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商經貿糾紛 可在台仲裁

看板WorkinChina (中國工作)作者 (啊~~~)時間16年前 (2009/07/30 22: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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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草案規劃,台商經貿糾紛可提交兩岸四地或雙方認同的仲裁機構,事後仲裁不成,除 ^^^^^^^^^^^^ : 可向大陸人民法院爭訟外,也可向台灣的法院提起訴訟。 ^^^^^^^^^^^^^^^^^^^^^^^^^^^^^^^^^^^^^^^^^^^^^^^^^^^^^ 希望這邊是單向並非雙向規定,要不然豈非直接宣告仲裁根本就沒用?! 反正仲裁輸了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是把仲裁當和解來玩了吧~ : 新草案規劃,台商經貿糾紛可提交兩岸四地(陸台港澳)或雙方認同的仲裁機構,事後仲 : 裁不成,除可向人民法院爭訟外,也可向台灣的法院提起訴訟。 : 姜志俊認為,這項修法是一大進步,未來台商可找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中華工程仲裁協會 : 、台灣營建仲裁協會、台灣勞資爭議仲裁協會,擔任仲裁的機構,不會受到大陸地方保護 : 主義的過度制肘。 即使依照現在大陸的法令,仲裁本來就已經是可以在一定限度上, 規避掉地方保護主義的風險了,如果在加上仲裁失敗還可以提起訴訟的話, 那還是真的變成維護地方保護主義了吧! : 在子女教育方面,新草案規劃,台商或台幹子女可就讀大陸學校,學費與大陸學生同等待 : 遇。此外,新法同意可成立全國性的台灣同胞投資企業聯合會,形同讓「台企聯」就地合 : 法。 ? 學費不是早就在連爺爺的呼喚下變成同等待遇了嗎? : 【2009/07/29 經濟日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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