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若老師有體罰權,家長是否就不用登報了?已刪文
※ 引述《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之銘言:
: 不曉得敦化國中的那件事情處理的怎麼樣了,
: 但目前所聽到登報家長的指控就是踢考卷和罵髒話,
: 前幾天那位家長也有出示女同學的聯落簿,
: 而該班導也有在聯落簿上回應,說已經警告過被指控的同學不許再犯,
: 顯然跟女同學要的公開道歉還有是有落差,之後協調不成就登報了。
: 看起來好像是這麼一回事。
: 那麼我在想,如果老師有體罰權而公開打犯錯同學的手心,
: 是否就氣消了呢?不用登報了呢?
姑且不論這兩人恩怨的內幕,我贊同原PO觀點.
現行法令,根本無法藉由學校公權力,給孩子公道,而是把公道推給司法或地下秩序
今天毆打一個被害人後,我頂多被不痛不癢的懲處
罰站 罰寫 罰抄 被罵 記過..
且依照法令還不可以讓加害人的身心,受到嚴重創傷(WT_.... )
要是我是被害人,我寧可到外面找更大尾的解決,我也不想交給公權力
而現在教師面對霸凌,不能打不能咆哮,該怎麼辦?
剛剛尋找了愛的教育網,有則類似問題
Q1:問:老師處罰學生時,學生態度惡劣或乾脆不理會怎麼辦?
2007/09/13 訓育委員會
問:老師處罰學生時,學生態度惡劣或乾脆不理會怎麼辦?
答:老師與學生溝通時,應「以理服人」,才能引導學生理性化解不同之意見與對立之情
緒。如有情況急迫,並明顯妨害現場活動時,可移請訓輔單位處置,利用改變空間之方式
,來轉換學生的情緒,以利進一步的輔導與管教或學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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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之前服務過的天龍學校
有一個高大男子,只因為班上女同學走路擦撞到自己
就把女同學的茶葉蛋踩碎裂,要求女學生把蛋殼塞進自己鞋子裡,直到放學~
女同學痛哭又痛苦
次日.學校得知後
當老師說:要把這男學生送訓導處。
男同學回應:沒差阿~ 都很熟
事後被記大過.
一禮拜之後,被害人家長激動的問:嘎! 就只有這樣子喔?!...
我無奈的點點頭,是的...
私人感想:
公權力一定要先懲惡才可以揚善,不然最後就是私刑橫行,大家尋求非法正義
無人肯舉奸察惡,只求獨善其身的文化會逐漸瀰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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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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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記過+家長帶回家七天
7天之後呢?被害者完全沒有安全感,沒有那種:我相信他最近不敢囂張。 的感受
這種感覺就像中壢16個男人毆打一對夫妻
夫妻做完筆錄後,發現惡煞還意圖進入住家叫囂..
輔導喔?
外界很多人會以為輔導就是引發出人的內在,內在最善良一面.
或者是以為-人的行為會有一個需求沒有滿足,所以犯錯
X咧..
套一句女王教室的名言:人本來就是看到弱小就會想要去欺凌的衝動,來顯示自己偉大
面對這種惡性,不是光靠正面疏導就有效的,更何況是青春期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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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您的發言權但不認同..我並不懶
學校的師生關係
在過去就被當作是特別權力關係,許多事情學校本來是可以處置
我認同多元化處理,輔導 教育 訓導不可偏廢。
但在某些時候,給加害人一定程度的教訓,這是必要,試問無法懲惡何來楊善?
這道理就像日月光,僅僅被處6W罰鍰
這種程度的行政處分,能教導社會大眾重視環保嗎?
還是鼓舞大眾一起參與非法,反正刑責很輕
被害者不會因此成為下一個加害人?因為他學到正義必須靠自己拳頭討回
學校懲處根本不痛不癢.
建議家長報案一說,我認為不可行
警察已經有忙不完的案件,且過早把學生送進警察局或監獄等矯治機構
事後有很大可能性,加害人把自己當英雄,唬弄在校生
或者是在矯治機構學到更高深的犯罪
沒有一種方法是萬能,但也不能因為體罰的害處就廢該手段
在這社會我看到的是少數人人仗著教師不能拿自己怎樣
開始魚肉自己同學
但這些光是少數人的惡行,足以造成學子的恐慌
擔心自己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再擔心恐慌之下
成群結黨、私法正義 難保不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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