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CPR研習有一定要參加嗎?

看板Teacher (教師)作者 (白色其實是灰色)時間10年前 (2014/07/30 23:07), 9年前編輯推噓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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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eruby (￾NN￾  )》之銘言: : ※ 引述《FT6034 (耐心等待)》之銘言: : : 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安全教育 : : http://www.edu.tw/downLoad/detail.aspx?Node=1123&Page=6677&Index=2&WID=45a6f039-fcaf-44fe-830e-50882aab1121 : : 縮網址:http://goo.gl/ZW8gWd : : 附件一 設置急救教育推廣中心計畫.doc : : http://www.edu.tw/userfiles/%E8%A8%AD%E7%BD%AE%E6%80%A5%E6%95%91%E6%95%99%E8%82%B2%E6%8E%A8%E5%BB%A3%E4%B8%AD%E5%BF%83%E8%A8%88%E7%95%AB.doc : : 縮網址:http://goo.gl/mTbpw3 : : [摘錄如下] : : 設置「急救教育推廣中心」計畫 : :  二、目標: : : (3)各縣市中小學學校教師每年接受心肺復甦術(CPR)訓練三小時以上者, : : 每年至少增加20%。 : : CPR也不是每年都一樣,有時候會有新的知識進來 : : 例如舊式CPR強調要人工呼吸,但現在會跳過這個步驟 : : 每年花個 3小時,學習或複習救人技巧,不算為難老師吧? : 不好意思 不會回推文 : 上一篇推文內有人擔心實施CPR有可能會被家屬提告 : 相關法令如下: : 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之二條: :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 : 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 緊急避難的意思相信大家應該了解 : 所以對患者實施CPR如果發生問題 : 民事 刑事上都是免責的 : 而且CPR每幾年就會改版一次 適用對象也不見得是自己的學生 : 自己的親朋好友也是有機會派得上用場 : 尤其AED的使用 更有可能挽回一條寶貴性命 : 希望各位老師了解 花個兩三個小時研習 : 有機會將自己周遭的人從死神中拉出 也算是功德一件 以為緊急醫療救護法第14-2條 是說免責 不是那樣的 14-2條只是說適用民刑法免責的規定 怎樣才免責的意思 不是一律都免責 民刑法相關的規定應該是指底下這兩條 --------------------- 民法 第 150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 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 前項情形,其危險之發生,如行為人有責任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刑法 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 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 個人認為校護算是條文中的特別義務者 但是教師算嗎? 教師的醫療知識&技術,和一般人一樣 要求教師出手施救 會不會救人反害人? 救護不當會造成終身癱瘓變成『救人變害人』 http://studwww.nou.edu.tw/~lifesaver/Save/5.htm 還想著教師該不該施救? 請問 1.如何檢查學生需要的就是CPR不是別的 2.怎樣檢查不會造成傷勢加重? 3.學生有沒有不能用CPR的特殊狀況? 我想多數老師對以上兩個提問的醫療知識應該是沒有 怎麼救? 再分享另一個我所知的案例(抱歉該文章我沒留存,只能靠記憶,但是是真實的事) 有個網友分享他在他住處大樓遇到的事 他搭電梯時,有個人突然暈眩,面朝下的倒下去, 可是這人意識沒有失去,他倒下後馬上喊 "請所有人不要移動我的身體" "等急救人員來" ... 事後這個住戶再遇到這個同棟大樓的鄰居時 問他當時為什麼那樣喊 他說他自己也是緊急救護的工作者 他有察覺到自己摔下去時好像有傷到頸椎 他當時好怕周圍不懂的好心人 在沒有頸部護具的情況下幫他翻身... 他就有可能變成永久癱瘓 他很慶幸他當時沒有失去意識 周圍的人也沒有莽撞的把他翻身檢查 --------------------- 其實我在讀大學時參加的某次社服活動中 就已經遇過類似的的悲劇 一位車禍傷患被傷到頸椎 好心人士把他移動到路旁有遮蔭處 陪他等救護車來 可是就只是這樣的動作 他就成了永久癱瘓 只剩脖子以上能動 聽說他後來寫了不少勵志的文章 嗯... 他沒告那位善心人士 ---------------------- 不是醫療專業的我們 判定學生可能需要的是CPR...??? 只學了CPR 沒有其他檢查醫療知識的教師 該不該執行CPR... 請先完看底下這網址的一整串討論再想想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3786715&p=1 事件的新聞 http://news.chinatimes.com/LifeContent/1413/20130314004047.html 用新聞中學生名可查到學生臉書 自己GOOGLE看看吧 討論串中有好心網友勸這位家長不妨求助心理醫師 走出悲傷 結果那些話被當成妨害名譽 好心網友得到報案三聯單一張(後來有撤告) 只是熱心言語建議可以求助於心理醫師都被家長報案 準備要纏訟了 教師沒有醫療專業 以為所遇到的CASE一定適用CPR而出手的話... --------------------- 不是老師不想熱心熱血 法規配套的欠缺或模糊 熱心熱血是要自負責任的 除非哪位教師真有準備面對纏訟&家人好幾年愁雲慘霧擔憂賠償 或許就敢不會判斷可不可以CPR的時候 對學生CPR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03.19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acher/M.1406732846.A.AFF.html ※ 編輯: plancklin (1.34.103.190), 07/30/2014 23:34:19

07/31 00:05, , 1F
就長官希望第一線教師能幫扛一切阿沙不魯的狀況 真出
07/31 00:05, 1F

07/31 00:06, , 2F
狀況了 卻要第一線自己去頂包
07/31 00:06, 2F

07/31 00:23, , 3F
討論串太長了~看不完!
07/31 00:23, 3F

07/31 01:05, , 4F
很無奈 學了不敢用 因為可能讓自己與他人萌受更大損
07/31 01:05, 4F

07/31 01:06, , 5F
失 每人顧慮不同 沒被尊重 結果還要被別人檢討
07/31 01:06, 5F
雖然大家都說沒有人成功施救CPR還被告成的 可是 1.纏訟3~5年才還你清白 2.CPR成功機率其實非常低,但家長未必這麼理性接受(而不提告) ※ 編輯: plancklin (1.34.103.190), 07/31/2014 05:18:32

07/31 10:45, , 6F
而且刑事無罪不代表民事告不成,兩邊調查的證據不盡
07/31 10:45, 6F

07/31 10:46, , 7F
相同
07/31 10:46, 7F

07/31 15:47, , 8F
前幾天剛受完研習<
07/31 15:47, 8F

07/31 15:48, , 9F
但很確定只敢用於家人身上
07/31 15:48, 9F

07/31 18:55, , 10F
樓上遇到好的講師
07/31 18:55, 10F

08/02 20:44, , 11F
不敢做,被罵一罵念一念而已,會影響心情。
08/02 20:44, 11F

08/02 20:44, , 12F
做了,成功就好,沒成功.....你死定了
08/02 20:44, 12F

08/02 20:45, , 13F
所以按規定去研習,但教學現場,選擇不敢做
08/02 20:45, 13F

08/02 20:45, , 14F
那結果不是我能擔得起的
08/02 20:45, 14F
※ 編輯: plancklin (1.34.103.190), 07/22/2015 04:41:04
文章代碼(AID): #1JsGekh_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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