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辭職提前告知日數計算方式已刪文
請教各位版眾
勞基法第15條、第16條規定,勞工連續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於10日前預告之。
我已於6/4告知6/15離職(提前10日)
但雇主表示不含例假日
要ㄠ到我端午節前(還可以免發端午節獎金)
請問這日數到底有沒有包含例假日?
懇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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