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專業加給表五與表十一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Klose)時間2年前 (2023/01/17 22:31), 編輯推噓6(605)
留言11則, 7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請教問題請適當模糊細節,例如人事時地物 已經有多位板友發文後被自己同事主管認出 公務員圈子很小,不想黑掉或背處分請慎重 另若您為公務人員,建議勿於上班時間發文 ----------以上提醒可刪除-------------- 如題, 想請教各位前輩與先進,爬文了一下,看到表11與表5的適用對象,心中有些疑問, 就是在地檢署當行政人員(含人事、會計、政風等)是領表11? 那如果是在矯正署當行政人員(含人事、會計、政風等)不是領表11,也非領表5,那是屬於 表??? 換言之,扣除地域加給(金、馬、澎)及央行或金管會上班外, 行政人員(如一般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會計等)要在同期當中領較多的話.. 就是選在法院及地檢署上班囉?不含法務部矯正署,是這樣嗎? 還是說我的認知有錯,表5僅限法制人員,不含所謂的行政人員,是這個意思嗎? 總結:行政人員要領最多,就是填法院或地檢署??? 再次確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103.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73965917.A.F14.html

01/17 22:35, 2年前 , 1F
我們政府直接了當告訴你,行政就是沒專業,只配領表一
01/17 22:35, 1F

01/17 23:27, 2年前 , 2F
表11所謂行政人員,應該只是括號那幾種,一般行政就不是。
01/17 23:27, 2F

01/17 23:30, 2年前 , 3F
想領加給還是轉職系比較快
01/17 23:30, 3F

01/17 23:34, 2年前 , 4F
表11附則4,有提到法院錄事、庭務員領表1。
01/17 23:34, 4F

01/17 23:35, 2年前 , 5F
洗個在職法律系學位,就可以轉法制領表五了
01/17 23:35, 5F

01/17 23:49, 2年前 , 6F
所以矯正署的人事、廉政、會計領表1?跟地檢署有差?
01/17 23:49, 6F

01/18 00:57, 2年前 , 7F
在主文忘了說聲謝謝,先向所有回覆大大說聲「感謝」啦
01/18 00:57, 7F

01/18 06:42, 2年前 , 8F
都表一 不是業務單位
01/18 06:42, 8F

01/18 07:15, 2年前 , 9F
院檢的人會政領表11,但司法行政職系的錄事庭務員領表1
01/18 07:15, 9F

01/18 07:15, 2年前 , 10F
!表11不包含矯正署及所屬機關。
01/18 07:15, 10F

01/18 07:17, 2年前 , 11F
更正,不包含矯正署及所屬機關的行政人員
01/18 07:17, 11F
文章代碼(AID): #1Znh5TyK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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