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轉錄][據點]淺談NCC開罰事件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鐘衷)時間17年前 (2009/04/09 18:41), 編輯推噓4(4024)
留言28則, 4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用法律中最根本的公平原則來講好了 今天一個受到言論自由保障的廣告播放出來 代表著必然的開銷及往後的利潤 若要停播它 理由就必須大於上述價值 有人表示「不舒服」 那就要有「不舒服」的證據 以及「不舒服」的普遍性 前者可以是精神科的證明、後者可以是公眾的連署 再由公家機關仲裁,研判兩者的輕重 而若不符合這些條件而要對方取消廣告刊登 勢必要由要求者賠償其損失 否則便不公平 也就有失社會正義 民主精神也就蕩然無存 這是當代社會最崇高的價值 你要違反之便必須提出更有利群眾生存的條件才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54.213 ※ 編輯: e1q3z9c7 來自: 118.165.154.213 (04/09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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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前不想清楚,殺人後才嚷著是對方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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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主張要禁吧? 跳ton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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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前面不是說不爽的人是她們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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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又說可以賠償損失了; 又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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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引喻失當 並未傳出節目中角色有不滿情緒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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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NCC已經禁很多東西了 違約不對但依舊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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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不能賠償對方損失=邏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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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 與 賠償損失 互不相斥 可同時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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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主張"再申請賠償的同時也要好好檢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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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真夠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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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廣告影響情緒還要好好檢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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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搞錯了 是勒令停播的單位賠償給廣告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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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證實自己受廣告影響而出現心理問題要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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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另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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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是情緒的主人 那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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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剛開始,沒人說要禁吧,跳TON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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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抬頭看一下標題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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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罰的廣告會繼續播也真是大手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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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現在又不知道是做什麼了; 你主張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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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要賠廣告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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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9:27, , 21F
原來這就是妳"完整的論述" 看來我們浪費太多時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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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辯其他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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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活該倒楣沒露點沒見血幾十萬不見你覺得很過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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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說我很過癮? 我問你這是不是就是你全部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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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9:58, , 25F
我問妳你主張什麼=我很過癮, 這真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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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1:03, , 26F
所以你主張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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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0 12:41, , 27F
你先回答我吧, 連自己的主張是什麼都說不出來還問別人
04/10 12:41, 27F

01/06 23:29, 7年前 , 28F
我有說我很過癮? 我問 https://daxiv.com
01/06 23:29, 28F
文章代碼(AID): #19tT3BXA (ask-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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