機關首長就重簽 新首長不替舊首長背書 常見
07/22 20:53, 2F

07/22 20:57, 2年前 , 3F
說不定新的不讓他去啊!其實這種每次都要簽,就像參加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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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20:59, 2年前 , 4F
賣簽名照可能多揹一條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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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21:13, 2年前 , 5F
石哥加油,推倒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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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21:18, 2年前 , 6F
還是老話:簽准了沒? 柏拉圖式的簽准? 心心相映的簽准?
07/22 21:18, 6F

07/22 21:20, 2年前 , 7F
我主管每新學期要兼課都要再簽到人事一次;想橫著走是在
07/22 21:20, 7F

07/22 21:21, 2年前 , 8F
長官沒換人的前提下,前任紅人下任可不一定買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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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21:44, 2年前 , 9F
那重點就不是罰款,而是退休金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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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22:15, 2年前 , 10F
薪水低、砍年金、不給兼職、逼人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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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22:30, 2年前 , 11F
我覺得應該沒有很多公務員兼賣保險兼跑外送兼賣安麗啦
07/22 22:30, 11F

07/22 23:01, 2年前 , 12F
還在簽准喔?幫政府、高官護航打跟自己一樣到基層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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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23:01, 2年前 , 13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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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 23:36, 2年前 , 14F
換首長就要重簽?是人治還是法治…好吧是特別權力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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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0:03, 2年前 , 15F
新北市政府 有賣安麗的普考公務員 有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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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5:28, 2年前 , 16F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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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6:09, 2年前 , 17F
學弟從研博都是著名球評,後來本土到外商,年薪快五百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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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6:09, 2年前 , 18F
成家了,都還是在寫,那是興趣!通常啥本事都沒的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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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6:09, 2年前 , 19F
人家多才多藝都是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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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7:01, 2年前 , 20F
技術面看,應該也會有人提醒(檢舉)他,但不知道是太忙還
07/23 07:01, 20F

07/23 07:03, 2年前 , 21F
是懶得"補正"...這球處理得不太好呀。
07/23 07:03, 21F

07/23 07:04, 2年前 , 22F
兼差就定型稿複製貼上改改日期而已,降級算判很重呀...
07/23 07:04, 22F

07/23 07:08, 2年前 , 23F
得罪方丈,加熱心民眾....去校園,補習班兼職多的比什麼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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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7:59, 2年前 , 24F
補習班名師每週上四小時,結果視訊函授班效果乘以N,怎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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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7:59, 2年前 , 25F
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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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8:26, 2年前 , 26F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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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9:03, 2年前 , 27F
難道每年都要簽准一次?以這種比率算經常性持續性嗎?年改
07/23 09:03, 27F

07/23 09:03, 2年前 , 28F
要放寬兼職了吧!
07/23 09:03, 28F

07/23 09:08, 2年前 , 29F
從嚴他也可以要你每次都要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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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9:10, 2年前 , 30F
我覺得乾脆被告一告申請釋憲
07/23 09:10, 30F

07/23 09:11, 2年前 , 31F
趁現在奧運年全國還在口頭支持運動,占一下難得的民氣可用
07/23 09:11, 31F

07/23 09:13, 2年前 , 32F
當然一定會有人說公務員享相對福利保障就要有相應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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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9:15, 2年前 , 33F
那就表示公務員福利保障跟這些限制是掛鉤的,那憑啥年改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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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9:15, 2年前 , 34F
刪保障,卻把所有限制全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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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9:25, 2年前 , 35F
嘻哈公務員4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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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9:55, 2年前 , 36F
簽准個屁 無關業務用自己時間還需要簽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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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3 09:58, 2年前 , 37F
打到聲請釋憲拜託 趁這時候把工會一起弄起來他媽的
07/23 09:58, 37F

07/23 11:01, 2年前 , 38F
公家出席費現在都馬2000、2500,開5次拿5400也太少
07/23 11:01, 38F

07/23 12:34, 2年前 , 39F
支持釋憲一波
07/23 12:34, 39F

07/23 12:43, 2年前 , 40F
還好賺得不夠多肯爭訟,要是像04b那樣…直接拍拍屁股閃了
07/23 12:43, 40F

07/23 14:28, 2年前 , 41F
贊成釋憲
07/23 14:28, 41F

07/23 15:24, 2年前 , 42F
07/23 15:24, 42F

07/23 15:37, 2年前 , 43F
問一下 石員案的判決原文上網了沒?剛剛一時沒查到...
07/23 15:37, 43F

07/23 15:39, 2年前 , 44F
以及 兼職類型與否的認定很雜 先前有網友列出一個集錦
07/23 15:39, 44F

07/23 15:40, 2年前 , 45F
條列的很多類型的函釋要旨 想重看 請問有人記得網址嗎
07/23 15:40, 45F

07/23 19:39, 2年前 , 46F
石的聲譽高於一般鴿子平均值很多吧
07/23 19:39, 46F

07/23 22:00, 2年前 , 47F
支持左盃!!
07/23 22:00, 47F

07/24 00:21, 2年前 , 48F
釋憲到底
07/24 00:21, 48F

07/24 01:43, 2年前 , 49F
不然就明知簽不過,因熱愛足球所以一肩扛了,真爺們!
07/24 01:43, 49F

07/24 01:46, 2年前 , 50F
但甭期待無情的台灣足球界...警察杯杯還是捧好鐵飯碗吧
07/24 01:46, 50F

07/24 01:51, 2年前 , 51F
動不動拱人去釋憲的跟一進門就喊著要找市長的差不多...
07/24 01:51, 51F

07/24 08:50, 2年前 , 52F
不釋憲,怎麼會有釋字第785號「公務人員訴訟權保障及
07/24 08:50, 52F

07/24 08:50, 2年前 , 53F
外勤消防人員勤休方式與超勤補償案」?難不成期待考試
07/24 08:50, 53F

07/24 08:50, 2年前 , 54F
院及人事總處主動改革或釋出善意?
07/24 08:50, 54F

07/24 12:26, 2年前 , 55F
支持釋憲
07/24 12:26, 55F

07/24 13:45, 2年前 , 56F
支持釋憲
07/24 13:45, 56F

07/24 14:31, 2年前 , 57F
學長加油
07/24 14:31, 57F

07/24 15:23, 2年前 , 58F
加油 支持打上去
07/24 15:23, 58F

07/24 15:25, 2年前 , 59F
釋憲正規管道有什麼問題?不爭取權利會掉下來喔?
07/24 15:25, 59F

07/24 15:43, 2年前 , 60F
加油
07/24 15:43, 60F

07/24 19:40, 2年前 , 61F
沒想到無固定支薪也能被檢舉 絕對支持抗爭啦
07/24 19:40, 61F

07/24 19:41, 2年前 , 62F
簽准我真的很好齊全台灣有幾件事能過的
07/24 19:41, 62F

07/24 21:02, 2年前 , 63F
一審判決->釋憲...我是不是太久沒讀書改了? 好吧快去
07/24 21:02, 63F

07/24 21:42, 2年前 , 64F
懲戒法院是一級二審,二審跟一般的最高法院一樣是法律審
07/24 21:42, 64F

07/24 21:42, 2年前 , 65F
至於釋憲,最終應該就會被裁定不受理
07/24 21:42, 65F

07/24 21:43, 2年前 , 66F
有人舉2010的認定,但....."現在是民國幾年了呢?"
07/24 21:43, 66F

07/24 21:44, 2年前 , 67F
2010 是民國99年,換言之,有人拿99年以前的認定來包容
07/24 21:44, 67F

07/24 21:44, 2年前 , 68F
2010以後的行為都屬於非兼職行為? 呵呵~~~~~
07/24 21:44, 68F

07/24 21:44, 2年前 , 69F
都沒人發現到差異點嘛????
07/24 21:44, 69F

07/24 22:56, 2年前 , 70F
所以是沒簽陳具體兼職期間和次數嗎? 逾此範圍一律違法?
07/24 22:56, 70F

07/25 19:10, 2年前 , 71F
支持繼續打到釋憲,這年代公務員不能兼職真的是惡法,
07/25 19:10, 71F

07/25 19:10, 2年前 , 72F
政府不調薪,是要公務員被通膨壓死嗎
07/25 19:10, 72F

07/25 21:29, 2年前 , 73F
4年多,共5次出席 (領出席費+車馬費),這樣認定為兼職?
07/25 21:29, 73F

07/25 21:29, 2年前 , 74F
單就這一項,就值得上訴
07/25 21:29, 74F

07/25 21:30, 2年前 , 75F
或,以此為標準,不知道要逼死多少大學教授......
07/25 21:30, 75F

07/25 23:25, 2年前 , 76F
樓上,您是來帶風向,故意不提190次的球評兼職嗎???
07/25 23:25, 76F

07/26 01:32, 2年前 , 77F
支持您,小時候還存錢買過好幾期的足球主義嗚嗚嗚
07/26 01:32, 77F

07/26 10:02, 2年前 , 78F
加油呀~
07/26 10:02, 78F

07/26 22:44, 2年前 , 79F
To:M大,君不見「認定石明謹的兩項業外收入屬於兼職」
07/26 22:44, 79F

07/26 22:45, 2年前 , 80F
(懲戒法院審理後.....)
07/26 22:45, 80F

07/27 14:57, 2年前 , 81F
挺好笑的,你覺得前者才是重點,還是後者才是重點???
07/27 14:57, 81F

07/27 14:58, 2年前 , 82F
要是今天沒有那190次,層級會到懲戒法院???
07/27 14:58, 82F

07/27 14:58, 2年前 , 83F
四年五次出席,領個幾千塊,就夠讓懲戒法院下判決???
07/27 14:58, 83F

07/27 14:59, 2年前 , 84F
先搞清楚孰輕孰重吧
07/27 14:59, 84F

07/27 15:00, 2年前 , 85F
所以才說你特別只挑四年五次出席來講,猶如刻意帶風向
07/27 15:00, 85F

07/27 15:01, 2年前 , 86F
懂了嗎????
07/27 15:01, 86F

07/27 15:04, 2年前 , 87F
而你說四年五次所以要上訴??上訴內容一體性耶
07/27 15:04, 87F

07/27 15:05, 2年前 , 88F
法院又沒分開判190次球評罰多少,5次出席罰多少
07/27 15:05, 88F

07/27 15:05, 2年前 , 89F
而且懲戒二審庭是法律審,你要拿啥指責一審裁判違反法令?
07/27 15:05, 89F

07/27 15:06, 2年前 , 90F
懲戒二審是不看你違反的事實行為值多少懲罰
07/27 15:06, 90F

07/27 18:20, 2年前 , 91F
推石盃
07/27 18:20, 91F

07/28 16:09, 2年前 , 92F
懲戒法院還真雲端
07/28 16:09, 92F
文章代碼(AID): #1W-MQf_f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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