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大家怎麼看待博弈產業,假如你不是工程師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專注)時間6年前 (2019/07/17 19:46), 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3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剛好看到報導者有專題, 轉個一小段來,其他就請版友移駕連結閱讀吧。 btw我蠻喜歡這個獨立媒體的,推薦一下。 至於工作,我會建議險錢不是不能賺,要2N再去賺。 3萬台灣年輕人,如何成為中國線上博弈產業的重要拼圖 連做文字客服都會走向觸法懸崖 https://www.twreporter.org/a/online-gambling-industry-taiwan-role 高利潤背後揮之不去的觸法風險 模糊、低調、混亂或是曖昧,在優異福利以外,這些形容 全都是員工們在博弈產業線上的共同感受。 投入線上博弈產業,他們做些什麼? 究竟這個產業是否合法?進入者的風險又是什麼? 晉麗明就坦言,「這個行業處於灰色地帶,且變動性很高 ,因為這些中國老闆有錢去投資,在經營管理上卻不嫻熟 ,導致沒有一套常規化的管理辦法,不僅組織鬆散,股權 和員工的組成也很複雜,是一個投機性質極高的超高利潤 行業。」 事實上,在經濟部公司登記裡,也沒有「線上博弈產業」 的營業項目代碼。他們以科技、軟體、客服等相關代碼向 政府登記註冊,但實際上做的卻是博弈相關服務。 政府沒有合法認可這個業務,那網路空間裡聚眾的線上博 弈,是否觸法? 《刑法》268條明定: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 博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曾任高雄地院法官的律師陳業鑫指出,台灣的線上博弈分 為硬體與軟體兩大部分,「硬體包含實體的機台供應等, 像供應拉斯維加斯賭具,不能說是賭博罪。但軟體如客服 ,就是違法的。」他進一步解釋,「例如客服在回答問題 的過程中,無異是參與了賭博的犯罪行為,沒有客服,賭 博程序不易完成,即使面對中國玩家,在台灣境內的行為 也會被追究,這都會成為觸犯賭博罪的共犯。」(註) 他強調,《洗錢防制法》第2條中也規範,意圖掩飾或隱 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 變更特定犯罪所得,就稱為洗錢行為,賭博也屬於上述的 「特定犯罪」的一項。 拒絕低薪的台灣年輕人,被博弈產業吸納,成為客服、設 計或技術人員。儘管抱著各種懷疑,卻抵不過主管的說服 :「後台鎖掉台灣IP」、「金流不在台灣」、「在菲律賓 有正式牌照」。對於工作漸漸習以為常後,更加不清楚自 己觸法的風險。 從隱晦的誘餌式、甚至詐騙式的招聘開始,不一而足,每 幾個月發放的豐厚獎金和升遷,更讓他們一腳跨入龐大的 博弈帝國內,成為體制運轉的必要零件。 有的人自我開解,說服自己沒有任何違法;有的人希望賺 兩三年的快錢就快快上岸;但也有人帶著憂慮,擔心尚未 透明合法的產業,會讓他們背上汙名,麻煩上身。 --                                                                           動動                     我的完美只有一個缺口,現在正在大量流動→  ̄ ̄ ̄ ̄ ̄ ̄ ̄ ̄ ̄ ̄ ̄ ̄ ̄ ̄ ̄ ̄ ̄ ̄ ̄ ̄ ̄ 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9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63363965.A.78C.html

07/18 01:39, 6年前 , 1F
好想進去,同學做博弈,公司年終是撒千元鈔在桌上...
07/18 01:39, 1F

07/18 11:25, 6年前 , 2F
撒幾張千元的年終還是比不上科技業
07/18 11:25, 2F

07/18 19:05, 6年前 , 3F
博弈撒得是7位數的千元鈔
07/18 19:05, 3F

07/27 22:09, 6年前 , 4F
科技業?差遠了
07/27 22:09, 4F
文章代碼(AID): #1TBmfzUC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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