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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女生某些穿著、行為誘發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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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把 犯罪 和 犯罪的行為 分開. 犯罪 指 觸犯法律的行為,觸犯法律意謂此行為帶有刑罰責任. 犯罪的"行為"指的則是 行為本身,未投射入道德感觀,行為屬於中性. 法律未賦予人們行使 犯罪的行為 的權利,便是在行為上附加道德意義. 比如說,我們沒進行偷竊的權利. 因此當我們越權,進行偷竊,我們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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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不認為“社會規範”是一件事情被稱為活該的原因,至少不會是唯一原因。. 重新閱讀了一次前面的各篇文章,我試著找了一下大家對活該的最大公約數:. “當受害者是因為○○○○的原因而導致受害,. 則我們可以說受害者對自己受害有一定程度的責任,. 而若導致的損害不過分,可被視為是適當的教訓而不需被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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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所以誤不誤會不是重點。不戴套得病應該是雙方的責任,為什 06/11 14:18》之銘言:所以我說他中肯,他沒寫的東西,讀者自己對號入座. 他沒說受害者 "應該受害",他只說 "有責任". 他以草原為例,說明我們不能限制動物的行為,且因為責任是"分配出來的". 所以被野獸傷害只能自己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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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上面這一段板上回應你的人沒有這樣主張嗎?. 大家應該都是同意受害者有保護自己的責任. 但是那樣的責任是指"受害者有學會保護自己的責任". 而非"承擔受害"這件事情是他的責任、是他該吞下去的. 但是你口中的活該,卻是主張受害者應該去承受受害. 什麼叫直接因果關係?. "因為先發生了A,所以才會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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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負責任保護好自己而自食惡果叫什麼?. 我已經說了性侵者必然存在. 要說幾次呢?. 不被允許卻必然存在啊. 你這是要受害者負全責,我從來沒有這樣主張. 有啊,很清楚. 我印象中我有說過,我不認為爛醉應該被性侵. 我認為 爛醉被性侵 應該會發生. 差別在哪裡,有清楚嗎?. 關聯性在於女性和性侵,不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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