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照南事件簿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sdfwe)時間13年前 (2012/09/28 17:00), 編輯推噓14(1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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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oucj (心塵)》之銘言: (恕刪) : 之後父親母親有到校長室,辯稱學生是不小心,要校長找被偷窺的女老師來談話。校長游 : 惠茹處理態度粗暴,不顧女老師心情就直接找人把女老師找至校長室,女老師表示當時是 : 為了保護小孩,才會讓他們寫下經過後訓斥,不然大可以報警處理。導師王瑞菁有在聯絡 : 部上留「偷窺已觸犯刑法」、「請家長多加教導」,這是導師職責,也合情合理,到底哪 : 裡恐嚇家長? (恕刪) 依據這個部分的描述,導師表示「偷窺已觸犯刑法」,似乎對法律見解不太正確。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之一條無故窺視竊聽竊錄罪:「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 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 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參考案例:http://www.mdnkids.com.tw/law/detail.asp?sn=954 所以該同學就算有窺視,但因無利用工具或設備(望遠鏡或攝影機等),亦不符合犯罪 的要件。加上未成年的身份,此事件能用刑法來辦的機會不大,所謂「已觸犯刑法」 言之過重了。當然,那位老師可能想誇大問題的嚴重性來達到嚇阻的效果。 但我個人的看法是,同學這樣的行為可能有些白目、不禮貌,要學習的是如何尊重別 人,尤其尊重女性。以他們目前這個年紀會對異性好奇,若不小心瞄到而持續看下去, 也可以理解。欠缺禮貌和尊重(因為老師有拉帷幕,表示不想被看),但可以理解那種 好奇心理。我曾經在辦公大樓的走廊上看過有媽媽直接餵母乳給懷中的小孩,我有稍 微嚇了一跳,但也忍不住多看了幾眼。那位媽媽只是微笑以對(似乎在說:小嬰兒就是 剛好肚子餓嘛)。當然每個人對隱私的觀念不一樣,外國常有女性公開曬奶,但我們 比較保守,所以大多不想被看,像新聞中的女老師也是。 其實,女性哺乳(或此案中擠乳保存)或者是小孩子的好奇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中間 尊重的問題,應該先用比較健康的態度來說明,比較符合教育的精神(吧)。通常對學 生訴諸法律(尤其是刑法)應該是最後一招。而此學生的行為構成犯罪的可能性極小, 老師直接提到觸犯刑法,顯示老師身為教育者的精神或是對法律的認識都有待加強。 當然,白目的學生也是要處罰,但講刑法應該還差得遠。至於要怎麼處罰我也不知道, 這就要靠各位老師去傷腦筋了。 祝各位老師 教師節快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11.17

09/28 17:09, , 1F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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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7:14, , 2F
就說了是擠乳了!一個用手一個用口(用手比較不想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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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已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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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程度的偷窺大概只能用性平法處理而已吧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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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7:15, , 4F
最多就是送去做幾個小時的個人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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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risea 來自: 111.251.111.17 (09/28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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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犯刑法,但是........未滿十四歲者,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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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國中公民就教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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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7:48, , 7F
這篇說出了我想說 說不出來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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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8:11, , 8F
推刑法18+刑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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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18:12, , 9F
推你 老師不應該那麼大的反應 小孩子就是好奇心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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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責罵數小時嗎(多久時間還在各說各話?) 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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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看來, 尤教授事件中的語言霸凌比這個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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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用哺乳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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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擠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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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與其說先用觸法威脅 感覺更像是應對家長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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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risea 來自: 220.136.131.154 (09/28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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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對家長的回答? 報導上看不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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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簿是給家長的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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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版有人回,是社維法,但學生還小罰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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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版有最新的當事人的回應,但究竟誰說的是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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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整件事越來越像大人們的惡鬥,因此真相也就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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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模糊,唉,真是令人遺憾,很想知道該校教師會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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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介入協調處理,因為這事就孩子的部份並無嚴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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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無法收拾的地步,但為何會演變至今這種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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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是大人們之間的恩怨所導致的吧,希望大家從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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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有所省思,七個教學卓越的老師怎會一夕變成過街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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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教學卓越不是三所學校報名,一所特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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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兩所優等,照南是優等...有參加有獎..某網友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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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然後學生的事件被放大成鬥爭的工具??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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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我不會抹滅這七師在教學上有用心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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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他們不公平,只是他們與其它大人的恩怨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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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這事惡化至此的主因吧,恩怨無對錯,但就是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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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牽扯進來,這是我對這事最難接受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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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我們其它人最需要從此事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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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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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我覺得就是在制度上站不住腳,所以才要往不適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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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請教一下板上的國小老師,教低中高年級的差異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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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件有部份牽涉到內鬥問題,事件未發生前,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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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要拉下老師唯一的方法就是聯合家長會,現在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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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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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適用的部分,平常沒碰法律的人會誤用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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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這句說得也對 我後來想想 我也是開始研讀法律後才開始注重這種細節 誤用也是社會上常見的事 有時就連專業的法律人士也會犯錯 只是老師也是扮演傳遞知識的角色 這方面措辭應該謹慎些 尤其"刑法"是很嚴重的事情 除非很有把握 不然的話儘量避免誤用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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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隱私被偷窺所帶來的心理噁心程度不是一句小孩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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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事就可以輕鬆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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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遇到這種事 從國小生到七八十歲的老伯絕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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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都很難克制不去看幾眼 這年紀的小朋友本來性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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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還在懵懵懂懂慢慢建立的階段 應該是以輔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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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態度 而非處罰恐嚇的態度處理較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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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所言甚是。予以輔導、性別、法治教育何錯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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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被偷窺的是女學生,也應予該男學生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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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發予全國國民每人一支"行走紀錄器"出門就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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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偷窺事件發生當天,導師除了寫聯絡簿外有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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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詳談嗎?若沒有的話,處理方式是真的滿糟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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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設備偷窺就不違法?那所以躲在廁所或哺乳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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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窺以後就沒事了嗎?這不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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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的確是有些爭議的地方 不過還有其他的法條可引用: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 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但這也不是刑法 而是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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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U大,各年段有各年段不同的教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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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低年級必須要很有耐心去指導並訓練常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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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年級因為孩子較大,往往必須處理孩子之間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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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又加上功課的作業量變多,改的作業也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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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級孩子剛進入懂事階段,對老師的指導已經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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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又不像高年級學生會去計較,通常比較好帶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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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高年級是大家最不想接的,畢竟作業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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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待在學校的時間也比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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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相對來說與孩子相處時間也變多,這也就是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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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小學畢業後對畢業班的老師最有印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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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邊也幫都一直接高年級的老師打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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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教高年級真的比較累,但相對的只要帶到孩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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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孩子長大後,還是會一直記得你的,感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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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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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覺得高年級很難帶 現在小孩子有的也很早熟 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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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一副小大人樣 但又有很多幼稚和不成熟的行為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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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高年級帶好的老師 我都覺得很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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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問低中高年級是因為, 這樣的調動(高年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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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要多久才能適應, 如果是臨時調動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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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中大概只要一個月就可以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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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不接受的原因主要是不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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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上來說校長的行政裁量權應該大於校務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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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沒有經過老師同意就調動卻也顯示不夠尊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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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3:07, , 75F
原則上校園的教師間應該是一個民主開放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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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過主斷式官僚化的管理,往往會引起一些老師的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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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risea 來自: 1.162.169.213 (09/29 19:19) ※ 編輯: harisea 來自: 1.162.169.213 (09/29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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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後小朋友就可以大方在哺乳室旁邊「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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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發現就可以說:反正六千以下罰鍰而已嘛,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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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紀小又好奇而已,你不可以罰我,只能輔導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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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現在老師就算被小孩偷看哺乳,也要笑著輔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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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真的是很辛苦加沒地位,尤其女老師,真的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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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1:32, , 82F
其實狠一點 丟性平會處理 最合法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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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51, , 83F
我也支持直接送性評會處理,這樣不必讓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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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52, , 84F
直接面對,有時候發生事情的當下,老師也會失去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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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5:10, , 85F
被偷窺的不是那七師的樣子 至少處理者不是被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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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5:11, , 86F
不過沒行政人員在場協助處理 只能說那時間點太不巧
09/30 15:11, 8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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