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見裸露而「不舒服」的根本思維模式
歧視
歧視(discrimination)指的是因為一些不合理原因、甚至無關係的原因而對某一社會團
體成員作出負面的行為,此行為會導致對此一社會團體成員不利的後果。
歧視是偏見實踐的結果。譬如,某公司老闆認為女性比男性會處理家務,但處理公務的能
力卻比不上男性這是一種偏見,如果該名老闆強迫懷孕的女職員離職在家帶小孩,則是對
女性的歧視。
1. 不合理的原因: 不符合道理.不符合邏輯的原因
女生喜歡男生兒嫁給男生這點 要說是合理還是不合理呢?
就生物學來看這是合理的
但是他構成歧視嗎?
2. 實際上做出"負面的行為", 我將負面的行為解釋為"傷害他人自尊的行為.不尊重他人
權益"等
我不知道女生嫁給男生是對誰做出了"負面的行為"
女生嗎?
其他女生都選擇嫁給男生了, 我不認為他們因此有損失
若是有人要說"女生因此少了一個擇偶對象"
在一個完全競爭市場下(容我以此做類比)
擇偶條件少一個其實不足以影響整體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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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原因: 以單一條件為擇偶的條件 , 這和現實狀況大相逕庭
負面行為: 直接忽視他人
合不合理其實是付諸直覺的
常人有一定的邏輯能力判斷他人說話及行為有無道理
若你認為"以單一條件擇偶" 是符合道理的
願聞其詳
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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