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才]麥奇數位誠徵 DevOps 成員(40K~80K)

看板Soft_Job (軟體人)作者 (母豬教2號異端審問官)時間9年前 (2016/01/02 00:29), 9年前編輯推噓6(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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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fun (雲淡風輕)》之銘言: : 有幾位版友有私訊問我一些問題,比較容易回覆的我都有先回覆了, : 以下針對版主的問題做回覆,為方便大家閱讀,我回在最上方,還請見諒。 : 先針對是否違反勞基法的問題做回覆。 : 回文當天早上我到公司立刻跟法務與人資請教了相關的問題, : 就法律部分,公司並未違反規定,加班跟九月禁假的新聞都是, : 針對加班報補休,內容為根據勞資雙方協議出來的結果,加班以補休為主, 貴公司的法務好像沒有很了解 補休是勞工向公司申請 而不是先以補休為主,如果你要加班費再來申請 而是先發給加班費(這是勞基法規定的),然後補休是因為勞工覺得他自己需要多休息 所以拋棄加班費。 這點有本末倒置法令的現象。 怎麼能說這樣是符合規定? 法令我拿出來給你看 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一日以勞動二字第○九八○○一一二一一號函命令:「勞雇雙方不得約 定於延長工時事實發生前一次向後拋棄其延長時工資請求權;至勞工延長工作時間後,勞 工可個別同意選擇補休而放棄領取延長工時工資,且勞雇雙方如就延時工資請求權是否經 勞工拋棄有所爭議,應由雇主舉證。」 勞工可個別同意選擇補休而拋棄此權力 怎麼會是先以補休為主呢? 順序的優先是加班費優先發放才對 再來喔 說平日晚上沒有加班費的也是sufun您不是嗎? 如果您身為RD主管 一開始說沒有加班費可領 結果過了三天 忽然問了人資與法務 又忽然有了 那幾天前你說沒有,意思是你沒有領過? 你不知道公司可以領? 這樣公司也沒有告知可以領加班費過? 不然您身為一個主管,又很替員工著想, 怎麼不知道有平日晚上"原來"也有加班費? 這不是很自相矛盾嗎? : 但若有員工希望領加班費而不要補休假,公司仍會提供給員工, : 此條款在派遣員工轉正時也適用,補休假會直接折成薪資給員工, : 在補休與加班費的選擇上,仍是有提供員工彈性的, : 若不願相信需要進一步證實,我想勞動稽查員們定期都有在看PTT找該稽核的對象, : 或者已經有版友做了檢舉,那就讓法律來證明吧。 : 九月禁假問題,法治單位確實也有來做過稽核與協調, : 因有配套措施提供員工選擇,所以在法令上也並無不法之處, : 此部分我就不多做說明了。 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 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我不太懂貴公司說稽核我相信是有 但協調是什麼? 不就是因為被稽核才協調嗎? 本來的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15700/ 最下面這張圖是貴公司的圖吧? 事後給予其他方案調整後才合法吧。 一開始的規定可是說全面暫停特別休假與事假吧? 我肯定貴公司從善如流。 但這可不表示一開始的做法合法喔? 那是兩回事情。 : -----------這段是我個人感想------------ : 我明白法律是最寬鬆的要求,滿足法令並不足以捍衛勞工權益, : 我個人也很感謝各位對改善勞工權益的努力,為了跟各位對話, : 也因此查了相關的法條,讓自己對這些知識有了更多的了解, : 往後對勞工權益的部分我會有更多的著墨,讓台灣的環境變得更好。 : --------------感想結束線--------------- : 接著針對加班時數的問題,具體的平均工作時數不好算, : 每個部門都有差異,先說明我們RD有三個班: : 09-18 : 10-19 : 14-23 : 14-23的班先排除,因為他們相對較固定,不太會有超額的加班, : 其他兩個班沒案子趕的話,下班時間到一小時內,應該人都不在了, : 有部分的員工需要support 7*24的任務,大多也可以透過VPN連線回來處理。 : 另一種情況是要上大系統,為了降低風險會用離峰時段上線, : 時間會安排在凌晨,但這些人上線的人員在前一天白天就不會上班, : 凌晨上完線回家,隔天也大概都是下午才會進公司。 : 最後一種狀況就是趕案子,這不用多說,工作時數肯定是高於上述兩者, : 這個週期一般不會超過一個月,也極少用到假日的時間來趕工, : 有些人前一天10-11點離開,隔天可能直接請補休,下午一點才來, : 所以他下班的時間晚,在總工作時數上,一天大約控制在10-11小時, : 換算下來,可能平均每天加班2-3小時,有些特別趕的案子可能會再高些, : 但我想均值應該在這上下。 : 為何不叫他早點下班早點來?我想很多工程師都有自己的最佳工作時間, : 這就看個人了。 : 所以版主的問題,有沒有超過48小時的狀況,案子趕的時候會有的, : 但就是如本文最前方所述,預設就是給予補休,若員工選擇加班費,則另做處理, 第一個 超過48小時就已經違反勞基法 補休前面說了,是先給加班費,員工要拋棄事後再拋棄 不是先給補休,你要選加班費再選 這順序不對。 因為想也知道,雇主先給補休,然後再給加班費 你覺得誰會去申請加班費啊? 誰敢啊? 所以法令的訂定都有考慮到人情的方面。 : 專案獎金是另一部分的變現,但不在大家關注議題,就不另外說明。 : 關於我的回文,版主不用特別m,我不會刪除,也不會要求刪除, : 若我因此影響到公司,而公司真的因為此事而懲罰我,那是我自己會去承受的。 我欣賞你自己承擔 我覺得做主管就是要有這種GutS : 以上,我已經解釋了大家關心的違反勞基法問題,而版主已經說不歡迎我們繼續PO文, : 所以針對公司的部分我不再多做說明,若有人想討論,歡迎私信給我,我還是會回你, : 往下就是我個人的觀點了,這部分就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錯囉 版主沒有不歡迎你們PO文 我拒絕的是你們PO不符合勞基法的徵才文 貴公司只要把加班費與補休順序調整過來 然後工時降到48小時以下 這樣才算合法 : --------------以下是我個人額外的看法-------------- : 很多事情每個人有自己主觀的看法,本來就沒有一家公司可以讓所有人都適應, : 一個人會選擇留在一家公司,有他留下來的原因, : 而會離開的,也有他的原因,大家都是成年人,會自己去選擇。 : 但請不要因此去貶低那些待在這家公司工作的員工們, : 你以為他們很奴性,那可能是你跟他們追求與在意的東西不同罷了, : 就像有人會說台灣是鬼島,有人則說是寶島,這只是大家關注的觀點不同罷了, : 我們公司的員工很多,大家都為自己人生的目標在努力, : 有人求利,所以他選擇業務工作,努力加班衝業績, : 有人求名,所以他選擇更難的工作,導致他花比別人更多的時間把事情做到完美, : 有人求爽,所以他即便能力不錯,還是選擇一個前比較少,但相對輕鬆的工作, : 這些人都沒有什麼錯,就是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可以不認同,但沒什麼立場批評。 : 有些老闆是知道你的價值,所以給你滿意的薪水, : 有些老闆則是要等你證明你的價值,才會給你滿意的薪水, : 有些員工是領多少錢,做多少事,有些員工則是做多少事,領多少錢, : 身為員工都希望能有一個對員工最有利的的條件,老闆又何嘗不是? : 捫心自問,你所在的公司是否真的每項都好?是否真的沒有能對員工更好的地方? : 如果是,那真的非常恭喜你,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你是否又做了努力去改變它? : 當你對那些願意去改善環境的人指指點點時,你又對自己所在的環境做了什麼? : 我明白大家都希望台灣的勞工環境能更好,我也是, : 否則我不需要在部落格上寫那麼多可能會得罪老闆的文章, : 也不需要在公司裡推動變革,承受來自其他員工的攻擊或不諒解。 : 我的力量很小,但我努力在自己能做的範圍內做自己認為該做的事情, : 有了團隊,我就要團隊跟我一起來努力做好它, : 你說爭取更多的勞工權益,比別人高的薪資算嗎?獎金算嗎? : 改善工作流程讓大家更好做事算嗎?讓大家有更多的學習成長算嗎? : 爭取更多對專業的尊重算嗎?我覺得都算,而符合勞基法只是基本的。 : 針對這次的事件看到這個版有一定的號召及影響力,如果版友們願意一起努力, : 或許台灣的軟體產業與勞工環境都會因此而有所改善。 : ※ 引述《femlro (母豬教2號異端審問官)》之銘言: : : 我請問你錄取這些人有沒有按照勞基法付加班費? : : 有沒有每周超時工作48小時以上? : : 前面tomtang從來不回答我這問題, : : 一直扯東扯西。 : : 你講這個就違法了 : : 我說得很清楚 : : 台灣的勞動法規寫得很清楚 : : 法令已經明確說明補休是勞工的選擇,不是雇主可以決定的事項 : : 平日晚上沒有加班費這種就已經是明確的違法事證 : : 所有的tutorABC員工都可以追溯五年內的加班費 : : 法令都翻出來給你看了 : : 貴公司有義務要把這些人的加班費通通拿出來還給他們 : : 您RD主管不出來跟老闆說 : : 全部加班費要依法還給所有員工(包含離職)嗎? : : 身為一個leader : : 對企業的法律有沒有遵守不知道 : : 結果還大辣辣這樣出來說給大家聽 就是違法 : : 好啦,有員工願意看在高薪面子上 : : 違法加班那是你們自己的事 : : 我也不想管那麼多 : : 反正2016/1/1一到 : : 所有像貴公司這種沒有符合勞基法的企業一律禁止PO徵才文 : : 管你估值八千億也一樣 : : 他的價值觀who care? 他很重要嗎? : : 我care的是你們違法還那麼大聲在這裡大聲嗆,你們有夠誇張! : : 台灣是沒錯拉 : : 超大比例都違法,但自許自己是估值高的新創公司 : : 拿到一堆募資,對待勞工就是用這種標準? : : 用補休來換加班費? 是誰告訴你可以這樣做的啊? : : 所以跟你們平日不付加班費有什麼關係? : : 你不領加班費?其他人就不用領? : : 你很累,很辛苦,該跟你的老闆說,你違法了。 : : 你對下屬很好,那請問你有沒有認真看過我在你PO文先前 : : 針對勞基法企業應該如何遵守的規範? : : 沒有,你只在乎你自己 : : 所以薪資高成這樣子 : : 結果平日加班加班費不給? : : 你一個年領幾百萬薪水的主管不覺得荒謬嗎? : : tomtang他爽,他不想領加班費 : : 其他人想領,他們的權益呢? : : 對我來說 : : 不給加班費就是凹加班 : : 就是非法的,補休再強調是勞工自願選擇 : : 而且要開會決定,不是你可以決定 : : 你不代表法律好嗎? : : 你這些東西,貴公司員工拿去勞動部檢舉 : : 基本上都準備開始要進入勞動檢查 : : 所有勞基法的項目都要一一檢查了 : : 包含打卡,出勤紀錄等等。 : : 我的是覺得超級無敵有夠好笑 : : 加班費用努力的 : : 那是"應該",不是靠你們努力 : : 所有員工本來就應得的 : : 結果你們拿著人家應得的勞動成果在這裡說要努力 : : 這種事情是明天要立刻報告最高階主管 : : 馬上補回五年內所有積欠的加班費 : : 否則我可以跟你保證 : : 你們所失去的商譽絕對"遠遠遠遠"大於 你們拿到的 : : 這是法律問題與企業的商譽和社會責任 : : 不是你努力 : : 努力是努力改進程式架構,改進組織 : : 這有夠扯2 : : 你扯一堆福利 : : 結果加班費拿不出來? : : 請問一間估值十億美元的公司,一年成長300%的公司 : : 為什麼會拿不出加班費啊? : : 為什麼會連勞基法都"不清楚"啊? : : 你要PO本版也禁止 : : 本版只歡迎遵守勞基法的公司來PO文 : : 先把勞基法搞定看清楚再來吧 : : 你們這公司真是太讓人吃驚了 : : 2016還沒來 : : 原來十億美元的公司是長這個樣子 : : 有夠誇張你們 : : 不要在我面前說你們沉重 : : 你們身為RD主管 : : 身為公司資深幹部 : : 不告訴老闆違法,第一時間我善意提醒還嗆我 : : 你們想過那些沒拿到加班費的人嗎? : : 我管你多辛苦 : : 每個人都上班工作本來就很辛苦 : : 請問誰的錢來的很容易? : : 就是台灣這些惡劣資方,連勞基法都不遵守的人 : : 他們的錢來的最容易 : : 現實就是這堆垃圾資方,因為算一算繳罰款比遵守便宜 : : 於是反正處罰很輕讓他罰無所謂 : : 然後台灣人就一起進入血汗,過勞的世界 : : 我管你有什麼天大的理想要登陸火星還是拯救地球 : : 連一個最基本的加班費給不出來 : : 講那麼多 : : 只是讓人嘲笑而已 : : 九月 : : 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15700/ : : 還叫法務部PO這種禁止休假 : : 真是笑死人了,厲害! : : 你們法務要不要重請啊? : : 學的是哪一國的法律? : : 是誰告訴他可以禁止休假,公司補償啊? -- Every man for himself and God against them al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94.2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451665750.A.B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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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還是相信ABC法務是專業的拉~ 不然早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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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看看他們法務PO的 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15700/ 然後再看看勞基法43條 再說吧@@ 我也不太相信法務單位 結果PO出全面暫停特別休假 你大概不知道 很多公司的法務人員 連律師執照都沒有@@ 我不知道tutorABC他們的法務有沒有律師執照 ※ 編輯: femlro (114.38.94.223), 01/02/2016 00: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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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板主很替版友著想 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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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貼的那是新聞,我其實不太相信台灣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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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禿頭abc敢這樣做 應該也是略有研究法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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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問sufun 那圖是真的嗎? 再來是先稽核改成怎樣才合法? 還是就完全暫停休假就合法? 有的公務員自己都不熟法規了................ ※ 編輯: femlro (114.38.94.223), 01/02/2016 00: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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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巴掌有點響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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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勞基法第43條罰2-30萬 應該不會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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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都沒違反阿 但奇怪的是一開始我是依據sufun說平日晚上都沒加班費 才說他們違法 結果現在sufun問了一下人資跟法務 忽然就又都"一切合法了" 所以要不就是sufun搞不清楚就亂說,tutorABC一切合法 要不就是人資跟法務沒跟她講清楚有加班費,導致sufun以為公司其實是沒有加班費的 所以要不就是sufun錯了,要不就是人資法務錯了 搞得我好亂喔 所以到底是"違法"公司 還是"一切合法"公司 我也搞不懂了 ※ 編輯: femlro (114.38.94.223), 01/02/2016 00: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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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員工免費加班省下來的錢去繳罰款 應該還剩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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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大 可以跟我說你遇到壞人的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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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挺好奇用什麼方案可以讓禁事假合法 這可是強迫勞動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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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是沒搞懂 公司不是他的 他的說法只到他那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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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只是說 "照規定" 實際上? 那是另一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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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哥說的沒錯,實際上怎樣 誰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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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ABC公司的法務搞不清楚狀況比較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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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公司法務就跟相信台灣司法差不多..獨立思考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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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18:04, , 16F
但他們也算大公司,基本上應該會符合勞基法規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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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月是正常休假外禁止請各種假,聽主管佈達時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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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 傻 眼。而且一進去法務和人資都沒告知、是後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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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會填加班表單,問同事才知道,不發加班費,只有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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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補休時數超過三個月自動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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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還會告訴你 我們的員工福利和成長機會優於業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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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品牌 身為一份子應該共同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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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他媽的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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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望法務或人資就更好笑了,人資和法務其實根本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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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各部門勞工「被違法」的情況,因為公司部門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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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太多,各部門的血汗故事只能關在各自的辦公室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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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敢出去講就等著被警告!大頭說一切合法,其實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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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9:00, , 28F
本不知道基層在亂個鵰,只會搞和諧,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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