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5月1日上路 歧視中高齡勞工最重罰150萬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陰人拜陰廟=小鬼拜大鬼~~)時間6年前 (2020/02/29 19:26), 6年前編輯推噓3(418)
留言13則, 10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1/1
https://udn.com/news/story/7269/4377123 2020-02-28 13:32 聯合晚報 /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中高齡勞工找工作免驚,雇主也要小心,千萬別歧視中高齡勞工。首部訂定「禁止年齡歧 視」專章法案「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行政院近日已核定5月1日勞動節生效實 施。雇主若在招募、考績、教育訓練等項目歧視中高齡勞工,最高可重罰150萬元。 立法院已在去年11月通過該法,是國內首部針對年滿45歲中高齡、及65歲以上高齡者的就 業專法。除雇主歧視中高齡勞工祭出重罰,若雇主認為非年齡歧視,必須負起舉證責任, 否則就認定年齡歧視。 現行就業服務法只明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黨派、性別、年 齡等為由,予以歧視,但中高齡專法更進一步具體訂定不得年齡歧視的項目,包括招募、 進用、、薪資、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較就業服務法更明確。為免新法5月上路後雇 主觸法,勞動部已經函請地方政府,加強向企業宣導。 中高齡就業專法去年即經立院三讀通過,但由於母法大都是宣示性做法,有待相關子法及 配套才能上路,因此實施時間由行政院政策決定,最近行政院已經正式核定生效日期為今 年5月1日。 有鑑於高齡勞工就業最大困難在於年齡歧視、社會刻板印象等問題,因此「中高齡者及高 齡者就業促進法」訂定「禁止年齡歧視」專章,禁止雇主因年齡因素歧視求職或受僱中高 齡者及高齡者,違者可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雖然就服法也有不得就業歧視規定,但未明訂歧視項目,也未訂定舉 證及雇主不得對申訴勞工調職及解僱。例如專法具體定義年齡歧視的「求職者或受僱者為 下列事項之直接或間接不利對待」,包括:一、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 陞遷等。二、教育、訓練或其他類似活動。三、薪資給付或各項福利措施。四、退休、資 遣、離職及解僱。 也就是說,專法明定雇主不得歧視具體項目,雇主只要在上述項目有歧視之嫌, 勞工都 可提出申訴。 為保護高齡勞工提出申訴,專法明定,雇主不得因受僱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提出申訴或協助 他人申訴,而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處分。若中高齡勞工申訴遭雇主調職或解僱,可 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應公布公司名稱或負責人姓名,並限期改善,若屆期 未能改善應按次處罰。 申訴最難部分在舉證,專法明定,中高齡勞工若就申訴差別待遇,雇主若主張差別待遇不 是年齡因素,必須由雇主負舉證責任。若確有年齡歧視,致當事人有損害,雇主要負賠償 責任。 如果上述差別待遇,是基於職務需求或特性,對年齡有特定限制或規定;或是薪資給付是 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年齡因素的正當理由等,則不屬年齡歧視。 -- 有些人的靈魂來自人道=>陽人 有些人的靈魂來自畜牲道或餓鬼道=>陰人 PS:修羅是陰人的原始狀態(未接受任何後天教育) 陽人的人性來自本性,陰人的人性來自後天教育 所以我只承認靈魂來自人道的人(陽人)才是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5.115.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82975583.A.4DF.html ※ 編輯: orz44444 (36.235.115.93 臺灣), 02/29/2020 19:26:37

02/29 19:29, 6年前 , 1F
這要怎麼舉證 歧視也不會讓你知道被歧視
02/29 19:29, 1F

02/29 20:52, 6年前 , 2F
支持65歲以上老人開聯結車、當空服員
02/29 20:52, 2F

02/29 21:18, 6年前 , 3F
查無不法謝謝
02/29 21:18, 3F

02/29 21:45, 6年前 , 4F
說個笑話,空服員滿滿都女的沒有兩性平權問題
02/29 21:45, 4F

02/29 22:54, 6年前 , 5F
以前的長榮航都沒事了......
02/29 22:54, 5F

03/01 00:02, 6年前 , 6F
換個證據先做好的理由不就得了
03/01 00:02, 6F

03/01 00:46, 6年前 , 7F
就別訂在條件裡面不就好了
03/01 00:46, 7F

03/01 00:47, 6年前 , 8F
公部門派遣:一樣找你面試,不讓你近來
03/01 00:47, 8F

03/01 00:47, 6年前 , 9F
私人公司:直接連找面試都沒有
03/01 00:47, 9F

03/01 00:59, 6年前 , 10F
吃過苦頭 後來還是開始願意收男的啦
03/01 00:59, 10F

03/01 06:13, 6年前 , 11F
把寄來的履歷表丟到回收桶裡.不算歧視.
03/01 06:13, 11F

03/01 06:14, 6年前 , 12F
不過紅包場裡不會有歧視.
03/01 06:14, 12F

03/01 15:57, 6年前 , 13F
重罰兩萬
03/01 15:57, 13F
文章代碼(AID): #1UMafVJV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UMafVJV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