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不是觸犯所有法條都會被罰?
※ 引述《arokron (aro)》之銘言:
: 公司觸犯勞動基準法第二章勞動契約第11條,非有11條內五項情形,不得中止勞工勞動契
: 約。
: 我五項都不符合,公司也不符合資遣員工條件,莫名其妙被要求離職,公司態度惡劣不與
: 我溝通,人事打電話催我去總公司辦離職,但我沒觸犯勞動基準法,也沒觸犯公司工作守
: 則。
: 公司要這樣子我只好去勞工局檢舉,但勞基法第十一章罰則裡並沒有觸犯第11條的相關罰
: 則
: 所以這樣是即使我檢舉公司,公司也不會被罰?
: 有懂相關法律得人能幫我解答嗎
就我所知,除非你們有另訂契約,不然公司解雇員工並不違法,就像員工可隨時離開公司
一樣。
而且你們已撕破臉,主張雇傭關係存在其實也沒意義,你也不可能再回去上班。不如錢拿
一拿快找下一間公司。
你現在可以爭取的內容為:
資遣費
十天預告期工資
謀職假
另外,印象中公司沒提前向勞工局通報解雇事宜會有罰則的樣子,這部分你可以再查查看
。希望有幫到你,祝你找到下一個好公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0.114.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rviceInfo/M.1439902211.A.45A.html
推
08/31 02:44, , 1F
08/31 02:44, 1F
推
08/31 02:46, , 2F
08/31 02:46, 2F
推
08/31 02:52, , 3F
08/31 02:52, 3F
→
08/31 02:52, , 4F
08/31 02:52, 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ServiceInfo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