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照南事件簿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HU)時間13年前 (2012/09/28 21:29), 編輯推噓30(41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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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情我是不清楚真正的情況。 (如果內容有誤的,請了解情況的人指正,謝謝) 但是我僅就職務輪替辦法的部分去提出個人意見。 首先,原本排定他們七個人擔任五年級導師, 後來校方未依照程序逕行更動部分人的任教班級。 這一點,校方固然是站不住腳的, 但是在此安排尚未被修正之前, 此安排均屬有拘束力的安排。 這也就是校長為何一直說[行政裁量權] 說穿了,那個職務輪替辦法也不過是學校內部的內規而已。 還有層級更高的法令壓在上面 ==> 教師法第十七條 第三款 教師義務: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 因此,校方手法或許違反校內內規, 所以如果他們不願遵守此一安排, 應循正常管道提出申訴或直接訴諸法律手段, (只是未按照校內內規行政,要怎麼申訴或檢舉,本人並不清楚) 而非自己單方面覺得校方違法在先, 那麼就可以片面地不遵守他們的安排, 逕自到原來安排的班級上課............ (不過不知道這樣的情況是否有發生) 如果這情況出現了,校方自然會以曠職論處, 反而讓自己落於不利的地位 以上............... ======以下為9/29 12:18 編輯更動,未修改推文==========分隔線========= http://web.jnes.mlc.edu.tw/dl/1000530a.pdf 這是某網友提出來的輪調辦法, 其中第六條 陸、教師若有情況特殊者,另以專案處理之。 這應該是問題的癥結點。 何為情況特殊? 完全不明確。 再者,專案處理是由誰處理?由誰提出? 問題多多阿~~~~~~ 現在在爭執的,有一部分的點就是在於校方(行政方)有無此一權力。 我的態度比較保守,會傾向於原來的觀點, 就是教師有依照學校安排之課表授課之義務, 此一義務來自於教師法直接規定。 且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中亦有相關之規範。 ※ 編輯: hwusuenn 來自: 61.62.169.95 (09/28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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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也不懂法令,這邊的校方是指?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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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 我是說條文中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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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指的是行政方,因為我不清楚決定是誰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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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以校方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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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權利受損可以循體制內管道申訴和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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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1:36, , 6F
順便請教,體制內的管道是? 我相信老師都知道,我不是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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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1:40, , 7F
因為職務輪替辦法是校務會議通過的,所以應該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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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違反校務會議的決策, 校長又一意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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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辦法並非只是內規,那有法定名稱「學校章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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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內最高決議層級並非校長而是校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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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就是上報教育局...但等到糾正下來, 損失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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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1:43, , 12F
原PO可查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 中關於學校章則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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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學生的權益... 通常這時候老師會乾脆無奈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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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應該是校務章程,也只是對內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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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1:44, , 15F
為何跳出「對內」這樣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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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 21:45, , 16F
校長的行政裁量權是對外?還請再說明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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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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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個校長要黑人很簡單, 三不五時諷刺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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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是你長官, 可以隨時盯你的一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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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學校內部的規範,貴校的校務規範可以規範他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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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奇的是校方為什麼要重新安排她們的導師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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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轉學一事,又跟這七位老師有啥直接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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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樣的道理,在同一校內時,校務會議決議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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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並未提及違反學校章則如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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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的行政裁量權,並非校長行政裁量權位階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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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未依照課表上課,卻可以依照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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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未認為校長行政裁量權較高,只是實際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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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大這樣說,那就有點賴皮的味道了,因為沒相關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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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校長硬幹,七朵花也只能罵,但還是得去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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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時,那一方會是吃虧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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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校長可以下令要求教師違反校務會議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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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我對您的意思有所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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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大要這樣說,我也沒辦法,只是就事論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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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非A即B的問題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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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學校章則無懲處規定,並不代表校長就可以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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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只是想弄懂你的意思而已,你想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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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論事,這幾個老師在校內,遵照校內的章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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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抓到雞毛就當令箭。校長的確有行政裁量權,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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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但是如果未依照排定課表上課,卻是可以懲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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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84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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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校長有時候會用這一招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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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IKKI大說,如果這校長連白手套都沒戴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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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他是假傳家長意思,但也是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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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又何必幫他圓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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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上法院時,校長才會被迫提出所謂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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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就可以知道是否真的有家長的投訴或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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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就事論事,並沒有要幫校長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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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4:07, , 331F
所以要攻破校長說詞的方法,就是plan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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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4:08, , 332F
直接對全部家長做問卷,看看他們的意向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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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4:09, , 333F
看看是不是真的有很多家長不希望七位任教同一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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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是訴諸法律,讓校長拿出這些投訴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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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4:15, , 335F
那hu大 如果校長有證據 是不是七花就敗訴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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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4:16, , 336F
如果純就班級調動這件事來說,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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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5:04, , 337F
上法院最快了,七f有種就去告,不要再丟臉了
09/29 15:04, 337F

09/29 18:59, , 338F
不是該案法官就先別說誰會敗訴吧,說人家告就是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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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8:59, , 339F
也沒必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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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9:14, , 340F
快去告,網友都看不爽了~~快告,反正告一堆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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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9:36, , 341F
網友看不爽?你代表全部網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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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9:38, , 342F
他們之前的確有告贏過 被告在新聞也有發言罵他們
09/29 19:38, 342F

09/29 19:56, , 343F
去告,反正挺花的就那幾個,搞不好自己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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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9:57, , 344F
嗆校長、嗆官員,什麼態度,以後學生嗆他們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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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19:58, , 345F
fb、新聞網、ptt,去看苗栗版,一堆人在罵,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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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0:00, , 346F
一群人在搞小團體,有重就一起辭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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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0:00, , 347F
辭職明己志,為教育犧牲,值得,給一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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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23, , 348F
AB如果你沒有說理能力,只能把對方塗抹成挺/不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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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24, , 349F
何必說這一堆沒自己見解的話來讓人看清你的思維能力
09/29 21:24, 349F

09/29 21:41, , 350F
呵呵~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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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41, , 351F
學生就有樣學樣吧,學生應該可以私審老師吧~~
09/29 21:41, 351F

09/29 21:42, , 352F
挺7f真的只有幾根毛,剛剛看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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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44, , 353F
LP還是去看書~~~不上ptt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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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45, , 354F
7F怎麼不對他們的態度好好反省,快做學生的好榜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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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1:47, , 355F
阿米佗佛
09/29 21:47, 355F

09/30 00:25, , 356F
好亂的討論,為什麼硬要說別人是挺七朵花或挺校長?
09/30 00:25, 356F

09/30 00:26, , 357F
我認為問題如同PL大說的「專案處理」等同「校長獨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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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00:26, , 358F
裁量」,這是每個學校都可能遇到的問題,只是狀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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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00:27, , 359F
嚴重程度不一樣,我希望整個討論串結束,大家對於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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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00:28, , 360F
個問題有個更明確的答案,免得老師或校長任一方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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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00:29, , 361F
但我的感覺是有人是來吵架不是來討論的,若是你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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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00:30, , 362F
比較懂,也請保持良好的風度來解答各位的疑問,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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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00:30, , 363F
您會受到更多人的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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