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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k-why ]
討論串[請益] 女生某些穿著、行為誘發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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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 非要我說你是木腦袋?. 我在說的事是人的事,我說我來自動物星球是告訴你,我從人做為動物的觀點出發. 什麼叫天經地義?. 東西被丟上天,飛不夠快就會掉下來,這才叫天經地義. 你用手打人,你自己的手也會痛,這才叫天經地義. 法律從來都不是天經地義,難道你相信報應,而且該由人來執行施與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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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不能阻止及限制別人犯罪的權力,那刑罰為何還. 存在?更不用說,刑法有所謂的阻卻違法事由,允許合法地在. 一定限制下阻卻犯罪行為,即使違法行為還未發生。. 然後有人掉了錢,把錢撿起來放進自己的口袋,這叫侵佔,. 是百分之一百的犯罪行為。. 如果以這樣的邏輯來評價行為,那麼. 被鄭捷殺害的人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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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的重點在〔應然和實然〕. 很多事情 就算在道理和法律上你是對的. 但是當你的精神和物質面都受到影響時 對其實也沒什麼用. 就像車禍 你是對的對方要賠錢 所以願意受傷去換錢的人有多少?. 只管應然 我只要看紅綠燈就好 注重實然 其它來車我也要看. 個人是認為實然永遠比應然重要 因為應然純粹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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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是雙方的責任沒錯,我從來都沒有說是單方面. 前提是兩人是經過協議,或著是雙方都沒有要求戴套之下進行不戴套性行為. (再次提醒,現在講的是濫交者的情況). 當然,如果一個人說要帶套,另一個偏不戴,結果還是發生了性行為. (預設是兩個人都以為自己沒病,其實一方有病而不知情). 那麼如果得病的是說不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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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人們更習慣用他們一貫(謬誤)的邏輯看待事情. 但這一點關係也沒有,他會有幾年的時間在牢裡慢慢思考他的邏輯怎麼讓他吃到牢飯. 我反而覺得,這種反差,更能糾正思維. 被告人心理劇場:. "哈哈,大家都說他活該,所以我的罪行也不是那麼嚴重嘛。我只是打醬油路過。". "等等,為什麼有罪? 明明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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