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多數暴力 與 尊重少數...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Har)時間17年前 (2008/12/04 12: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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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這個詞,有很多種解釋,單照字面來看,是指“由人民統治”, 但以現代各國普遍推廣及使用的制度來看, 我們所謂的“民主制度”, 應該解釋作“國家執行以全民的福利為主,而非如過去以君主、貴族為主”。 也就是說, “做主”其實可以分作兩個部分, 第一,做出這個決策的權力 第二,做出的決策,應該照顧誰的利益。 以一家公司來說, 公司的主人是股東, 實際營運這家公司的人,可能是股東,也可能是專業經營團隊。 但這個專業經營團隊,在經營上,必須以股東的利益為最先考慮對象。 以一個國家來說, 國家的主人是人民, 實際營運國家的人,是從人民中選出來的官員。 官員在管理這個國家的時候,必須以人民的整體利益為最先考慮對象。 (在古代,則可能是以君主為最先考慮對象) 所以,到底是以人民的整體利益為考慮對象,還是以君主為考慮對象,才是 現代所謂“民主”的真正意義。 也就是說, 決策怎樣做出、是多數決或者少數決,其實並不是重點。 我們一般上看到的民主制度,其實並不如大部分人想象的是“多數決”。 多數決的,只是“選舉”的那一部分。 但實際上管理國家的,是政府、官員們。 以比例來說,國家還是由少數人在決定,只是這個少數人是被人民以選舉方 式選出來而已。 所以,我覺得民主的真正意義,是指“決策時、是否以全民的整體利益為考 量”。 根據我的這個定義,假設有51%的人民,通過選舉獲得了國家的經營權,而 這個政府,完完全全只為那51%的人民考慮,剝奪剩下49%人民的利益, 這個政府,理論上完全合乎“由人民統治”的要求,但我並不認同這種就是 我心目中的“民主”行為, 因為,這已經違背了“決策應該以全人民的整體利益為考量”、“全人民都 是國家的主人”這一項。 簡單的說是,我們不能根據 80%人民的要求,就殺死剩余的 20%人民。 以80%人民的要求,去殺死剩余的 20%人民,這種叫做“多數暴力”。 民主的重點不是在于“多數決”或者“少數決”。 民主的重點在于,在決策上,是否以全人民的整體利益為考量;是否將人民 視為政府的主人。 -- +-----------------------------------------------------------------+ | 夏之星系 - 個人日誌,提供佛學命理、小說漫畫、娛樂、技術等內容。 | | http://xia4.org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54.98.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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