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睡在街頭的流浪漢,為何女性較少?

看板ask-why (知識奧秘)作者 (不事生產)時間11年前 (2014/07/11 01:12), 11年前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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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amer ()》之銘言: : ※ 引述《xiaoa (不事生產)》之銘言: : : 你要說是惡意也罷 : : 在我看, 我是盡我的道義, 用譴責來勸戒 : : 而且我不會真的等到人家受害了, 才來講這種二次傷害的話 : : 等你有女兒, 你試試看讓她三更半夜還到外頭去瞎混 : : 當她被強姦, 我看你會不會怪自己沒有把女兒教好 : 你講這些都沒有回應到我批評的點「明明就沒有做錯事, : 為什麼要被譴責或勸戒?」 會傷害到自己的行為 叫沒錯? good 那請你絕對不要阻止你的孩子傷害自己, ok? 你的論點是 對方不做犯法的事, 你就不會受害 但我的看法是, 在對方犯罪前, 你不可能指出一個明確的對象 任何人都有可能是罪犯 在沒有真實對象可指責的情況下, 你能做的是防範 不是坐等事情發生再來說對方不應該, 或是指著所有人說"你們不應該怎樣怎樣" 那很可笑 如若將道德的問題抽離, 犯罪是動物的本能 犯罪就像一把本來就存在的刀子 讓不懂事的孩子跟刀子玩耍, 是對是錯? 做為旁觀者, 不阻止或規勸, 是對是錯? 還是歧視? :   我女兒將來長大要半夜在外頭做什麼事,只要她沒做奸犯 : 科,我就不可能去責備她,也沒理由去責備她,更不會有什麼 : 「沒有教好」這種言論發生。 :   你覺得自己是在盡道義,是在勸戒,我告訴你,你其實就 : 是在歧視,歧視那些行為不符合你道德觀念的人,你只是沒有 ^^^^^^^^^^^^^^^^ 請你不要亂說話 我分析的純粹只是行為和後果的因果關係, 跟道德價值觀沒有關係 我沒說夜不閉戶, 吸引別人犯罪的人才是歹毒 我也不認為三更半夜在外溜達是什麼作奸犯科 我會說孩子沒教好是因為 他不懂得為人父母會擔心 兒女三更半夜在外面很危險 : 明著說出「因為你們這樣做,所以才會被犯罪人盯上」罷了。 這句話說明的只是事實, 沒有道德成份 如果你明白單身女子半夜在外 非常不安全, 卻毫不在乎一意孤行 那根本沒什麼好說的 賭博是有風險的 別得了便宜還賣乖 這就跟認為有法律保障, 所以下班回家, 店不用關, 反正被偷也會有警察杯杯幫你抓賊 你自己去跟警察講看看, 我看你會不會被噴到死 板友也說, 街上露宿的女遊民幾乎百分百會被強姦(我相信不是流浪漢幹的啦) 這種情況下, 已經必須"強行協助"她們, 不讓她們露宿街頭了 而你還認為是一種歧視? wtf,,,,,, 好心勸告還要被說成歧視 有些過激的女權主義常常也是這樣, 幫了她還說你有歧視 wtf 好啦, 以後不"歧視"了, 讓你們自身自滅 : 如果你還覺得這樣的言論沒什麼問題,可以想想印度的例 : 子,印度一年有2萬多件性侵案件,大多數印度人選擇漠視性 : 侵這件事,並且認為被性侵是因為這些女性穿著不夠保守,甚 : 至有官員認為女性晚間不應在酒吧逗留,及不應該在沙灘著比 : 基尼。你不覺得和你的說法很接近嗎? 當然有差別, 而且很重要, 不然你會一直誤解我是有歧視 問題的重點在於相關性(或說是構成對方犯罪的因素) 穿著不夠保守 是否和 被性侵 相關 我認為沒有 強姦犯選擇的對象是容易得手, 而不是具吸引力 晚間在酒吧逗留 是否和 被性侵 相關 這有可能但相關性應該不高 因為重點是 晚間 from 酒吧 → 家 這個過程 而晚間在僻靜的街頭逗留 是否和 被性侵 相關 這不需要講吧 還有, 我必須強調, 就算是受害人自己的行為招致受害, 也不會因此減輕犯罪人的罪行 : : 我沒說所有的街友都沒道德 : : 但不是每個街友都是你以為的那種可憐人 : : 我講的是那些不務正業, 喝酒吸毒, 被家人逼出來的流浪漢 : : 一個有手有腳的人, 打個工會租不起房子嗎? : : 老年人或許真的有困難, 那些壯年人也有困難? : :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這句話我向來都很唾棄 : : 但用來講那些不務正業的街友, 剛剛好 :   所以你認為不是全稱命題就沒有歧視街友了嗎? : 首先,光是你講的那些不務正業、喝酒吸毒的街友到底存 : 在多少都是件問題,從正常人的邏輯去想,如果我有能力賺錢 : 租屋,誰會想要露宿街頭?這些人到底是不願意工作?還是找 : 不到工作?不要再以為有手有腳就一定找得到工作養活自己了, : 代誌如果那麼簡單,就不會有人家徒四壁,營養不良了。 至少我看過這樣的例子. 吸毒, 抓去戒毒, 回來繼續吸 而不是在那邊以為所有的流浪漢都是受環境所迫 :   退一步言,假使真的有存在這種人,一種明明有能力可能 : 不露宿街頭,卻喜歡露宿街頭的人,他們又對這個社會造成了 : 什麼公益的侵害?(可別跟我說是有礙觀瞻),如果沒有,那這 : 些人又那裡「可恨」了? : 再更退一步,假使這些人真有一定的比例存在,所以就可 : 以「推論出」街友中存在有強姦犯罪的可能性人口,這之中的 : 邏輯推演也不知道是什麼,更不用說使用「有流浪漢會去強姦」 : 這樣無特定指向的語言,根本就不可能讓人辨別是「那種流浪 : 漢」。 :   最後最後,街友強姦犯到底在哪?能不能來個統計告訴我 : 佔性侵案的比例是多少?如果連這點都提不出來,你還敢說這 : 機率不是微乎其微嗎? : 這樣,你還要說這種言論不是歧視嗎? 真的只是你沒聽過而已 有的連男童、少男都玩的, 別開玩笑 要知道那部分行為本來就不檢點的遊民, 在無家可歸的情況下, 性慾也是無處發洩的 : : 而我最初的推文, 我在這將完整的看法說出來 : : 我認為 街友中存在有強姦犯罪的可能性人口 (以下簡稱為街強姦犯) : : 相較於一般強姦犯多數會顧忌身分, 街強姦犯更容易接受對方的身分是街友 以上兩句話請一起看 不要只著重前面一句 : : 所以我說「別說"有"流浪漢會去強姦」是建立在這樣一種觀點 : : 這個"有"很重要 : : 少了它, 變成「別說流浪漢會去強姦」 : : 意思就變成gamer說的, 是一種歧視了 : : 所以如果你想反駁就來證明, 街友中存在有強姦犯罪的可能性人口 微乎其微 : : 或證明我說的話, 不符合語言的用法(若真是我用錯, 我道歉, 我沒有要歧視所有的街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100.14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sk-why/M.1405012330.A.A62.html ※ 編輯: xiaoa (1.9.100.141), 07/11/2014 01:50:24 ※ 編輯: xiaoa (1.9.100.141), 07/11/2014 02:03:16 ※ 編輯: xiaoa (1.9.100.141), 07/11/2014 02:20:08 ※ 編輯: xiaoa (1.9.100.141), 07/11/2014 03:17:16 ※ 編輯: xiaoa (1.9.100.141), 07/11/2014 03:23:05 ※ 編輯: xiaoa (1.9.100.141), 07/11/2014 04:13:26

07/11 15:21, , 1F
依照你對犯罪的看法,政府主張宵禁,戒嚴是合情合理
07/11 15:21, 1F
這要視案情的危害程度 畢竟多數防範的方法是削減人的自由, 是屬於下策 但沒有實施宵禁、戒嚴, 潛在的受害人就必須要自己承擔風險

07/11 15:22, , 2F
可以是這樣子的嗎?
07/11 15:22, 2F

07/11 15:24, , 3F
還有,因為有過這樣的例子,所以某個族群就是潛在的犯人
07/11 15:24, 3F

07/11 15:25, , 4F
這樣就是歧視,不會因為有無案例而改變
07/11 15:25, 4F
這我認同前一句, 不認同後一句 因為族群存在族群特性 比如防範強姦多數時候是針對男性強姦犯 這種針對性是否是歧視, 我覺得無可避免 而主要針對的原因也是犯案與罪犯特徵的相關性 例如: 男性 → 強姦犯 相關性低 強姦犯 → 男性 相關性高, 成立, 所以我們多數時候只提醒女性 你覺得這是歧視嗎? 我不知道, 我認為事實擺在眼前, 我只是想就事論事 就好比我認為腿瘸的人上下樓梯比較有困難

07/11 15:26, , 5F
這就是為什麼我不去叫提出你見過案例的證明的理由
07/11 15:26, 5F

07/11 15:26, , 6F
因為那根本不重要
07/11 15:26, 6F

07/11 15:27, , 7F
要我來說,人類都是潛在的犯罪者,特定挑出某
07/11 15:27, 7F

07/11 15:28, , 8F
族群來說,即代表族群間有高低之分,這就叫做歧視
07/11 15:28, 8F

07/11 19:13, , 9F
樓上根本就刻意曲解
07/11 19:13, 9F
是否有高低之分, 這不是我要說的 我要說的是差異性確實存在(不然你不可能分出兩種族群) 而差異性確實是導致結果不同的原因 就好比發生案件, 警方會求先鎖定特定族群, 進行排除, 沒有發現嫌疑人時, 再擴大族群 因為, 先懷疑有幹案理由的人, 偵查會比較有效率 我理解你會覺得我這樣講是在貶低街友 我也相信街友也有好有壞 觀察他們每一個人行為作風, 絕對可以看出他們的道德品格的差異 但不是說品格差的就會是強姦犯 我認為把話改成「有人會去強姦」意義是一樣的 差別是 若10個人裡面有2個強姦犯, 可能只有1個會去強姦女遊民 10個流浪漢裡面的2個強姦犯, 八成都會去強姦女遊民 ※ 編輯: xiaoa (203.106.156.33), 07/11/2014 20:03:26 (ghjkl1478那話應該是我編輯完成前發生的, 所以應該是在說gamer講的東西, 錯請更正) ※ 編輯: xiaoa (203.106.156.33), 07/11/2014 20:11:12 ※ 編輯: xiaoa (203.106.156.33), 07/11/2014 21:02:46
文章代碼(AID): #1JlibgfY (ask-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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