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古時稱呼未結婚的交往對象?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姬 泰)時間18年前 (2008/03/27 00:46), 編輯推噓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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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edunhill (紅當藍當金當各有各的香)》之銘言: : 在台灣 尚未結婚的交往對象可以說 男/女朋友 : 英文的是boyfriend/girlfriend : 但是中國古代的時候 總會有自由戀愛吧 : 還沒結婚正在交往的男女 : 不能說這是我的丈夫/妻子 : 那要對其他人介紹自己的交往對象 : 應該說這是我的:「?」呢 : 這問題我已想了五年了 : 本板,ask板和奇摩知識我都爬不到 : 故來此發問  : 請高手板友們解惑 : 謝謝^^ 中國古代理論上是不允許自由戀愛的 所以在結婚之前什麼都不是,姑娘家的清白怎麼能隨便玷汙 所以古代中國是個只能做不能說的國家~  ̄▽ ̄ -- Déme un conclusión feli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16.180

03/27 00:55, , 1F
是嗎?應該不至於吧?只是結婚大事要夫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已吧
03/27 00:55, 1F

03/27 00:55, , 2F
可能就是不管你喜歡誰,父母不願意就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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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9:43, , 3F
那雙方父母都早亡的,應該可以自由戀愛吧?!那又怎互稱?!
03/27 09:43, 3F

03/28 01:01, , 4F
早亡的也通常不能自由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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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8 11:02, , 5F
父母雙亡的,也還友其他長輩主持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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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1:47, , 6F
有讀書的人家要婚配要守禮法 沒受教育的人才自由戀愛、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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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 01:49, , 7F
不過按習俗已有婚約而未過門的雙方是不能見面的
03/30 01:49, 7F
文章代碼(AID): #17wdtXYu (ask-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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