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資遣費高薪低報的勞工極端保障法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Remark)時間7年前 (2017/12/13 00:05), 7年前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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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ltmisia (魔女)》之銘言: : https://m.facebook.com/momoge : 想起一個奇特的案例跟大家分享,這是一個勞工自己檢舉自己的案子。 : 有個勞工被資遣,資遣後很不爽,於是拿自己薪水袋來研究,發現有玄機,就是自己每 : 月領的跟勞保投保薪資有差距,被高薪低報了。 : 高薪低報表示你的勞保投保薪資被低估,「好處」是你可以少繳一點保費,壞處是會影 : 你的資遣費、退休金、育嬰津貼、失業給付之類有的沒的,我承認不少勞工為了少繳保 : 甚至要求雇主高薪低報,但這絕對是違法的,而且對雇主非常不利。 : 所以都會提醒雇主不要為了幾十塊錢跟自己事業過不去。 : 勞工可以做的手段,一是調解,基本上都有公式可以直接計算,可以拿回差價,也是比 : 正常的手段,其實我們還滿常做這種事情的,連公式都背起來。 : 但這樣勞工覺得還是不爽,因為他只拿回「原本就該拿的錢」。 : 於是他很天才的用了「向國稅局檢舉自己逃漏稅」這招。 : 因為高薪低報(這個案子是有些薪水用現金給付沒列入扣繳,如果全額列入這招就沒用 : ),所以涉嫌逃漏稅。 : 對商家而言,惹勞保局健保局都是小事,惹國稅局就慘了。 : 結果一查下去,發現這勞工還真的逃漏稅--其實也沒多少錢,但這表示雇主協助逃漏稅 : 還涉嫌為造文書,而勞健保低報,也涉及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至於差額必須補繳還 : 罰款就不用講了。 : 逼得老闆主動找勞工談,想辦法和解,當然,除了原本的賠償,還有和解金一筆…… : 我當然不鼓勵大家做這種事,但只要有心,你會發現法律條文對資方是非常嚴格的,勞 : 絕不是沒有手段可以運用。 : 這也是為何,我們平常諮詢的對象,資方常常比勞方還多,他們怕死這種事情了。 : 當然也有不怕死的惡劣資方,但像種的更要去跟他談,談了就有證據,不談反而沒證據 : 附帶一題,還真有資方以為自己「什麼資料都沒有」你就拿我沒折,其實正好相反,法 : 規定雇主有一大堆資料保存義務,光沒資料你就要被罰一堆,然後變成勞方說法足以採 : ,只會更倒楣。 : 但不是沒有風險 : 以下是討論 : 反對意見 : 簡單來說就是懶得理他,因為真要攤開,最後這勞工也賠不起,在有限損失下妥協算是 : 的運氣,並不是他站得住腳。 : 違規高薪低報要扯偽造文書很牽強,更不能解釋為惡意。去檢舉自己逃稅為了證明未領 : 的所得係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是有明確意圖的行為。 : 之後資方可提出的告訴很多,只是拿不到錢,沒人有空陪他玩。 : 版主回覆 : 沒有虛報啊!他的確領這麼多,從頭到尾勞工沒有造假喔! : 對資方的確本來只有行政罰沒錯,資方本來賭爛想說倒楣繳一繳就好,是後面勞工跟上 : 圖使公務員登載不符--所得稅、勞保費、健保費三個都登載不符的威脅才麻煩,因為這 : 是有實際案例的,雇主找個律師問就知道有多麻煩。 : 但勞方可是一點問題都沒有,你根本不能反告他什麼,他只是承認自己繳的稅有短少而 : --而短少的原因是雇主。 想請教一下低所得人口群是否不適用 扣除額的部份303K(有錯請告知) 要逃漏稅的話得要有稅可逃才算對吧 那303/14=21.6k 或303/13=23.3k 或303/12=25.2k 107年度 330k/14=23.5k 330k/13=25.3k 330k/12=27.5k 向國稅局檢舉自己逃漏稅此法 等同於明年領基本薪資與22k的勞動階級不適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0.34.1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13094755.A.646.html

12/13 01:22, 7年前 , 1F
扣除額明年又要提高了 33萬以下免繳稅
12/13 01:22, 1F
感謝 ※ 編輯: rtyujlk (1.170.34.166), 12/13/2017 09:13:30

12/18 02:46, 7年前 , 2F
代表33萬以下是低收入人口.
12/18 02:46, 2F
文章代碼(AID): #1QB_vZP6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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