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才]麥奇數位誠徵 DevOps 成員(40K~80K)

看板Soft_Job (軟體人)作者 (雲淡風輕)時間9年前 (2016/01/01 23:37), 編輯推噓25(32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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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位版友有私訊問我一些問題,比較容易回覆的我都有先回覆了, 以下針對版主的問題做回覆,為方便大家閱讀,我回在最上方,還請見諒。 先針對是否違反勞基法的問題做回覆。 回文當天早上我到公司立刻跟法務與人資請教了相關的問題, 就法律部分,公司並未違反規定,加班跟九月禁假的新聞都是, 針對加班報補休,內容為根據勞資雙方協議出來的結果,加班以補休為主, 但若有員工希望領加班費而不要補休假,公司仍會提供給員工, 此條款在派遣員工轉正時也適用,補休假會直接折成薪資給員工, 在補休與加班費的選擇上,仍是有提供員工彈性的, 若不願相信需要進一步證實,我想勞動稽查員們定期都有在看PTT找該稽核的對象, 或者已經有版友做了檢舉,那就讓法律來證明吧。 九月禁假問題,法治單位確實也有來做過稽核與協調, 因有配套措施提供員工選擇,所以在法令上也並無不法之處, 此部分我就不多做說明了。 -----------這段是我個人感想------------ 我明白法律是最寬鬆的要求,滿足法令並不足以捍衛勞工權益, 我個人也很感謝各位對改善勞工權益的努力,為了跟各位對話, 也因此查了相關的法條,讓自己對這些知識有了更多的了解, 往後對勞工權益的部分我會有更多的著墨,讓台灣的環境變得更好。 --------------感想結束線--------------- 接著針對加班時數的問題,具體的平均工作時數不好算, 每個部門都有差異,先說明我們RD有三個班: 09-18 10-19 14-23 14-23的班先排除,因為他們相對較固定,不太會有超額的加班, 其他兩個班沒案子趕的話,下班時間到一小時內,應該人都不在了, 有部分的員工需要support 7*24的任務,大多也可以透過VPN連線回來處理。 另一種情況是要上大系統,為了降低風險會用離峰時段上線, 時間會安排在凌晨,但這些人上線的人員在前一天白天就不會上班, 凌晨上完線回家,隔天也大概都是下午才會進公司。 最後一種狀況就是趕案子,這不用多說,工作時數肯定是高於上述兩者, 這個週期一般不會超過一個月,也極少用到假日的時間來趕工, 有些人前一天10-11點離開,隔天可能直接請補休,下午一點才來, 所以他下班的時間晚,在總工作時數上,一天大約控制在10-11小時, 換算下來,可能平均每天加班2-3小時,有些特別趕的案子可能會再高些, 但我想均值應該在這上下。 為何不叫他早點下班早點來?我想很多工程師都有自己的最佳工作時間, 這就看個人了。 所以版主的問題,有沒有超過48小時的狀況,案子趕的時候會有的, 但就是如本文最前方所述,預設就是給予補休,若員工選擇加班費,則另做處理, 專案獎金是另一部分的變現,但不在大家關注議題,就不另外說明。 關於我的回文,版主不用特別m,我不會刪除,也不會要求刪除, 若我因此影響到公司,而公司真的因為此事而懲罰我,那是我自己會去承受的。 以上,我已經解釋了大家關心的違反勞基法問題,而版主已經說不歡迎我們繼續PO文, 所以針對公司的部分我不再多做說明,若有人想討論,歡迎私信給我,我還是會回你, 往下就是我個人的觀點了,這部分就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以下是我個人額外的看法-------------- 很多事情每個人有自己主觀的看法,本來就沒有一家公司可以讓所有人都適應, 一個人會選擇留在一家公司,有他留下來的原因, 而會離開的,也有他的原因,大家都是成年人,會自己去選擇。 但請不要因此去貶低那些待在這家公司工作的員工們, 你以為他們很奴性,那可能是你跟他們追求與在意的東西不同罷了, 就像有人會說台灣是鬼島,有人則說是寶島,這只是大家關注的觀點不同罷了, 我們公司的員工很多,大家都為自己人生的目標在努力, 有人求利,所以他選擇業務工作,努力加班衝業績, 有人求名,所以他選擇更難的工作,導致他花比別人更多的時間把事情做到完美, 有人求爽,所以他即便能力不錯,還是選擇一個前比較少,但相對輕鬆的工作, 這些人都沒有什麼錯,就是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可以不認同,但沒什麼立場批評。 有些老闆是知道你的價值,所以給你滿意的薪水, 有些老闆則是要等你證明你的價值,才會給你滿意的薪水, 有些員工是領多少錢,做多少事,有些員工則是做多少事,領多少錢, 身為員工都希望能有一個對員工最有利的的條件,老闆又何嘗不是? 捫心自問,你所在的公司是否真的每項都好?是否真的沒有能對員工更好的地方? 如果是,那真的非常恭喜你,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你是否又做了努力去改變它? 當你對那些願意去改善環境的人指指點點時,你又對自己所在的環境做了什麼? 我明白大家都希望台灣的勞工環境能更好,我也是, 否則我不需要在部落格上寫那麼多可能會得罪老闆的文章, 也不需要在公司裡推動變革,承受來自其他員工的攻擊或不諒解。 我的力量很小,但我努力在自己能做的範圍內做自己認為該做的事情, 有了團隊,我就要團隊跟我一起來努力做好它, 你說爭取更多的勞工權益,比別人高的薪資算嗎?獎金算嗎? 改善工作流程讓大家更好做事算嗎?讓大家有更多的學習成長算嗎? 爭取更多對專業的尊重算嗎?我覺得都算,而符合勞基法只是基本的。 針對這次的事件看到這個版有一定的號召及影響力,如果版友們願意一起努力, 或許台灣的軟體產業與勞工環境都會因此而有所改善。 ※ 引述《femlro (母豬教2號異端審問官)》之銘言: : : 針對這系列文章,我想了想,我還是來回應一下本篇文章,以免讓大家誤會了整間公司, : : 我是gipi(https://www.dotblogs.com.tw/jimmyyu),也是3/7號TutorABC徵才文的原PO。 : : 我從3/7號在板上PO了徵才文後,收到很多網友的履歷, : : 我都一一看過了,也從中錄取了幾位優秀的朋友,很感謝PTT網友們給予的機會。 : 我請問你錄取這些人有沒有按照勞基法付加班費? : 有沒有每周超時工作48小時以上? : 前面tomtang從來不回答我這問題, : 一直扯東扯西。 : : tomtang是我們部門中負責CM的主管,如果他的推文或回應有給各位帶來不愉快, : : 我先跟各位道歉,但往下的內容,我想把我們公司的一些狀況說清楚, : : 是非對錯,可以讓大家來判斷。 : : 目前我在TutorABC擔任RD Head,RD大大小小的事情大致我都有一定的決策權, : : 若對招募、工作內容或各類問題都可以問我, : : 除非涉及商業機密的問題,否則我一定會坦白的回答你, : : 如同我之前的徵才文所說,隱惡揚善這種事一點意義都沒有, : : 我現在騙了你,你進來後發現不是那麼一回事, : : 那就浪費了彼此的時間,公司也損失的名聲, : : 所以我要求我們負責面試的人員及主管,在面試時不用太過包裝,講事實就好了。 : : 要不要加班?有就有,沒有就沒有,誠實回答, : : 加班兇嗎?你們部門如果加的兇,就坦白說,如果很少,你也讓人家知道,不用隱瞞, : : 加班有加班費嗎?除少數如假日因特殊原因被要求來上班的,那就會有加班費,但平日的 : : 晚上沒有,但有補休,且在我的部門,我保證一定可以休的到, : 你講這個就違法了 : 我說得很清楚 : 台灣的勞動法規寫得很清楚 : 法令已經明確說明補休是勞工的選擇,不是雇主可以決定的事項 : 平日晚上沒有加班費這種就已經是明確的違法事證 : 所有的tutorABC員工都可以追溯五年內的加班費 : 法令都翻出來給你看了 : 貴公司有義務要把這些人的加班費通通拿出來還給他們 : 您RD主管不出來跟老闆說 : 全部加班費要依法還給所有員工(包含離職)嗎? : : 要值班或輪班嗎?這你要主動說明,不用人家來問,講清楚晚班是從14:00-23:00,大夜 : : oncall每通就是兩小時補休起跳, : : 系統很多legacy code嗎?有40-50%的ASP,剩下的50%是近兩年來逐步改成MVC的,說清楚 : : 讓人家知道我們有在進步, : 身為一個leader : 對企業的法律有沒有遵守不知道 : 結果還大辣辣這樣出來說給大家聽 就是違法 : : 資訊揭露的愈清楚,是好是壞大家就更清楚,決定權就在對方手上了, : 好啦,有員工願意看在高薪面子上 : 違法加班那是你們自己的事 : 我也不想管那麼多 : 反正2016/1/1一到 : 所有像貴公司這種沒有符合勞基法的企業一律禁止PO徵才文 : 管你估值八千億也一樣 : : 不需要欺瞞事實騙人家進來,對於他人有誤解的地方, : : 你也要解釋清楚讓面試者得到正確的資訊。 : : 什麼努力工作力求表現,這種決定很主觀,tomtang接受,但可能更多人是不接受的, : : 這是價值觀的差異,不見得有絕對的對錯,但若以公司的立場要求加班, : : 還告訴你這是在幫你自己爭取表現,那肯定是錯的, : : 所以這件事情,我想是tomtang自己個人的價值觀,他可以這樣鞭策自己,但不代表這是 : : 公司的硬規則或潛規則。 : : 我自己都寫過這種文章,我是怎麼看待加班這件事情,我想文章中我的立場表露無遺: : : http://www.managertoday.com.tw/articles/view/16086 : 他的價值觀who care? 他很重要嗎? : 我care的是你們違法還那麼大聲在這裡大聲嗆,你們有夠誇張! : 台灣是沒錯拉 : 超大比例都違法,但自許自己是估值高的新創公司 : 拿到一堆募資,對待勞工就是用這種標準? : 用補休來換加班費? 是誰告訴你可以這樣做的啊? : : 我舉個我自己的例子,我在8月份左右接下了global operation的owner角色,這個職務就 : : 是要負責系統7*24小時不能中斷, : : 簡單說就是要24小時on-call,在過去,可能就是幾個工程師輪流值大夜班,可能會在晚 : : 上三四點被叫醒處理系統問題, : : 但因系統太大,你也無法解決所有問題,你只能想辦法求援,但有時其他人因沒有輪到 : : on-call,所以不見得都會接電話,此時你只能乾等。 : : 我剛接下此任務時,總覺得這不是辦法,我想了解到底大夜都是在處理那些問題,所以我 : : 先要求把大夜的電話都轉接到我手機, : : 我親自接,判斷問題後找對應的人來處理,這樣大家在被叫醒時,要處理的問題肯定就是 : : 他負責的範疇,這樣子大家的壓力就輕了些,但我就累慘了, : : 此期間雖然有其他同事願意跟我一起分擔,但我始終認為把這些常見問題根除才是辦法, : : 我們大概花了兩個月的時間,把這些問題一一處理掉, : : 有些可以列入SOP讓技術支援部門自行排除的,我們也逐一補上了,約莫11月,大夜打電 : : 話給我跟我說系統有狀況的次數,已經屈指可數了。 : : 我的價值觀,我自己不願意做的,千萬別勉強部屬去做,如果非得做,一定要自己體會一 : : 下,並找出方法根除它,而不是丟給別人去承受。 : 所以跟你們平日不付加班費有什麼關係? : 你不領加班費?其他人就不用領? : 你很累,很辛苦,該跟你的老闆說,你違法了。 : 你對下屬很好,那請問你有沒有認真看過我在你PO文先前 : 針對勞基法企業應該如何遵守的規範? : 沒有,你只在乎你自己 : : 另外針對網友的幾個問題,我做一些補充, : : 1.薪水的問題 : : 每個職務的薪水都有差異,tomtang雖然說話不中聽愛當戰神, : : 但他的技術能力跟執行力是無庸置疑的, : : 他的常態薪資*12就已經超過150萬不少了,我們在薪資上不敢說最頂尖, : : 但我想還具有一定競爭力,能拿多少真的看個人的經歷與能力, : : 以DevOps來說,如果真的如版友所描述的熟手,我想我願意從100K以上開始談, : : 另外我們調薪也沒有限制一年只能調一次,我手下有個工程師因為持續都有突破, : : 一年調了三次也是有的,每次調整的幅度約在5-15%, : : 因為好手們就是值得這樣的薪資,這一點我是可以保證的。 : 所以薪資高成這樣子 : 結果平日加班加班費不給? : 你一個年領幾百萬薪水的主管不覺得荒謬嗎? : tomtang他爽,他不想領加班費 : 其他人想領,他們的權益呢? : : 2.人手不足又不補人 : : 我想這是很大的誤解,去年底的時候RD約60-70位, : : 現在光是台灣的RD就破200人了,兩岸超過240人, : : 明年RD的headcount是我整理的,人員得增額老闆一直沒有給我們太大的限制, : : 2016年兩岸加起來肯定是破300人, : : 所以在招募這件事情上,我們一直都有在進行, : : 沒有不補人手,靠凹員工加班來達成專案這種事, : : 純粹是我們所在的行業非常競爭,要每年突破3-5倍, : : 在步調上是很難緩下來的,不會因為人還沒補齊事情就停下來, : : 我近期也要求主管們在面試時要告知面試者,公司其實沒有太多閒缺, : : 但要說平均工時超過12小時,我想這真的是誤傳了, : : 除非有案子正要上線,大家等著離峰時段上版觀察, : : 否則晚上八點在古亭RD區,還看的到10個人應該算很稀奇了。 : : 過去我們可能有許許多多的需求不停擠進來,但這半年來, : : 我們已經教會RD leader如何去管理需求,如何去排定順序, : : 如何與需求方交涉,不可能的時程,deadline壓死人的案子已經少之又少了, : : 若RD leader無法溝通成功,我會親自來處理。 : 對我來說 : 不給加班費就是凹加班 : 就是非法的,補休再強調是勞工自願選擇 : 而且要開會決定,不是你可以決定 : 你不代表法律好嗎? : 你這些東西,貴公司員工拿去勞動部檢舉 : 基本上都準備開始要進入勞動檢查 : 所有勞基法的項目都要一一檢查了 : 包含打卡,出勤紀錄等等。 : : 3.系統架構很亂 : : 我自己也寫很多年程式,也設計的不少的架構,依我的角度來評斷我們自己的系統, : : 我是無法說出這做的很不錯這樣的違心之論,架構中固然有些可取之處, : : 但系統疊床架屋這件事確實讓我們蠻辛苦的, : : 一個表300個欄位這種設計大家說過多次,我想不需要特別再提, : : 過去團隊為了滿足operation上的要求,所以很多程式都靠寫死的方式來進行, : : 包含if / else寫了30種case的,這在系統中確實也存在,這沒必要做掩飾, : : 我想表達的是,爛code是有的,但我們已經改了一半以上的舊code, : : 甚至一些模組也都在今年重構了, : : 明年這個動作會繼續進行,對架構的討論也愈來愈細緻,從2016年的計劃中看來, : : 到年底ASP code的比例應該會降到20-30%左右,核心功能應該會全面被改寫了, : : 曾經我也是那個抱怨架構爛,維護耗時,改A錯B,還埋了很多bug在裡頭的人, : : 但我既然在這,我就必須要帶領團隊克服這些問題,如果我沒有足夠決心要做這件事, : : 我可以閉著眼睛得過且過,只要不出大trouble就好, : : 但這樣做,我跟我的member都不會做的開心, : : 現在已經有愈來愈多重視底層架構的團隊被建立, : : 我們在架構上的討論也愈來愈多且深入,正往好的方向在前進。 : : 4.開發環境與流程不健全 : : 這也是先前我們被詬病的問題,之前我們的版控工具有多套, : : 上版流程也不是自動化進行,dev/stage/production環境的差異性極高, : : 導致開發人員會花很多時間在此,我們在4-5月時一直討論這些問題, : : tomtang是在此時自己跳出來,說他可以解決這些問題, : : 我當時請他給我一份計畫,我往上提報,他說與其讓別人來做,不如他自己來, : : 成敗他願意一肩扛起,這是他的魄力,針對此事我是很佩服他的, : : 他約從8月開始動工改善我們整個建構管理的流程、機制與工具, : : 現在已經幫我們改善了8成問題, : : 往下就是自動化以及DevOps的工具導入與文化建立, : : 每一件都不簡單,但變革本來就沒有簡單的, : : 尤其要改變200多人的團隊更難,但不做肯定沒機會。 : : 5.流動率問題 : : 我不是每個人都認識,但8成的人我應該都認識, : : 就我今年自己簽過的離職單或者收到的離職通報,應該不到20件, : : 以200人的規模來說,從3月到現在,不到20件,這比例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 : 當然了,可以留的人我們都會盡力挽留,真的無法留下的,我也是祝福他。 : : 我在這邊10個月的時間,從帶10多人的團隊到現在帶超過150人, : : RD大大小小的事情我大概都碰過了, : : 若對我們有任何的建議,可以讓我知道,我有上線有空檔的時間一定會回應, : : 我有看到有版友在面試時有不好的經驗,反饋給我你碰到的狀況, : : 我會要求我們HR或招募主管做改進。 : : 此外這半年來,我們針對公司制度也做了很多的溝通, : : 希望能打造一個讓大家喜歡的環境, : : 有版友提到tomtang如果想改變,可以針對加班費的部分做些努力, : 我的是覺得超級無敵有夠好笑 : 加班費用努力的 : 那是"應該",不是靠你們努力 : 所有員工本來就應得的 : 結果你們拿著人家應得的勞動成果在這裡說要努力 : 這種事情是明天要立刻報告最高階主管 : 馬上補回五年內所有積欠的加班費 : 否則我可以跟你保證 : 你們所失去的商譽絕對"遠遠遠遠"大於 你們拿到的 : 這是法律問題與企業的商譽和社會責任 : 不是你努力 : 努力是努力改進程式架構,改進組織 : : 這塊或許是我們比較沒著墨的, : : 但我也讓大家知道我們所做的努力,以及被實現的成果: : : 1.外訓活動,預計於明年4月,針對績優同仁拉到旅遊景點或渡假村進行1-2天的活動,活 : : 動以team building為主 : : 2.內訓活動,邀請講師到公司內部進行教育訓練,明年是規劃了六次 : : 3.新人訓練/專業訓練,過去我們在訓練這塊著墨較少,部分團隊從今年都已經有正規個 : : 新人訓練,但我們想針對所有的新進人員進行更深入的訓練,目前是由我擔任負責人,我 : : 先針對講師進行2個月左右的training,確保訓練的品質夠好,我們非常在意這件事情 : : 4.上下班打卡的問題,近期老闆已經同意我們上下班打卡不影響考績,真正實現彈性工時 : : 這件事 : : 5.在家辦公制度,近期會由各部門輪流試行,依狀況進行調整 : : 6.專案獎金,針對需要衝時效或具有不可延遲類型的專案,我們一般會申請專案獎金,多 : : 少就看案子的規模與重要性而定 : : 上述內容不敢說比其他公司好,但這是我們努力爭取來的,而既然爭取的到, : : 也代表這是間能接受改變,願意持續增進員工福利的公司, : : 也是因為公司還有很多地方可以更好,也有很多值得我去學習去挑戰的, : : 這是一家估值超過10億美金,一年成長超過300%的公司, : : 有很多做法與制度一直都在挑戰與顛覆我的想像, : : 也是因為如此我願意接受它的不完美。 : 這有夠扯2 : 你扯一堆福利 : 結果加班費拿不出來? : 請問一間估值十億美元的公司,一年成長300%的公司 : 為什麼會拿不出加班費啊? : 為什麼會連勞基法都"不清楚"啊? : : 大家對TutorABC的不良印象以及批評,這我們欣然接受,我想我們還需要很多努力才能 : : 讓大家對我們改觀,這點我們團隊會繼續加油。 : : 最後,我是長期看Soft_Job版的的人,寫這篇其實有點沉重, : : 但我會清楚告知其他成員未來別再用公司名義在本版PO徵才文, : : 以示對各位版友的尊重,謝謝大家。 : : gipi : 你要PO本版也禁止 : 本版只歡迎遵守勞基法的公司來PO文 : 先把勞基法搞定看清楚再來吧 : 你們這公司真是太讓人吃驚了 : 2016還沒來 : 原來十億美元的公司是長這個樣子 : 有夠誇張你們 : 不要在我面前說你們沉重 : 你們身為RD主管 : 身為公司資深幹部 : 不告訴老闆違法,第一時間我善意提醒還嗆我 : 你們想過那些沒拿到加班費的人嗎? : 我管你多辛苦 : 每個人都上班工作本來就很辛苦 : 請問誰的錢來的很容易? : 就是台灣這些惡劣資方,連勞基法都不遵守的人 : 他們的錢來的最容易 : 現實就是這堆垃圾資方,因為算一算繳罰款比遵守便宜 : 於是反正處罰很輕讓他罰無所謂 : 然後台灣人就一起進入血汗,過勞的世界 : 我管你有什麼天大的理想要登陸火星還是拯救地球 : 連一個最基本的加班費給不出來 : 講那麼多 : 只是讓人嘲笑而已 : 九月 : 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15700/ : 還叫法務部PO這種禁止休假 : 真是笑死人了,厲害! : 你們法務要不要重請啊? : 學的是哪一國的法律? : 是誰告訴他可以禁止休假,公司補償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32.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51662657.A.DF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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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頭 不知道公司原來平日晚上可以領加班費,說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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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領得到我是不信的。還是說你知道但故意不講?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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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讓你的員工以為只能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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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說明, 不過不推連大頭都不知道公司制度 0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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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能力還不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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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的清楚,給推。 一樓有點對人不對事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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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公司那種低薪沒加班費的環境也沒因你改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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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解釋給推,滿好奇樓上幾位是對事還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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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很有誠意呀! 推樓主可以多為自己員工跟公司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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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幾位板友 真的不是對事 是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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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事啊 我之前也遇過有加班費制度的公司 但你是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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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 原因…就絕大部份人不知道原來有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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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你們要怎麼想我也無所謂就是了 反正我把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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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點提出來 剩下的就個人自己判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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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點把這篇發出來不就沒事了嗎? 現在火燒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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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貴公司來說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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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大部分的人只是對tomtang0406這個ID在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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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的態度感到不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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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話啊... 好多人都吃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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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有沒有給加班費 讓我們再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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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社會怎麼了 有誠意也會被扭曲成漂亮話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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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某版友的說法任何一間說會給加班費的公司是不是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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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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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意不能吃 加班費可以換飯吃.../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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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意是什麼東西? 我只相信事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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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版友一開始說在意的是加班費,現在又說只是不爽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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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言論,真是難捉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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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實際有沒有員工領過啊,例如我確定 MTK 領得很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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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up大, 我覺得社會可能要多點善良風氣, 先別這麼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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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指連大主管都不知道原來公司可以請領加班費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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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下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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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會給你 你不一定會得到啊 沒社會經驗的學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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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回c版友 不是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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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人不要太鄉愿 要基於事實來進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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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回給asd246的 不是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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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up大, 可能我沒遇過太多壞人, 但我也尊重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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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吃過許多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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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要查證也很困難 況且現在的板規也是PO文者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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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來說,台灣公司都只有嘴巴講得很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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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81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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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算週總工時數,當然要記錄。記錄跟申請通常是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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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公司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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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以前是上下班打卡 會計按照電腦紀錄直接發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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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不是軟體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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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出勤紀錄自己上網都查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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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選當然是選加班費囉 1.33倍 1.66倍 的差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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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日加班談個 2倍 也是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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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法務是不是故意的啦 法令的預設值可是"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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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本來就是跟打卡記錄一起自動算自動發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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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換補休 必須在加班後勞資雙方協商 不能事先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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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本來就應該自動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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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我理解了,因為我都是去不用打卡的,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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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來去的不用打卡的公司,都絕對可以準時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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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主觀的看法 守不守法也有主觀的看法嗎? 當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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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司制度熟不熟悉也是很主觀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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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主管連能不能報加班這麼基本都不知道.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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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解釋,推一個,至於當主管是否知道能報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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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是另外一個問題了,請大家不要混為一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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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待過的公司是在填加班單時,單子上有個選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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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己勾要補休或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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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選 合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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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你算對基層認真的主管, 希望能繼續監督公司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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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版友的現身說法來看公司應該是有潛規則,但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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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的規章制度它可能是有的,sufun應該也只是在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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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框架下做事。他是搞錯了些事情,也有出來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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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算是有個正反兩面的說法。剩下的就個人自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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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戰下去意義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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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誠意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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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出來說領到我再推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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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很難有十全十美的公司 只能慢慢進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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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依法要給才對 還要跪謝皇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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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要十全十美 那不可能 但要求最基本合法都是奢求?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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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對嗎?還要主管「特別去了解才知道合法」 看了我都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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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Argos 就連要戰個守法都有阻力 真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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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3:05, , 155F
是否為強迫加班領的到 自願加班領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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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23:32, , 156F
你現在該問問的是你們公司的公關,不單是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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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前三個月只能選這個班,且不太可能18準時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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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00:58, , 158F
但也不能否認部分單位的確能準時下班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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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00:15, , 159F
每一間公司一定都有加班費制度,但文化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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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00:05, , 160F
一堆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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