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多數暴力 與 尊重少數...
※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民主這個詞,有很多種解釋,單照字面來看,是指“由人民統治”,
: 但以現代各國普遍推廣及使用的制度來看,
: 我們所謂的“民主制度”,
: 應該解釋作“國家執行以全民的福利為主,而非如過去以君主、貴族為主”。
: 也就是說,
: “做主”其實可以分作兩個部分,
: 第一,做出這個決策的權力
: 第二,做出的決策,應該照顧誰的利益。
: 以一家公司來說,
: 公司的主人是股東,
: 實際營運這家公司的人,可能是股東,也可能是專業經營團隊。
: 但這個專業經營團隊,在經營上,必須以股東的利益為最先考慮對象。
: 以一個國家來說,
: 國家的主人是人民,
: 實際營運國家的人,是從人民中選出來的官員。
: 官員在管理這個國家的時候,必須以人民的整體利益為最先考慮對象。
: (在古代,則可能是以君主為最先考慮對象)
: 所以,到底是以人民的整體利益為考慮對象,還是以君主為考慮對象,才是
: 現代所謂“民主”的真正意義。
: 也就是說,
: 決策怎樣做出、是多數決或者少數決,其實並不是重點。
: 我們一般上看到的民主制度,其實並不如大部分人想象的是“多數決”。
: 多數決的,只是“選舉”的那一部分。
: 但實際上管理國家的,是政府、官員們。
: 以比例來說,國家還是由少數人在決定,只是這個少數人是被人民以選舉方
: 式選出來而已。
: 所以,我覺得民主的真正意義,是指“決策時、是否以全民的整體利益為考
: 量”。
: 根據我的這個定義,假設有51%的人民,通過選舉獲得了國家的經營權,而
: 這個政府,完完全全只為那51%的人民考慮,剝奪剩下49%人民的利益,
: 這個政府,理論上完全合乎“由人民統治”的要求,但我並不認同這種就是
: 我心目中的“民主”行為,
: 因為,這已經違背了“決策應該以全人民的整體利益為考量”、“全人民都
: 是國家的主人”這一項。
: 簡單的說是,我們不能根據 80%人民的要求,就殺死剩余的 20%人民。
: 以80%人民的要求,去殺死剩余的 20%人民,這種叫做“多數暴力”。
: 民主的重點不是在于“多數決”或者“少數決”。
: 民主的重點在于,在決策上,是否以全人民的整體利益為考量;是否將人民
: 視為政府的主人。
問題是很難顧到所有人的利益
講到殺死有點極端 換成路邊停車好了
某條路是一條交通要道 每天車流量很大 路邊一堆商店
因為路很窄 地方政府想在路邊畫禁止停車的紅黃線以利車流
但如此一來 沒人停車 商店生意必受到很大衝擊
如果不禁停 每到交通尖峰時間便大塞車 損失的是用路人
如果禁停 沒人停車 商店客人數大減 損失的是店家
該怎麼辦?
這世上沒有不得罪人的的人
同樣的 也沒有人人都受益的政策
政府要增加社福預算 那必定要從其他部門的錢中砍掉一點 或是加稅
全民健保讓大家交健保費去付病人的醫藥費
這公平嗎 有人不覺得
有的人很少生病 或小感冒不愛上醫院 他們也要交健保費
有的人有事沒事去醫院聊天拿藥 也交一樣數目的健保費
前一類的人不是就有利益的損失了嗎
所以全民健保是不好的 不合乎民主的政策嗎?
好像也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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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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