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另眼相看:從罵老師的網誌文談起(上)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喵)時間15年前 (2010/02/14 20:58), 編輯推噓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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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wallow73 (吃素、環保、救地球)》之銘言: : 任何一位家長或教學工作者,都應時時自我檢視:當我們發現孩子的部落格或微網誌上出 : 現「辱罵師長」的內容時,究竟該抱持何種態度?是教育孩子「請用適當、有效的方式對 : 師長提出評論」?還是暗示「要是得罪了老師,小心吃官司」?而「注意網路禮儀」這句 : 提醒,又是否只是第二種態度的偽善包裝? 首先,我們憲政保障的言論自由為何物? 是容許人謾罵師長的自由,還是對可公論之事評論的自由? 若大家能同意為後者,那面對公開指摘或傳述的侮辱、辱罵,如: 『張某為人師表卻放任學生殺鼠,其師豬狗不如?』 其雖前者放任學生殺鼠,是可受公議檢討的瑕疵, 但後者的批評,則顯然為公開對張某的公然侮辱。 法律雖保障各人面對個人言行侵犯公共利益時,可提出公議的言論自由。 但不是保障在公議之餘順便人身攻擊的自由,因為人身攻擊業已侵犯了當事人的人格法益 故在倉鼠事件中使用者公開辱罵人身攻擊,仍是符合刑法的公然侮辱罪。 最後,於刑法規範下,注重網路禮儀的精義:應是不得公開對人身攻擊 以可受公議之事為名,再論此框架之人身攻擊無罪,才是偽善之表現。 --

04/09 10:44,
多的是歷史學家研究這個~耶穌是在神殿外被講道之人吸
04/09 10:44

04/09 10:45,
覽啪
04/09 10:45

04/09 10:45,
引進而開啟他的宗教思維~這也是早就研究出來的
04/09 10:45

04/09 10:46,
口交娃
04/09 10:46

04/09 10:46,
樓上的~你很噁心~沒品~無聊
04/09 10: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2.156

02/15 08:31, , 1F
推,偽善使沒犯錯的人覺得是非曲直無法伸張
02/15 08:31, 1F

02/15 19:04, , 2F
非常清晰!!
02/15 19:04, 2F

02/15 22:18, , 3F
奇怪,二樓的為什麼不會被停權?
02/15 22:18, 3F

02/16 21:48, , 4F
請不要嚇powerhe大......
02/16 21:48, 4F

02/17 01:32, , 5F
不好意思,我指的是GGofGOD......XD
02/17 01:32, 5F

02/17 06:34, , 6F
給樓上網友,那是原PO的簽名檔,不是推文
02/17 06:34, 6F
文章代碼(AID): #1BT_Drav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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