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時間軸面試 HR/主管 說一套做一套

看板Tech_Job (科技人)作者 (第一支舞)時間8年前 (2016/03/06 18:15), 8年前編輯推噓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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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整件事情我認為最不合理的地方是 : - HR 要驗資是其本份 - Offer 尚未發出就要求面試者離職 若我是面試者, 對於第一項, 先不論簽署薪資保密協定的法律問題. 對於新公司的這個要求, 我給也不是不給也不是, 兩面都不是人. 不給的話, 新公司 HR 可能會認為無法驗資而不予錄取 ; 給的話, 搞不好新公司 HR 把 "忠誠考核" 當作最終目標, 面試者既然敢違反與前公司之保密協定, 表示這個人是沒有誠信的, 那我怎麼敢用他呢 ? 話要怎麼解讀, 一切盡在 HR 身上, 所以這件事對於面試者來說根本就是刁難. 對於第二項, 這也是非常不合理的. 基於對等原則, 在尚未給初正式 offer 之前, 怎麼可以要求面試者離職呢 ? 再者, 即使給出了 offer, 是否報到也是面試者選擇的權利, 用人單位實在不適宜再三催促離職相關事宜. Offer 上記載著應報到之日期 / 職稱職等 / 薪資等事項. 若是面試者屆時延期報到而又未獲得新用人單位之同意, 新公司是可以宣告合約無效的. 但無論如何, 新公司用人主管都不應催促面試者趕快離職. 我個人也常在審視面試履歷資料, 關於有爭議之處, 敝公司 HR 希望主管 "儘量避免" 私下跟面試者進行 offer 協商. 若有法律疑慮問題, 應交由 HR / 法務出面協調, 而技術背景出身的主管私下用 Line 跟面試者溝通. 一來不夠正式, 二來因為可能欠缺法律相關知識而可能面臨違法問題. 謹供大家參考 ※ 引述《nightmarelee (星空☆看見)》之銘言: : 我是該產品單位最高負責人,與其面試的是我的主管,為慎重看待版友回覆 : 我門內部先檢討並將資料和流程還原後進行回覆。 : 謝謝原 PO 願意到時間軸科技面試,感謝你寶貴的時間,幾點回覆 : : 基於個資原則就不將詳細資料提出。 : 過程補述 : : 1. HR 要驗資是其本份。 : 2. 原 PO 少描述於面試資料實所留相關資料過程。 : 3. 原 PO 後續所提資料與其填寫資料相差不是幾個千。 : 4. 事後說明所填寫資料是筆誤。 : (認同版友回覆可填寫級距 , 但如果幅度是 $30,000 - $60,000 大家是否接受 ? ) : : 以上還不涉及核薪,這過程只是在驗證填寫資料準確性, : 我也收過國外知名公司的 ref. call 驗資是全世界盡責 HR 要做好的工作和責任。 : 07:52 對於薪資的 Range 於面試過程已告知,所以原PO清楚也接受在一定 range 得調整 : 才開始走後續流程 , 非版友所說拿了薪資條才開始談薪 . : 用人原則 : : 1. 個人薪資會由用人最高主管與 HR 共同討論決定 。 : 2. 上一份工作起薪和下一份工作得薪資在 RD 不會有必然關係, : 而是最後是能力是否可肩負 JD 內容。 : 3. 但資料是否詳實填寫是人格特質的表徵,這點我們真的蠻在意的。 : 其他事項 : : 1. 主管基於惜才主動關心面試者後續流程是否有需協助地方, : 我們會檢討是否過當。 : 2. 薪資證明很多方式可提供,薪資條、存簿、網銀截圖..etc。 : 不錄用原因 : : 1. 職缺時效已超過,該職缺 3/1 我們也有一位優秀的夥伴加入,真的很抱歉。 : 2. 資料填寫落差過大。 : (與其找您進來因資料不實請您離開 , 我想目前狀態應該對雙方都是好事) : 如果您欠一個道歉,我也願意代替我的主管和您致歉, : 但我也希望您對於所述資料缺漏地方加以補充,並還時間軸一個道歉。 : 以上之事可受公評討論,將所有拼圖補齊我想也才能如原 PO 所說資料公開透明。 : 03/05 07:45 為避免不夠完整加入以下說明 : 1/中 面試完成開始進入核薪流程,雙方透過Email溝通細節, : 其中說明仍有其他人選,希望能可加快報到時間是我們的其中考量. : 原希望於 2/22 進行報到 . : 原Po所節錄四張 Line 對話內容 : -------------------------------------------------------- : 2/01 原PO表達難處無法配合提供資訊,並期望於3/01onboard : 主管表達諒解也尊重,但說明公司有流程要依循,無法提供流程會走不下去, : 但尊重他的意願,也會去內部溝通. : 2/15 原PO回覆有其他方式可提供其他佐證資料. : -------------------------------------------------------- : 2/底 收到原PO提供資料但該職缺已補齊. : 3/01 該職缺預計 onboard 時間. : 過程中資訊都很完整,主管/HR 有說明該職務 : JD/薪資範圍/後續應聘流程/有其他面試者/期望可配合onboard時間 : 原PO於專業技能上我們予以肯定,告知薪資範圍時原PO同意開始跑流程, : 但因為有段時間沒有收到回覆,我們也開始重新選擇人選, : 最後花了段時間找到同樣優秀夥伴也可和公司時間配合上, : 對於原PO就真的很抱歉. : 整個流程大概如上. : 1. 是否拿過去薪資砍薪是沒有的,雙方溝通過程時薪資 Range 已揭露. : (同意才有後續流程) : 2. 是否造成原PO原工作權益受損,原PO表達要拿到Offer才能申請離職, : 我們是尊重原PO,所以應該仍在原工作崗位. : 3. 強迫要求提供資訊,2/1原PO表達難處後主管也就沒有在Push. : 4. 對於任用流程上的缺失我們會內部進行檢討,造成面試者的不舒服非我們所樂見 : 所以一定有精進空間,許多版眾也提供很好的建議,非常感謝. : 對於告知原PO無法錄取的原因所造成有不夠尊重的情況,或是中間在溝通過程中 : 讓原PO有不愉快的狀態願意代表主管致歉. : ※ 引述《coolstuff (肚子餓了...)》之銘言: : : 主管的line透漏了之前好幾個candidate都拿到offer也沒進來, : : 那通常是核薪出來的數字太差才會這樣, : : 有些人會因為面試時答應了提離職和onboard的時間, : : 造成offer還沒真的拿到就先提離職, : : 最後被新公司放鳥或是拿了一個沒吸引力的offer真的就GG了, : : 如果有簽薪資的保密條款是要遵守的,這是法律和原則問題, : : HR用這樣的理由不發offer其實不合理, : : 任何工作相關的機密資訊都是不能外流的,尤其還簽了保密條款~ -- 年輕時創造回憶, 年老時享受回憶 -- 海明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2.67.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57259318.A.6DF.html

03/06 18:23, , 1F
很中肯,但是時間軸只會說求職者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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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就永遠只會打這點 真正問題始終不去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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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跟HR向上頭回報這個面試者誇大薪資吧? 還出來道個屁歉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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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8:30, , 4F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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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iencheng (210.242.67.17), 03/06/2016 18:39:31

03/06 19:06, , 5F
面試者拿要離職才有薪資證明,然後要離職先給offer來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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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9:06, , 6F
事實上HR根本不管面試者如何取得證明,沒有證明就沒有offer
03/06 19:06, 6F
你可能沒有看清楚我的文章. 我的意思是 : (1) 新公司給 Offer 和面試者是否願意報到應該是兩件事. 本來就不存在先後關係. (2) 在談 Offer 時, 報到時間應該是由用人主管和面試者溝通協調出來的, 用人單位只需要提出他們希望 on board 的時間底線即可, 並據此發出 Offer. 至於面試者是否接受那是另外一件事. 若是面試者延遲報到且事先未徵得新公司的同意, 新公司可以主張 Offer 無效的. 所以時間軸的面試主管沒有必要一再強調希望面試者趕快離職報到這件事. 因為對於主管來說, 他只有給不給 Offer 的權力, 剩下的則是面試者的事情.

03/06 19:09, , 7F
時間軸只想找奴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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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9:09, , 8F
我先說,這家公司的危機處理完全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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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個面試者敢把舊薪資給我看 明天進公司就會把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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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亮給下個面試他的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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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19:11, , 11F
如果你女友是背叛他前男友和您在一起的 下次怎麼知道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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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照樣的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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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文章裡所謂"不同標準"的論述. 面試時應該儘量避免詢問有法律爭議的問題. 私人 : 例如家庭成員年齡職業, 宗教信仰, 婚姻感情狀況等牽扯個人隱私 而又跟工作內容無明顯直接關係的問題 專業 : 例如詢問之前工作"太過於深入而又有敏感機密性"的問題, 或是探聽該公司計畫或人員異動情形. 以上的分寸應該要拿捏得當. 不確定的話就不要冒險亂問, 有經驗的面試官應該是可以從其他蛛絲馬跡細節推斷出他想要的答案. ※ 編輯: tiencheng (210.242.67.17), 03/06/2016 21:00:52

03/06 21:33, , 13F
你點到重點了 這家公司一直不願把第二點拉入戰場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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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1:33, , 14F
一直在規避,這下連CEO都參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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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 21:33, , 15F
有戲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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