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老師私審男學童 2人判刑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測試帳號)時間12年前 (2013/08/28 21:28), 編輯推噓3(308)
留言1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18 (看更多)
判決書看完了,有興趣的板友自己查。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點選「苗栗地院」「刑事」類 全文關鍵字打「照南國小」 第一個就是「妨礙自由」便是。 ----------------------- 個人簡要結論 1. 法官二師判決有罪理由: 教師以脅迫語句與行為要學生寫自白書並限制其行動。 2. 法官完全相信學生及家長的說法: 因為學生沒事不會編造事實來陷害老師。這句話判決書裡些了兩三次。 3. 三師沒請律師? 判決書中被告似乎沒有引出任何有利自己的條文或事證反駁。 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60.106

08/28 21:47, , 1F
看完+1,如事實如判決書,怎麼從頭到尾都沒有行政出面,
08/28 21:47, 1F

08/28 21:48, , 2F
還有,對孩子的管教真的是一門大學問
08/28 21:48, 2F

08/28 23:54, , 3F
原PO順便看一下上方ordonez寫的關鍵理由3吧
08/28 23:54, 3F
您有看完判決書嗎? ord隨便講講,您就隨便聽聽。 另兩位老師的證詞,僅能證明被判有罪的老師有留置學生一事, 「脅迫」完全是根據學生的說詞,沒有任何其他的證據。 沒有脅迫,哪來的強制罪? -------- 依此判決,今天老師單獨留置學生處理事情時, 只要學生單方面咬定老師脅迫他,老師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 編輯: zamp 來自: 118.170.160.106 (08/29 00:18)

08/29 01:07, , 4F
教師執行管教權VS學生表意自由...
08/29 01:07, 4F

08/29 01:08, , 5F
這判決這樣砸下來,以後叫小孩來輔導要先發同意書給
08/29 01:08, 5F

08/29 01:09, , 6F
家長了,要不如此 要求學生來辦公室怕也觸犯強制罪了
08/29 01:09, 6F

08/29 01:11, , 7F
看來我以後處理學生違規都校規處理就好,要不要輔導
08/29 01:11, 7F

08/29 01:11, , 8F
學生願意主動來找我談的再開導好了
08/29 01:11, 8F

08/29 08:49, , 9F
你回家吃自己好了!除了這幾個自私又難搞的,還有誰
08/29 08:49, 9F

08/29 08:49, , 10F
有問題?永遠看不到自己,賠上全體教師形象!
08/29 08:49, 10F

08/29 13:53, , 11F
對小朋友來說 留置跟脅迫意義一樣 就是老師不准我走
08/29 13:53,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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