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睡在街頭的流浪漢,為何女性較少?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不事生產)時間11年前 (2014/07/10 01:4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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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gamer:重點根本不是曝露會不會引發強暴的問題,不管是什麼理由引發 07/09 20:50 : → gamer:強暴,重點是不去譴責犯罪的人,反過來譴責受害人沒照自己想 07/09 20:51 : → gamer:法做而受害是那門子的道德觀念? 07/09 20:52 講這種話還蠻令人傻眼的 我上面的推文是不是讓受害人感受到譴責, 我也不知道, 畢竟我不是當事人 但就算是種譴責, 也不是道德譴責 這個世道, 犯罪行為必須要防範於未然 夜不閉戶, 遭小偷, 那個根本是活該, 自己製造機會給人家 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 被老虎吃了還要怪老虎? 以上這樣的言語, 是挖苦還是譴責都好 但絕對不是道德譴責, 因為沒有一種道德價值是叫人要聽取勸告 再說道德是什麼? 道德只是社會動物的一種文化產物 比如我上面說的上虎山 在動物世界, 自投羅網, 純粹就是活該, 連責任都不用負(都死掉了 XD) 自己的生命自己負責. 別人給你機會活, 你偏要去死, 死了是活該 當然, 我不是反道德 我給予勸戒已經算是講道義的了 假設今天因為你不聽勸告的行為, 害到的不是你自己, 而是第三者, 且是直接非間接 請問你會不會受到道德譴責? 法律上可能沒有追究, 但輿論絕對會追究 我只不過稍稍的將受害者轉換成第三者, 就會有這種差異 原因很簡單, 道德講的是人倫, 人與人的關係互動 今天你的行為害了你自己, 你付出的代價就是你受到的傷害 但是當你的行為害到了他人, 是別人代替你付出代價 道德上不會允許這樣的事, 除非對方是出於自願、義務或偶然性受牽連 而且這並不妨礙我們追究犯罪人的責任 法律上是這樣, 道德上也是這樣 即使有人因直接導致受害人受害而受到法律責任追究 犯罪人的罪行也不會因此得到任何減輕 而馬後炮的我, 譴責這些不聽勸的人 你要說是惡意也罷 在我看, 我是盡我的道義, 用譴責來勸戒 而且我不會真的等到人家受害了, 才來講這種二次傷害的話 : → gamer:更不用說什麼放在外面不屬大庭廣眾無人看管的財物被拿走之類 07/09 20:5 : → gamer:的詭辯,什麼叫侵佔罪?還有新聞一堆拾金不昧又是怎麼回事? 07/09 20:53 等你有女兒, 你試試看讓她三更半夜還到外頭去瞎混 當她被強姦, 我看你會不會怪自己沒有把女兒教好 : → gamer:這類型的言論最讓人不齒的就是明著就是種歧視,然後用自認為 07/09 20:55 : → gamer:合情合理的道德觀念批評別人。講難聽一點,有家能夠睡,誰想 07/09 20:56 : → gamer:睡公園?這些社會底層的人因為被社會遺棄而不得不過著低下的 07/09 20:57 : → gamer:生活,卻還要被社會上資源的擁有者批評他們毫無道德觀,到底 07/09 20:58 : → gamer:誰才沒有道德觀,誰才沒有同理心? 07/09 20:58 我沒說所有的街友都沒道德 但不是每個街友都是你以為的那種可憐人 我講的是那些不務正業, 喝酒吸毒, 被家人逼出來的流浪漢 一個有手有腳的人, 打個工會租不起房子嗎? 老年人或許真的有困難, 那些壯年人也有困難?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句話我向來都很唾棄 但用來講那些不務正業的街友, 剛剛好 而我最初的推文, 我在這將完整的看法說出來 我認為 街友中存在有強姦犯罪的可能性人口 (以下簡稱為街強姦犯) 相較於一般強姦犯多數會顧忌身分, 街強姦犯更容易接受對方的身分是街友 所以我說「別說"有"流浪漢會去強姦」是建立在這樣一種觀點 這個"有"很重要 少了它, 變成「別說流浪漢會去強姦」 意思就變成gamer說的, 是一種歧視了 所以如果你想反駁就來證明, 街友中存在有強姦犯罪的可能性人口 微乎其微 或證明我說的話, 不符合語言的用法(若真是我用錯, 我道歉, 我沒有要歧視所有的街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100.7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sk-why/M.1404927925.A.598.html

07/12 09:45, , 1F
ok 我同意你
07/12 09:45, 1F
文章代碼(AID): #1JlN-rMO (ask-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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