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商調修法9月25日公布施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0.0)時間4小時前 (2025/09/26 09:18), 編輯推噓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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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唯一不確定的就是辦理重大專案業務,就原本草案的修法說明,也僅是舉例說明"辦理 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的部分。 究竟何為"重大"何為"專案",均是不確定法律概念,如果機關長官恣意裁量認定某項業務即 是重大專案業務,即使後續真的去提復審,有機會翻盤,但被擋商調之事實已成,還因為提 復審,導致本身在機關內黑掉...... 個人淺見是這個銓敘部早晚要再弄出一個函釋的,不期待在修法說明能夠說明的多清楚,但 不管是修法說明或是後續真的有函示,如果扯一個讓機關本權責處置裁量的字眼......那根 本跟沒放寬商調一樣。 反正我一律加到6個月,不能等你家的事,試問到底一般機關會願意等人家6個月?我相信有 ,但極度稀有吧! 考慮從總統府那邊陳情下去,讓總統府去發交,或多或少才會重視一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8.225.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58849531.A.DB5.html

09/26 09:45, 3小時前 , 1F
這個陳述意見書都有提,但是最終是折衷妥協下的結果
09/26 09:45, 1F

09/26 09:45, 3小時前 , 2F
09/26 09:45, 2F

09/26 09:57, 3小時前 , 3F
有開重大專案加班上限,且有實際加班事實,會比較符
09/26 09:57, 3F

09/26 09:57, 3小時前 , 4F
合重大專案的定義嗎?
09/26 09:57, 4F

09/26 10:12, 3小時前 , 5F
如果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機構執行重大專案
09/26 10:12, 5F

09/26 10:12, 3小時前 , 6F
獎勵要點中寫的,執行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處理災
09/26 10:12, 6F

09/26 10:12, 3小時前 , 7F
害防救或重大突發事件、完成重大建設或業務跟辦理
09/26 10:12, 7F

09/26 10:12, 3小時前 , 8F
其他重大事項,有效促進社會發展及民生福祉。然後
09/26 10:12, 8F

09/26 10:12, 3小時前 , 9F
國發會也有重大建設的定義,但好像至少要10億以上
09/26 10:12, 9F

09/26 10:12, 3小時前 , 10F
,不知可否這樣參照
09/26 10:12, 10F

09/26 11:25, 2小時前 , 11F
黑掉才好走,都要走了還怕黑掉?
09/26 11:25, 11F
文章代碼(AID): #1erUdxsr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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