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多數暴力 與 尊重少數...
民主這個詞,有很多種解釋,單照字面來看,是指“由人民統治”,
但以現代各國普遍推廣及使用的制度來看,
我們所謂的“民主制度”,
應該解釋作“國家執行以全民的福利為主,而非如過去以君主、貴族為主”。
也就是說,
“做主”其實可以分作兩個部分,
第一,做出這個決策的權力
第二,做出的決策,應該照顧誰的利益。
以一家公司來說,
公司的主人是股東,
實際營運這家公司的人,可能是股東,也可能是專業經營團隊。
但這個專業經營團隊,在經營上,必須以股東的利益為最先考慮對象。
以一個國家來說,
國家的主人是人民,
實際營運國家的人,是從人民中選出來的官員。
官員在管理這個國家的時候,必須以人民的整體利益為最先考慮對象。
(在古代,則可能是以君主為最先考慮對象)
所以,到底是以人民的整體利益為考慮對象,還是以君主為考慮對象,才是
現代所謂“民主”的真正意義。
也就是說,
決策怎樣做出、是多數決或者少數決,其實並不是重點。
我們一般上看到的民主制度,其實並不如大部分人想象的是“多數決”。
多數決的,只是“選舉”的那一部分。
但實際上管理國家的,是政府、官員們。
以比例來說,國家還是由少數人在決定,只是這個少數人是被人民以選舉方
式選出來而已。
所以,我覺得民主的真正意義,是指“決策時、是否以全民的整體利益為考
量”。
根據我的這個定義,假設有51%的人民,通過選舉獲得了國家的經營權,而
這個政府,完完全全只為那51%的人民考慮,剝奪剩下49%人民的利益,
這個政府,理論上完全合乎“由人民統治”的要求,但我並不認同這種就是
我心目中的“民主”行為,
因為,這已經違背了“決策應該以全人民的整體利益為考量”、“全人民都
是國家的主人”這一項。
簡單的說是,我們不能根據 80%人民的要求,就殺死剩余的 20%人民。
以80%人民的要求,去殺死剩余的 20%人民,這種叫做“多數暴力”。
民主的重點不是在于“多數決”或者“少數決”。
民主的重點在于,在決策上,是否以全人民的整體利益為考量;是否將人民
視為政府的主人。
--
+-----------------------------------------------------------------+
| 夏之星系 - 個人日誌,提供佛學命理、小說漫畫、娛樂、技術等內容。 |
| http://xia4.org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54.98.178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3 篇):
ask-why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