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當政府介入打壓新創公司

看板Soft_Job (軟體人)作者 (Guderian)時間12年前 (2014/04/06 02:19), 12年前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7/21 (看更多)
※ 引述《sedgewick (三分熟的鬧鐘)》之銘言: : ※ 引述《liddle (Guderian)》之銘言: : : 為什麼我會認為flyingV 做錯了 : : 服貿不是生活的全部,在一個未定體制下,這種明擺著準備違約的方式是十分破壞 : : 信任的.而我們要往前走,不僅需要體制外的力量,也需要體制內的體諒及支持. : : 櫃買中心算是政府單位內對startup友善的.不然要換金管會來管嗎? : : 這個在立法上可完全說得通喔.不過請先想想第三方支付的狀況 : 科科, 不是我要說... : 這個是非也顛倒得太兇了. : 怎麼會是一個接受實質審查而且被侵犯權利的對象應該「體諒對方」呢? : 二十年前我還在台大接受不曉得哪個老師開的反骨教育課程時... : (這門反骨教育好像叫做「法學概論」之類的. ) : 開宗明義就說了... : 「你應該時時刻刻監督那些公務機關, : 因為它們總是想著要擴大權力. 」 : 政府恐嚇大家說... : 「喂, 你們不聽話, 我就換一個更嚴格的來. 」 : 所以呢?我們大家就說好了退一步啊, 這也太.......... : 它明天還是會在另一件事情上面用同一招. : 而且還是有效. : : 為什麼我會認為 vDemocracy 做對了 : : 各位以為前面只有服貿要簽嗎? : : 那個 TPP 可是更可怕的案子 : : 要簽下去可得開放美豬,通過電信法第九條,撤除農業保護措施(像是休耕補助什麼的) : : 請習慣這類抗議行動 : : 當"台澎金馬關稅領域"以"已開發國家"身份加入WTO時,很多事情就會發生了 : : 不過那個時候只有白米炸彈客關心就是了 : 老實說我始終想不透這種邏輯... : 前面才說「要體諒並且服從威權統治」. : 怎麼這段又變成「你們繼續服從統治的話, 後面還有更可怕的. 」 : 誰能幫我解釋一下?非常卡彈. : : 華盛頓共識之後,沒有一個協議是開心簽署的. : : 這是soft_job就不展開資本主義的血腥擴張問題 : : 對貿易協議的抗議將是日常生活 : : 也是不得不然 : : 因為獲利者無論何國,從來沒去主動補償受害者.(金融業可是很安靜啊~) : : ----------- : : 當然可以從言論自由的角度來看 : : 我還可以列出大法官會議解釋來支持 : : 要是 flyingV 有錄音,還可以打違憲官司 : : 反正關於行政指導部分的行政行為要受何約制 : : 也是正在發展中的憲法與行政法課題 : : 可是我是不知道這要花多久時間啦 : : 更重要的是這會形成怎樣的氣氛? : : 這個氣氛真的有利於雷區甚多的startup 募資? : : 合作的前提是信任 : : 今天當然可以讓政府官員吃到苦頭 : : 可是人類自保是天性 : : 不讓你的合作夥伴有安全感,真的能走下去? : 破壞信任的到底是 flyingV 還是櫃買中心?我怎麼看都是後者. : 再強調一次. : 一個擁有實質審查權, 可以主動侵犯權益的機構... : 沒有資格說「你們這樣做, 會讓我們很為難」. : 這些公務員只是「為難」, 那些被侵犯權益的人卻可以到家破人亡的地步. : 不要再口口聲聲說要體諒這些當權者的走狗了. : 行政中立可是法律保障的權力, 是他們自己放棄的. : 現在要我們去體諒?今天「體諒」一個, 明天大概就要體諒一打了. : ──── : 只是話說回來... : 當我知道 flyingV 其實是無名小站裡面的人搞出來的. : 我實在是很想說「死好, 總算報應到了. 」 : 科科... 這沒有卡彈的地方啊 政府可不是一個整體,各單位有各單位的利益和考量 大家不會因為要抗議貿易協定去砸國防部雞蛋吧? 不管怎麼說,現在這就是一個高度爭議性的議題 flyingV為了這個爭議性的議題,去破壞和櫃買中心的信任 我不覺得這是值得的行為 當然大家上民法總則時,通常用的是王澤鑒的版本 開頭第一篇就是"為權利而鬥爭" 而大三開始的訴訟法還會教你還要考量訴訟成本 在討論主管機關的態度前 我們來想一下這次募資廣告的性質是什麼? 公益勸募?這是哪個合法的公益團體出面?符不符合這個團體的設立目的? 還是贈與?贈與稅誰要交? 股權性質就不討論了 這是一個並不在合作預想範圍中的事件 那這個時候當然可以選擇引爆事件以確立界限 可是就發展的角度言,真的是在"眾籌平台"解決這種事件的好時機嗎? 所以這是兩件事 1) 讓眾籌平台單純化,不涉入高度爭議性議題,因為本身就有一堆棘手問題了 2) 社運平台就專職化,要是被取締就不斷再搞一個.當然社運募資一樣有前面 的問題,可是就是賭政府不敢動嘛,甚至從這邊立法突破,然後舉輕以明重, 群眾募資得到法源基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18.20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oft_Job/M.1396721967.A.17F.html ※ 編輯: liddle (118.168.118.206), 04/06/2014 02:24:17

04/06 10:07, , 1F
這不是公益勸募,FlyingV和櫃買中心間也無此要求
04/06 10:07, 1F

04/06 10:08, , 2F
這文一開始就提了是針對 startup
04/06 10:08, 2F

04/06 10:47, , 3F
所以這件事的法律性質是什麼?很有趣而且是很重要的問題
04/06 10:47, 3F

04/06 10:49, , 4F
這件事的法律性質將決定是用何法律進行約制也將決定這件事
04/06 10:49, 4F

04/06 10:50, , 5F
到底是不是櫃管中心可管的案子,管轄權問題要先釐清
04/06 10:50, 5F
文章代碼(AID): #1JG4al5_ (Soft_Job)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JG4al5_ (Soft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