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離職交接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jhnny)時間13年前 (2013/03/28 01:23),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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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xfordGOD (牛津神)》之銘言: 我前陣子離職(走快一個月了),離職手續和交接都辦完了 最近公司主機發生問題導致產品不能運作,    打電話過來,要我過去一趟,但是我不打算過去,    公司就說這是之前的資安問題,不來的話,公司要採取法律途徑什麼的,    而且是請公司的助理打電話跟我講..... 我還真不知道,這樣犯什麼罪....= = : 這點不用擔心 : 我以前也是遇過這情形 : 所以請列出交接清單,例如20個項目 : 這20個項目旁邊須留兩個空格 : 等妳教完他後,在那兩個空格中,你們各自簽名 : 然後呢 將這份清單交給他的上司 (應該會是你的上司) : 說這新人我已經交接完畢了,還有任何問題再請他提出 有可能還有什麼沒教到的 : (這份清單列出去之前先印一份起來留底) : 沒問題的話 就是辦離職手續了~~大概是這樣子做.. : ※ 引述《yijuin (小珮子)》之銘言: : : 本人已經在20天前告知公司要離職 : : 但主管覺得我交接只需要一星期就足夠 : : 因此只在我最後到職日的一星期找新人來 : : 但新人好像得了重感冒 : : 我星期五最後到職日~但新人卻連請2天假 : : 我明天也休假因此不能交接 : : 這幾天新人狀況也很不好 : : 說實在的我的工作內容很多很繁雜 : : 就是主管一直覺得我的都很簡單 : : 現在很擔心星期五最後一天無法全部東西都交接完成 : : 公司會不會藉由這理由扣押我三月份的薪水 : : 或是不簽交接手續之類的 : : 假設公司扣押薪水我可以去勞工局申訴嗎? : :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7.189.118 ※ 編輯: jhnny 來自: 114.27.189.118 (03/28 01:23) ※ 編輯: jhnny 來自: 114.27.189.118 (03/28 01:24)

03/28 01:43, , 1F
我被公司胡亂告過,最後原告全輸;我除了浪費時間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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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1:44, , 2F
沒有花錢請律師,連狀子都自己寫。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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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1:44, , 3F
之所在;要不是家裡人覺得這樣不好,我根本不怕這種亂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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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1:47, , 4F
我是不怕啦,因為我也想知道這樣會被告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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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1:48, , 5F
但是我最後一個月的薪水應該領不到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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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02:36, , 6F
我猜是個資法 他們搞不定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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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5:57, , 7F
1天1萬出的起我就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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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20:59, , 8F
根本不用理前公司, 因為是老闆(主管)願意放你走的, 有事當然
03/28 20:59, 8F

03/28 21:00, , 9F
是老闆或職務交接人要扛.
03/28 21:00,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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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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