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輝達台灣總部選址 新壽:對方只要T17、T18已刪文

看板Stock (股票)作者 (我可以看見嗎)時間2小時前 (2025/10/05 07:38), 2小時前編輯推噓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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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說解約要140億 台北市府說只能給40億來解約 NV說 你們就是要解約 我要自己蓋房子 我不要新光蓋的房子 萬安公子不可能會送頭 新光金一定會貪這140億 這件事情 我想來想去 只有一個解法了 就是柯再當去上台北市市長 然後同意付給新光金140億來解約 反正柯 已經是無敵之身了 再被告圖利罪也沒差 就當作是死前幫台灣人做的 最後一件好事 當然前提是 柯要再去選台北市市長 並且選上市長才行 還有一個解法 就是 三黨坐下來 簽約 同意讓 台北市以140億 解約給新光金 三黨都同意 不會去追究偵辦市長的圖利罪 這算是NV的特別條款 但這難度比柯再當上台北市長 還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56.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759621125.A.35A.html

10/05 07:41, 2小時前 , 1F
傻B見解,奇文共賞
10/05 07:41, 1F

10/05 07:43, 2小時前 , 2F
攻三小
10/05 07:43, 2F
※ 編輯: fantasy14 (39.14.56.89 臺灣), 10/05/2025 07:44:13

10/05 07:44, 2小時前 , 3F
無聊當有趣
10/05 07:44, 3F

10/05 07:45, 2小時前 , 4F
如果柯有圖利北士科,那應該能直接違法撤銷合約就
10/05 07:45, 4F

10/05 07:45, 2小時前 , 5F
好啦(?),然後就輝達案就解套了
10/05 07:45, 5F

10/05 07:50, 2小時前 , 6F
邏輯正確
10/05 07:50, 6F
文章代碼(AID): #1euR05DQ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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