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才]麥奇數位誠徵 DevOps 成員(40K~80K)
有幾位版友有私訊問我一些問題,比較容易回覆的我都有先回覆了,
以下針對版主的問題做回覆,為方便大家閱讀,我回在最上方,還請見諒。
先針對是否違反勞基法的問題做回覆。
回文當天早上我到公司立刻跟法務與人資請教了相關的問題,
就法律部分,公司並未違反規定,加班跟九月禁假的新聞都是,
針對加班報補休,內容為根據勞資雙方協議出來的結果,加班以補休為主,
但若有員工希望領加班費而不要補休假,公司仍會提供給員工,
此條款在派遣員工轉正時也適用,補休假會直接折成薪資給員工,
在補休與加班費的選擇上,仍是有提供員工彈性的,
若不願相信需要進一步證實,我想勞動稽查員們定期都有在看PTT找該稽核的對象,
或者已經有版友做了檢舉,那就讓法律來證明吧。
九月禁假問題,法治單位確實也有來做過稽核與協調,
因有配套措施提供員工選擇,所以在法令上也並無不法之處,
此部分我就不多做說明了。
-----------這段是我個人感想------------
我明白法律是最寬鬆的要求,滿足法令並不足以捍衛勞工權益,
我個人也很感謝各位對改善勞工權益的努力,為了跟各位對話,
也因此查了相關的法條,讓自己對這些知識有了更多的了解,
往後對勞工權益的部分我會有更多的著墨,讓台灣的環境變得更好。
--------------感想結束線---------------
接著針對加班時數的問題,具體的平均工作時數不好算,
每個部門都有差異,先說明我們RD有三個班:
09-18
10-19
14-23
14-23的班先排除,因為他們相對較固定,不太會有超額的加班,
其他兩個班沒案子趕的話,下班時間到一小時內,應該人都不在了,
有部分的員工需要support 7*24的任務,大多也可以透過VPN連線回來處理。
另一種情況是要上大系統,為了降低風險會用離峰時段上線,
時間會安排在凌晨,但這些人上線的人員在前一天白天就不會上班,
凌晨上完線回家,隔天也大概都是下午才會進公司。
最後一種狀況就是趕案子,這不用多說,工作時數肯定是高於上述兩者,
這個週期一般不會超過一個月,也極少用到假日的時間來趕工,
有些人前一天10-11點離開,隔天可能直接請補休,下午一點才來,
所以他下班的時間晚,在總工作時數上,一天大約控制在10-11小時,
換算下來,可能平均每天加班2-3小時,有些特別趕的案子可能會再高些,
但我想均值應該在這上下。
為何不叫他早點下班早點來?我想很多工程師都有自己的最佳工作時間,
這就看個人了。
所以版主的問題,有沒有超過48小時的狀況,案子趕的時候會有的,
但就是如本文最前方所述,預設就是給予補休,若員工選擇加班費,則另做處理,
專案獎金是另一部分的變現,但不在大家關注議題,就不另外說明。
關於我的回文,版主不用特別m,我不會刪除,也不會要求刪除,
若我因此影響到公司,而公司真的因為此事而懲罰我,那是我自己會去承受的。
以上,我已經解釋了大家關心的違反勞基法問題,而版主已經說不歡迎我們繼續PO文,
所以針對公司的部分我不再多做說明,若有人想討論,歡迎私信給我,我還是會回你,
往下就是我個人的觀點了,這部分就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以下是我個人額外的看法--------------
很多事情每個人有自己主觀的看法,本來就沒有一家公司可以讓所有人都適應,
一個人會選擇留在一家公司,有他留下來的原因,
而會離開的,也有他的原因,大家都是成年人,會自己去選擇。
但請不要因此去貶低那些待在這家公司工作的員工們,
你以為他們很奴性,那可能是你跟他們追求與在意的東西不同罷了,
就像有人會說台灣是鬼島,有人則說是寶島,這只是大家關注的觀點不同罷了,
我們公司的員工很多,大家都為自己人生的目標在努力,
有人求利,所以他選擇業務工作,努力加班衝業績,
有人求名,所以他選擇更難的工作,導致他花比別人更多的時間把事情做到完美,
有人求爽,所以他即便能力不錯,還是選擇一個前比較少,但相對輕鬆的工作,
這些人都沒有什麼錯,就是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可以不認同,但沒什麼立場批評。
有些老闆是知道你的價值,所以給你滿意的薪水,
有些老闆則是要等你證明你的價值,才會給你滿意的薪水,
有些員工是領多少錢,做多少事,有些員工則是做多少事,領多少錢,
身為員工都希望能有一個對員工最有利的的條件,老闆又何嘗不是?
捫心自問,你所在的公司是否真的每項都好?是否真的沒有能對員工更好的地方?
如果是,那真的非常恭喜你,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你是否又做了努力去改變它?
當你對那些願意去改善環境的人指指點點時,你又對自己所在的環境做了什麼?
我明白大家都希望台灣的勞工環境能更好,我也是,
否則我不需要在部落格上寫那麼多可能會得罪老闆的文章,
也不需要在公司裡推動變革,承受來自其他員工的攻擊或不諒解。
我的力量很小,但我努力在自己能做的範圍內做自己認為該做的事情,
有了團隊,我就要團隊跟我一起來努力做好它,
你說爭取更多的勞工權益,比別人高的薪資算嗎?獎金算嗎?
改善工作流程讓大家更好做事算嗎?讓大家有更多的學習成長算嗎?
爭取更多對專業的尊重算嗎?我覺得都算,而符合勞基法只是基本的。
針對這次的事件看到這個版有一定的號召及影響力,如果版友們願意一起努力,
或許台灣的軟體產業與勞工環境都會因此而有所改善。
※ 引述《femlro (母豬教2號異端審問官)》之銘言:
: : 針對這系列文章,我想了想,我還是來回應一下本篇文章,以免讓大家誤會了整間公司,
: : 我是gipi(https://www.dotblogs.com.tw/jimmyyu),也是3/7號TutorABC徵才文的原PO。
: : 我從3/7號在板上PO了徵才文後,收到很多網友的履歷,
: : 我都一一看過了,也從中錄取了幾位優秀的朋友,很感謝PTT網友們給予的機會。
: 我請問你錄取這些人有沒有按照勞基法付加班費?
: 有沒有每周超時工作48小時以上?
: 前面tomtang從來不回答我這問題,
: 一直扯東扯西。
: : tomtang是我們部門中負責CM的主管,如果他的推文或回應有給各位帶來不愉快,
: : 我先跟各位道歉,但往下的內容,我想把我們公司的一些狀況說清楚,
: : 是非對錯,可以讓大家來判斷。
: : 目前我在TutorABC擔任RD Head,RD大大小小的事情大致我都有一定的決策權,
: : 若對招募、工作內容或各類問題都可以問我,
: : 除非涉及商業機密的問題,否則我一定會坦白的回答你,
: : 如同我之前的徵才文所說,隱惡揚善這種事一點意義都沒有,
: : 我現在騙了你,你進來後發現不是那麼一回事,
: : 那就浪費了彼此的時間,公司也損失的名聲,
: : 所以我要求我們負責面試的人員及主管,在面試時不用太過包裝,講事實就好了。
: : 要不要加班?有就有,沒有就沒有,誠實回答,
: : 加班兇嗎?你們部門如果加的兇,就坦白說,如果很少,你也讓人家知道,不用隱瞞,
: : 加班有加班費嗎?除少數如假日因特殊原因被要求來上班的,那就會有加班費,但平日的
: : 晚上沒有,但有補休,且在我的部門,我保證一定可以休的到,
: 你講這個就違法了
: 我說得很清楚
: 台灣的勞動法規寫得很清楚
: 法令已經明確說明補休是勞工的選擇,不是雇主可以決定的事項
: 平日晚上沒有加班費這種就已經是明確的違法事證
: 所有的tutorABC員工都可以追溯五年內的加班費
: 法令都翻出來給你看了
: 貴公司有義務要把這些人的加班費通通拿出來還給他們
: 您RD主管不出來跟老闆說
: 全部加班費要依法還給所有員工(包含離職)嗎?
: : 要值班或輪班嗎?這你要主動說明,不用人家來問,講清楚晚班是從14:00-23:00,大夜
: : oncall每通就是兩小時補休起跳,
: : 系統很多legacy code嗎?有40-50%的ASP,剩下的50%是近兩年來逐步改成MVC的,說清楚
: : 讓人家知道我們有在進步,
: 身為一個leader
: 對企業的法律有沒有遵守不知道
: 結果還大辣辣這樣出來說給大家聽 就是違法
: : 資訊揭露的愈清楚,是好是壞大家就更清楚,決定權就在對方手上了,
: 好啦,有員工願意看在高薪面子上
: 違法加班那是你們自己的事
: 我也不想管那麼多
: 反正2016/1/1一到
: 所有像貴公司這種沒有符合勞基法的企業一律禁止PO徵才文
: 管你估值八千億也一樣
: : 不需要欺瞞事實騙人家進來,對於他人有誤解的地方,
: : 你也要解釋清楚讓面試者得到正確的資訊。
: : 什麼努力工作力求表現,這種決定很主觀,tomtang接受,但可能更多人是不接受的,
: : 這是價值觀的差異,不見得有絕對的對錯,但若以公司的立場要求加班,
: : 還告訴你這是在幫你自己爭取表現,那肯定是錯的,
: : 所以這件事情,我想是tomtang自己個人的價值觀,他可以這樣鞭策自己,但不代表這是
: : 公司的硬規則或潛規則。
: : 我自己都寫過這種文章,我是怎麼看待加班這件事情,我想文章中我的立場表露無遺:
: : http://www.managertoday.com.tw/articles/view/16086
: 他的價值觀who care? 他很重要嗎?
: 我care的是你們違法還那麼大聲在這裡大聲嗆,你們有夠誇張!
: 台灣是沒錯拉
: 超大比例都違法,但自許自己是估值高的新創公司
: 拿到一堆募資,對待勞工就是用這種標準?
: 用補休來換加班費? 是誰告訴你可以這樣做的啊?
: : 我舉個我自己的例子,我在8月份左右接下了global operation的owner角色,這個職務就
: : 是要負責系統7*24小時不能中斷,
: : 簡單說就是要24小時on-call,在過去,可能就是幾個工程師輪流值大夜班,可能會在晚
: : 上三四點被叫醒處理系統問題,
: : 但因系統太大,你也無法解決所有問題,你只能想辦法求援,但有時其他人因沒有輪到
: : on-call,所以不見得都會接電話,此時你只能乾等。
: : 我剛接下此任務時,總覺得這不是辦法,我想了解到底大夜都是在處理那些問題,所以我
: : 先要求把大夜的電話都轉接到我手機,
: : 我親自接,判斷問題後找對應的人來處理,這樣大家在被叫醒時,要處理的問題肯定就是
: : 他負責的範疇,這樣子大家的壓力就輕了些,但我就累慘了,
: : 此期間雖然有其他同事願意跟我一起分擔,但我始終認為把這些常見問題根除才是辦法,
: : 我們大概花了兩個月的時間,把這些問題一一處理掉,
: : 有些可以列入SOP讓技術支援部門自行排除的,我們也逐一補上了,約莫11月,大夜打電
: : 話給我跟我說系統有狀況的次數,已經屈指可數了。
: : 我的價值觀,我自己不願意做的,千萬別勉強部屬去做,如果非得做,一定要自己體會一
: : 下,並找出方法根除它,而不是丟給別人去承受。
: 所以跟你們平日不付加班費有什麼關係?
: 你不領加班費?其他人就不用領?
: 你很累,很辛苦,該跟你的老闆說,你違法了。
: 你對下屬很好,那請問你有沒有認真看過我在你PO文先前
: 針對勞基法企業應該如何遵守的規範?
: 沒有,你只在乎你自己
: : 另外針對網友的幾個問題,我做一些補充,
: : 1.薪水的問題
: : 每個職務的薪水都有差異,tomtang雖然說話不中聽愛當戰神,
: : 但他的技術能力跟執行力是無庸置疑的,
: : 他的常態薪資*12就已經超過150萬不少了,我們在薪資上不敢說最頂尖,
: : 但我想還具有一定競爭力,能拿多少真的看個人的經歷與能力,
: : 以DevOps來說,如果真的如版友所描述的熟手,我想我願意從100K以上開始談,
: : 另外我們調薪也沒有限制一年只能調一次,我手下有個工程師因為持續都有突破,
: : 一年調了三次也是有的,每次調整的幅度約在5-15%,
: : 因為好手們就是值得這樣的薪資,這一點我是可以保證的。
: 所以薪資高成這樣子
: 結果平日加班加班費不給?
: 你一個年領幾百萬薪水的主管不覺得荒謬嗎?
: tomtang他爽,他不想領加班費
: 其他人想領,他們的權益呢?
: : 2.人手不足又不補人
: : 我想這是很大的誤解,去年底的時候RD約60-70位,
: : 現在光是台灣的RD就破200人了,兩岸超過240人,
: : 明年RD的headcount是我整理的,人員得增額老闆一直沒有給我們太大的限制,
: : 2016年兩岸加起來肯定是破300人,
: : 所以在招募這件事情上,我們一直都有在進行,
: : 沒有不補人手,靠凹員工加班來達成專案這種事,
: : 純粹是我們所在的行業非常競爭,要每年突破3-5倍,
: : 在步調上是很難緩下來的,不會因為人還沒補齊事情就停下來,
: : 我近期也要求主管們在面試時要告知面試者,公司其實沒有太多閒缺,
: : 但要說平均工時超過12小時,我想這真的是誤傳了,
: : 除非有案子正要上線,大家等著離峰時段上版觀察,
: : 否則晚上八點在古亭RD區,還看的到10個人應該算很稀奇了。
: : 過去我們可能有許許多多的需求不停擠進來,但這半年來,
: : 我們已經教會RD leader如何去管理需求,如何去排定順序,
: : 如何與需求方交涉,不可能的時程,deadline壓死人的案子已經少之又少了,
: : 若RD leader無法溝通成功,我會親自來處理。
: 對我來說
: 不給加班費就是凹加班
: 就是非法的,補休再強調是勞工自願選擇
: 而且要開會決定,不是你可以決定
: 你不代表法律好嗎?
: 你這些東西,貴公司員工拿去勞動部檢舉
: 基本上都準備開始要進入勞動檢查
: 所有勞基法的項目都要一一檢查了
: 包含打卡,出勤紀錄等等。
: : 3.系統架構很亂
: : 我自己也寫很多年程式,也設計的不少的架構,依我的角度來評斷我們自己的系統,
: : 我是無法說出這做的很不錯這樣的違心之論,架構中固然有些可取之處,
: : 但系統疊床架屋這件事確實讓我們蠻辛苦的,
: : 一個表300個欄位這種設計大家說過多次,我想不需要特別再提,
: : 過去團隊為了滿足operation上的要求,所以很多程式都靠寫死的方式來進行,
: : 包含if / else寫了30種case的,這在系統中確實也存在,這沒必要做掩飾,
: : 我想表達的是,爛code是有的,但我們已經改了一半以上的舊code,
: : 甚至一些模組也都在今年重構了,
: : 明年這個動作會繼續進行,對架構的討論也愈來愈細緻,從2016年的計劃中看來,
: : 到年底ASP code的比例應該會降到20-30%左右,核心功能應該會全面被改寫了,
: : 曾經我也是那個抱怨架構爛,維護耗時,改A錯B,還埋了很多bug在裡頭的人,
: : 但我既然在這,我就必須要帶領團隊克服這些問題,如果我沒有足夠決心要做這件事,
: : 我可以閉著眼睛得過且過,只要不出大trouble就好,
: : 但這樣做,我跟我的member都不會做的開心,
: : 現在已經有愈來愈多重視底層架構的團隊被建立,
: : 我們在架構上的討論也愈來愈多且深入,正往好的方向在前進。
: : 4.開發環境與流程不健全
: : 這也是先前我們被詬病的問題,之前我們的版控工具有多套,
: : 上版流程也不是自動化進行,dev/stage/production環境的差異性極高,
: : 導致開發人員會花很多時間在此,我們在4-5月時一直討論這些問題,
: : tomtang是在此時自己跳出來,說他可以解決這些問題,
: : 我當時請他給我一份計畫,我往上提報,他說與其讓別人來做,不如他自己來,
: : 成敗他願意一肩扛起,這是他的魄力,針對此事我是很佩服他的,
: : 他約從8月開始動工改善我們整個建構管理的流程、機制與工具,
: : 現在已經幫我們改善了8成問題,
: : 往下就是自動化以及DevOps的工具導入與文化建立,
: : 每一件都不簡單,但變革本來就沒有簡單的,
: : 尤其要改變200多人的團隊更難,但不做肯定沒機會。
: : 5.流動率問題
: : 我不是每個人都認識,但8成的人我應該都認識,
: : 就我今年自己簽過的離職單或者收到的離職通報,應該不到20件,
: : 以200人的規模來說,從3月到現在,不到20件,這比例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 : 當然了,可以留的人我們都會盡力挽留,真的無法留下的,我也是祝福他。
: : 我在這邊10個月的時間,從帶10多人的團隊到現在帶超過150人,
: : RD大大小小的事情我大概都碰過了,
: : 若對我們有任何的建議,可以讓我知道,我有上線有空檔的時間一定會回應,
: : 我有看到有版友在面試時有不好的經驗,反饋給我你碰到的狀況,
: : 我會要求我們HR或招募主管做改進。
: : 此外這半年來,我們針對公司制度也做了很多的溝通,
: : 希望能打造一個讓大家喜歡的環境,
: : 有版友提到tomtang如果想改變,可以針對加班費的部分做些努力,
: 我的是覺得超級無敵有夠好笑
: 加班費用努力的
: 那是"應該",不是靠你們努力
: 所有員工本來就應得的
: 結果你們拿著人家應得的勞動成果在這裡說要努力
: 這種事情是明天要立刻報告最高階主管
: 馬上補回五年內所有積欠的加班費
: 否則我可以跟你保證
: 你們所失去的商譽絕對"遠遠遠遠"大於 你們拿到的
: 這是法律問題與企業的商譽和社會責任
: 不是你努力
: 努力是努力改進程式架構,改進組織
: : 這塊或許是我們比較沒著墨的,
: : 但我也讓大家知道我們所做的努力,以及被實現的成果:
: : 1.外訓活動,預計於明年4月,針對績優同仁拉到旅遊景點或渡假村進行1-2天的活動,活
: : 動以team building為主
: : 2.內訓活動,邀請講師到公司內部進行教育訓練,明年是規劃了六次
: : 3.新人訓練/專業訓練,過去我們在訓練這塊著墨較少,部分團隊從今年都已經有正規個
: : 新人訓練,但我們想針對所有的新進人員進行更深入的訓練,目前是由我擔任負責人,我
: : 先針對講師進行2個月左右的training,確保訓練的品質夠好,我們非常在意這件事情
: : 4.上下班打卡的問題,近期老闆已經同意我們上下班打卡不影響考績,真正實現彈性工時
: : 這件事
: : 5.在家辦公制度,近期會由各部門輪流試行,依狀況進行調整
: : 6.專案獎金,針對需要衝時效或具有不可延遲類型的專案,我們一般會申請專案獎金,多
: : 少就看案子的規模與重要性而定
: : 上述內容不敢說比其他公司好,但這是我們努力爭取來的,而既然爭取的到,
: : 也代表這是間能接受改變,願意持續增進員工福利的公司,
: : 也是因為公司還有很多地方可以更好,也有很多值得我去學習去挑戰的,
: : 這是一家估值超過10億美金,一年成長超過300%的公司,
: : 有很多做法與制度一直都在挑戰與顛覆我的想像,
: : 也是因為如此我願意接受它的不完美。
: 這有夠扯2
: 你扯一堆福利
: 結果加班費拿不出來?
: 請問一間估值十億美元的公司,一年成長300%的公司
: 為什麼會拿不出加班費啊?
: 為什麼會連勞基法都"不清楚"啊?
: : 大家對TutorABC的不良印象以及批評,這我們欣然接受,我想我們還需要很多努力才能
: : 讓大家對我們改觀,這點我們團隊會繼續加油。
: : 最後,我是長期看Soft_Job版的的人,寫這篇其實有點沉重,
: : 但我會清楚告知其他成員未來別再用公司名義在本版PO徵才文,
: : 以示對各位版友的尊重,謝謝大家。
: : gipi
: 你要PO本版也禁止
: 本版只歡迎遵守勞基法的公司來PO文
: 先把勞基法搞定看清楚再來吧
: 你們這公司真是太讓人吃驚了
: 2016還沒來
: 原來十億美元的公司是長這個樣子
: 有夠誇張你們
: 不要在我面前說你們沉重
: 你們身為RD主管
: 身為公司資深幹部
: 不告訴老闆違法,第一時間我善意提醒還嗆我
: 你們想過那些沒拿到加班費的人嗎?
: 我管你多辛苦
: 每個人都上班工作本來就很辛苦
: 請問誰的錢來的很容易?
: 就是台灣這些惡劣資方,連勞基法都不遵守的人
: 他們的錢來的最容易
: 現實就是這堆垃圾資方,因為算一算繳罰款比遵守便宜
: 於是反正處罰很輕讓他罰無所謂
: 然後台灣人就一起進入血汗,過勞的世界
: 我管你有什麼天大的理想要登陸火星還是拯救地球
: 連一個最基本的加班費給不出來
: 講那麼多
: 只是讓人嘲笑而已
: 九月
: 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15700/
: 還叫法務部PO這種禁止休假
: 真是笑死人了,厲害!
: 你們法務要不要重請啊?
: 學的是哪一國的法律?
: 是誰告訴他可以禁止休假,公司補償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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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51662657.A.DF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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