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請問離職1個多月復職,年資&特休的計算?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145×154÷DB7)時間6年前 (2018/06/14 23:06), 編輯推噓5(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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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所稱之「因故」,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釋,係指中止契約之事由, 該等事由可因法律規定或本契約自由之合意而成立。 二者之共同點為無可歸責於當事人一方之事由存在。 辭職係單獨行為,與前項要件不合 勞基法第十條所稱「因故停止履行」,不包括終止契約, 而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二規定及其施行細則第五條第一項規定: 勞工工作年資自受僱之日起算,如有終止契約情形,另再受僱者, 係成立新勞動契約,其工作年資自應重新計算。 簡單說,不定期契約勞工有終止契約情形, 不論資遣、離職、解僱、退休或其他終止契約事由,亦不論中斷期間多久, 經僱主再僱用者,應係成立新的勞動契約,其工作年資係重新計算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七年七月二十三日臺﹙七十七﹚勞動二字第一五八六七號函 勞工自請離職,原有勞動契約已經終止,未滿三個月再進入原公司服務,新勞動契約已成 立,其年資如無合併計算之約定,自應重新起算,而無勞動基準法第十條之適用。 也就是你可以談,但依法不行... ※ 引述《aidylUranus (噗噗)》之銘言: : 如題,想請問前一個多月自請離職,最近復職, : 年資&特休可合併計算嗎? : 今天人資是跟我說年資&特休都要重算~是要依公司規定嗎? : 復職前忘了問這個問題了~ : 在網路有看到此法條 : 勞基法§10: : 定期契約屆滿後或不定期契約因故停止履行後, : 未滿三個月而訂定新約或繼續履行原約時,勞工前後工作年資,應合併計算。 : 有爬一些網路文章,但日期都較舊 : 可合併計算(O) : 20171027律師建議合併 : 20160506有法院判決意旨 : 跟不可合併計算的文章(X) : 20130510ptt歸零&跟公司談都有 : 20100626歸零 : 請問這個問題有確定的法令依據(§10)讓我可以跟人資談嗎? : 或是要再跟公司談?或是必須照公司規定? : 謝謝~ -- 小美上初中的時候,教數學的女老師就告訴她說:以後長大找男朋友要找腳比較大的。 為什麼呢? 小美疑惑地問到。 數學老師推了下眼鏡說:因為小角對小邊,大角對大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01.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28988809.A.AF1.html

06/14 23:27, 6年前 , 1F
感謝你的回覆! 我也有看到這段文字
06/14 23:27, 1F

06/14 23:28, 6年前 , 2F
但又有查到曾有法院判決依據離職也算因故停止?
06/14 23:28, 2F

06/14 23:28, 6年前 , 3F
(法院實務採擴張解釋)?
06/14 23:28, 3F

06/14 23:35, 6年前 , 4F
那你就去告啊,告你現在的公司,看他要不要讓你合併
06/14 23:35, 4F

06/14 23:35, 6年前 , 5F
你看判決下來前,你能不能還在公司活著
06/14 23:35, 5F

06/14 23:39, 6年前 , 6F
你應該先協調看看,如果不行就找更上級的協調
06/14 23:39, 6F

06/14 23:39, 6年前 , 7F
不然你拿這些判例給人資看,只會被討厭吧
06/14 23:39, 7F

06/14 23:41, 6年前 , 8F
感謝你的建議,但不想走到告這一步,想先談
06/14 23:41, 8F

06/14 23:41, 6年前 , 9F
之前公司晚報勞保一個月我就貼勞基法給人資看
06/14 23:41, 9F

06/14 23:41, 6年前 , 10F
應該就已經被討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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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3:43, 6年前 , 11F
這不是本來就公司願不願意認定嗎?是要告公司什麼?
06/14 23:43, 11F

06/14 23:46, 6年前 , 12F
晚報勞保是違法,合併年資是公司福利,性質根本不同
06/14 23:46, 12F

06/14 23:47, 6年前 , 13F
既然是自請離職再回去,也要看是公司叫你回去(比較可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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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3:47, 6年前 , 14F
列年資),還是你自己回去的吧!要談也是回去前談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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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3:50, 6年前 , 15F
cm1241公司找我回去,對 沒有先跟公司談
06/14 23:50, 15F

06/14 23:56, 6年前 , 16F
那公司找你回去,你當然跟公司談啊,談不攏就走人就是,
06/14 23:56, 16F

06/14 23:56, 6年前 , 17F
我覺得這個拿法例來跟公司談...?除非你很肯定你引用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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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4 23:56, 6年前 , 18F
,不然很容易黑或談崩
06/14 23:56, 18F

06/14 23:59, 6年前 , 19F
可是已經進來了@@ 謝謝你的建議! 我會想清楚再講
06/14 23:59, 19F

06/15 00:01, 6年前 , 20F
進去了就是跟主管談,說發現年資沒合併到,能否請主管協助
06/15 00:01, 20F

06/15 00:01, 6年前 , 21F
處理,真的公司談崩,要嘛認了,要嘛走人,被找回去還不認
06/15 00:01, 21F

06/15 00:01, 6年前 , 22F
你的年資,這公司有什麼好待的
06/15 00:01, 22F

06/15 00:11, 6年前 , 23F
好的,我會再跟主管談,謝謝你的建議!!
06/15 00:11, 23F

06/16 09:58, 6年前 , 24F
只要它需要你,hr會配合處理
06/16 09:58, 24F

06/16 16:10, 6年前 , 25F
什麼叫要你回去又不認年資,事實上已經依程序離職,也
06/16 16:10, 25F

06/16 16:10, 6年前 , 26F
等同雙方勞動契約結束,人家認不認在於「願不願意」
06/16 16:10, 26F

06/16 16:10, 6年前 , 27F
而不是「合不合法」,樓上那位怎麼不乾脆說公司找你回
06/16 16:10, 27F

06/16 16:10, 6年前 , 28F
去又不養你全家順便外加專車接送,這公司還有待的必要
06/16 16:10, 28F

06/16 16:10, 6年前 , 29F
嗎? 什麼都當人家應該給你的,怎麼不自己投資創業當
06/16 16:10, 29F

06/16 16:10, 6年前 , 30F
老闆看看遇到這種要求感受是如何?既沒壓榨年資也沒苛
06/16 16:10, 30F

06/16 16:10, 6年前 , 31F
刻計算還能被這樣形容,看樣子台灣慣老闆跟慣員工比
06/16 16:10, 31F

06/16 16:10, 6年前 , 32F
例差不多
06/16 16:10, 32F

06/16 16:11, 6年前 , 33F
有時候看到這種奇葩回應跟亂鼓舞的方式真的覺得很可
06/16 16:11, 33F

06/16 16:11, 6年前 , 34F
06/16 16:11, 34F
文章代碼(AID): #1R8eI9hn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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