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思辯] 見裸露而「不舒服」的根本思維模式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Leigh)時間17年前 (2009/04/12 00: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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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我認為我的定義的問題點在於"合理不合理的劃分" 而顯然你的定義能夠輕而易舉地跳過這個問題 而我認為你的定義的問題點在於競爭市場 如果是下面的例子(你之前用來反駁我的) A女因為個人喜好擇B男而不選擇另外一個追求者C男 這裡是否構成歧視 在這點上, 我會說 因為A女除了B男跟C男外還有一堆男生可以選擇 但是為什麼他不選擇? 我想原因就是因為他喜歡B男:他對B男有某種感情 而不是純粹較喜歡B的某種特質而針對C做出那些事情 所以我會認為這是合理的,也不構成歧視 如果你的定義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把這種議題假設成市場競爭 否則無法解決你的問題, 因為1.個人偏好 2.傷害他人權益都造成了 而假設市場競爭似乎是你之前有意反駁的 ------ 回應合理與不合理的區分: 我從剛開始就認為合不合理是付諸直覺的,人類有足夠的理性分辨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 在這裡, 我很早就預料到我會碰到跟直覺論者的反駁一樣:每個人直覺不同,所做的判斷 不同,該如何具有一致性? 並且說我無法劃分就無法說服人 關於這點,我想採取之前到我們系上演講者的說法: 如果有一個項目是大家都同意的,就沒有討論的必要性 例如,當我們說, 殺人是錯的,是不符合道德的 大家都認同的話, 我們就沒有必要去證明殺人是不符合道德的 所以我才會一直要求那些一直舉例的人來反駁我認為合理的論點 因為我認為, 如果你也跟我一樣同意的話, 就沒什麼問題 但是那些人似乎都不想反駁我所認為合理的原因 所以這個問題一直存在 只要我們一致同意哪些是合理的 哪些是不合理的 這個問題其實很好解決, 不用舉這麼多例子 x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7.17 ※ 編輯: dirtymosher 來自: 140.112.237.17 (04/12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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