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不是觸犯所有法條都會被罰?

看板ServiceInfo (服務業)作者 (aro)時間10年前 (2015/08/21 00:44), 10年前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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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ingff0409 (~_~)》之銘言: : ※ 引述《arokron (aro)》之銘言: : : 公司觸犯勞動基準法第二章勞動契約第11條,非有11條內五項情形,不得中止勞工勞 : : 約。 : : 我五項都不符合,公司也不符合資遣員工條件,莫名其妙被要求離職,公司態度惡劣 : : 我溝通,人事打電話催我去總公司辦離職,但我沒觸犯勞動基準法,也沒觸犯公司工 : : 則。 : : 公司要這樣子我只好去勞工局檢舉,但勞基法第十一章罰則裡並沒有觸犯第11條的相 : : 則 : : 所以這樣是即使我檢舉公司,公司也不會被罰? : : 有懂相關法律得人能幫我解答嗎 : 就我所知,除非你們有另訂契約,不然公司解雇員工並不違法,就像員工可隨時離開公 : 一樣。 : 而且你們已撕破臉,主張雇傭關係存在其實也沒意義,你也不可能再回去上班。不如錢 : 一拿快找下一間公司。 : 你現在可以爭取的內容為: : 資遣費 : 十天預告期工資 : 謀職假 : 另外,印象中公司沒提前向勞工局通報解雇事宜會有罰則的樣子,這部分你可以再查查 : 。希望有幫到你,祝你找到下一個好公司! 我是上班到一半突然把我叫去談話,談完就要我可以走人了,根本沒有預告,也沒有通報 勞工局有資遣員工。 另外工作三個月以下要在幾天前預告資遣?法條只寫寫三個月以上要預告,那三個月以下 就不用預告? 預告期工資是什麼?我連預告都沒有,可以拿預告工資嗎? 請問資遣費最低計算是以月不為單位是嗎?就算做15天而已也可以領30天的資遣費? 一開始要求我辦“自願離職”,跟公司吵完後說會幫我開”非自願離職“,沒讓公司的開 成自願離職有辦法再多檢舉一條嗎?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39.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rviceInfo/M.1440089068.A.845.html ※ 編輯: arokron (111.249.133.85), 08/21/2015 14:02:32

08/21 18:06, , 1F
三個月內的確可以不用預告,而且也沒有預告期工資...
08/21 18:06, 1F

08/21 18:06, , 2F
但是資遣費還是要給,我印象中是以天來計算,只是不多
08/21 18:06, 2F

08/21 19:59, , 3F
我有查過勞基法,法條說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算。今天去
08/21 19:59, 3F

08/21 19:59, , 4F
總公司拿非自願離職書,完全沒跟我的提到資遣費,我沒提
08/21 19:59, 4F

08/21 19:59, , 5F
到公司也當沒這回事,剛好又再多一條我可以檢舉的
08/21 19:59, 5F

08/31 18:48, , 6F
應該要先釐清公司到底以什麼理由解僱吧…
08/31 18:48, 6F
文章代碼(AID): #1LrWFiX5 (Service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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