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招標規範與企劃書不一致時之驗收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一步一腳印)時間4天前 (2024/12/29 22:15),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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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ota (llll)》之銘言: : : → aremegu: 需求單位認為契約書2.符合招標文件即可 12/29 12:54 : : → aremegu: 但採購單位認為要以企劃書規定為主 12/29 12:55 : 大部分的機關會把服務建議書裝訂進去契約 : 我覺得這是大部分機關, 一開始亂做, 一代沿一代, : 後面的人想要把它拿掉, 就拿不掉了(契約內不放服務建議書) : 放了就是會有這種壞處, 很容易前後不一致 : 當然定型稿已經有寫前後不一致的處理順序, 所以不是沒辦法解決, : 但整份契約搞得很亂, 看了就想笑 : ps: 要放也是放, 廠商後續的執行計畫書,.... 但我還是覺得全部都不放 : 才是好的, 回歸當初的招標規範(有些單位叫需求說明書)就好 : -------------------------------------------------------- : 回到這件: : 採購單位是對的, 主要是在但書,... 契約明訂2.招標文件之內容優於投標文件之內容。 但投標文件之內容經機關審定優於招標文件之內容者,不在此限。 採購單位怎麼是對的? : 如果你沒審過沒同意, 為什麼會放進契約? 既然放進契約, 機關評審是評審出符合需要廠商,找出優先議價的廠商, 而非審定投標文件之企劃書(服務建議書)優於招標規範 : 當然適用但書 我認為適用但書的情況是另外簽准企劃書中優於招標規範的地方 那部分才適用但書 : ps: 當然應要凹說, 雖然放契約書, 但那只是參考文件也是可以, : 硬要廠商拿 100過來,... 廠商去訴訟: 這就列爭點而已 (機關有一定機率會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94.1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35481749.A.2F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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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意你說的,機關評審是評審出優先議價廠商,是各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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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間的比較。審定服務建議書是否優於招標文件這件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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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開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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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SLcLBx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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