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女生某些穿著、行為誘發犯罪?
※ 引述《skyviviema (天澤)》之銘言:
: : 這不是得了便宜又賣乖?
: : 或者說這裡的"應不應該"不該是從道德或法律層面去看
: : 所以我有言在先,即使有法律、道德阻擾,人們依然會犯罪
: : 這並不是要讓犯罪,在法律、道德面前合理化
: : 人們犯罪就要對其行為在法律、道德層面上會帶來的後果,有所覺悟
: : 同理,受害人當時選擇了高風險的路線,他就應該對其行為所帶來的惡果負責任
: 有法律和道德,但是人們依然會犯罪
: 那麼當然的,即使邏輯上有謬誤,但還是有人會選擇用謬誤的邏輯看待事情
: 也就是說,當指責衣著暴露爛醉的人被性侵是活該時
: 無可避免地會讓性侵者對自己的行為進行錯誤的邏輯推論
: 然後降低了對自我行為的罪惡感,甚至還莫名地多了分合理性
我同意人們更習慣用他們一貫(謬誤)的邏輯看待事情
但這一點關係也沒有,他會有幾年的時間在牢裡慢慢思考他的邏輯怎麼讓他吃到牢飯
我反而覺得,這種反差,更能糾正思維
被告人心理劇場:
"哈哈,大家都說他活該,所以我的罪行也不是那麼嚴重嘛。我只是打醬油路過。"
"等等,為什麼有罪? 明明是他自己不檢點,為什麼判我強姦罪名成立?"
: 如此一來將會為社會風氣和價值觀帶來負面的影響
: 基於上述的理由,我依舊認為指責受害者活該是"不宜的"
我反倒覺得不指正受害人行為,才會給社會帶來歪風
因為在不被指正的情況下,受害人根本不可能反省自己的行為
他只會覺得自己是受害者,即使當初是他把自己推入那樣的境地
唯一讓我覺得指責受害者活該是不宜的的理由是,落井下石很不人道
: : 如果意外性降至零,也就是100%遇害,情況會變成什麼樣子?
: : 如果研究顯示 某國風俗,在夜店喝到爛醉,被撿的機率是100%
: : 根據法律,強姦依然是成立的,但法官的內心、社會是否還能公正的判讀?
: : 會有這樣的矛盾情形嗎?
: 如果真的100%會被強暴,還是為了享受依然故我
: 那麼確實讓人覺得不值得同情
: 但被性侵這件事只能說是"必然的結果",而不是"應得的結果"
: 因為"衣著暴露爛醉"雖然會有高機率導致被性侵
: 但那是因為有會性侵的人存在
: 而不是"衣著暴露爛醉"這個行為的本身"應該得到"被性侵的結果
或許我們應該先討論討論何謂"應該"?
google說,"應該"同義於"理所當然"
所以現在你和我認為的"理所當然"有分歧
我認為的"理所當然",從"衣著暴露爛醉"到"被性侵",它跟賭博一樣
贏面可能很高,但賭輸了就得接受事實
我認為你認為的"不理所當然",是指潛在罪犯在遇到"衣著暴露爛醉"時,不理所當然的
"施加性侵害"(賓主關係顛倒就會得到 "衣著暴露爛醉"不理所當然"被性侵")
我只能指出,我們的邏輯路線完全不一樣
你的被動句在邏輯上是不會直接被接受的,必須轉換為主動句
那麼你的理所當然則只是對罪犯行為的推論
然後我們就會面對前面二度出現的謬誤
罪犯不該犯罪,與受害人的行為對錯沒有關係
......
有點頭昏腦脹了,我講的到底有沒有道理啊 @_@
反正這是我認為的啦,不對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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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 is true, everything is permitted -- the Assassin's C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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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9.10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sk-why/M.1465495765.A.779.html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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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信心的問題,是必然的問題
這世界不可能100%的人遵從道德
what do you exp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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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壓根不相信有人在未受過基本的邏輯訓練的情況察覺到邏輯錯誤所帶來的問題
所以我才說他有幾年的時間思考,但事實到牢裡幾天後,坐牢的原因這事兒會被拋諸腦後
他會明白的只是,受害人是否活該,與他有沒有罪,壓根沒有半點關係
其實有點腦子的人弄個假設情境就能自己想通,甚至不需要任何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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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且同樣重視語感
可能我面對的問題是,我要如何不"偏離大眾語感"?
說實話我也很困擾,因為我"好像"已經跳脫出大眾的邏輯
已經無法不使用我現有的邏輯去看這些事
你這樣一說,倒是讓我體認到了,為何我會PO這篇文章問這個問題
我以為我只是想證明(給我自己看)我的邏輯並沒有漏洞
原來我真正想證明的是我的語言使用法雖然不太能被大眾接受,但是是合乎邏輯的
※ 編輯: xiaoa (1.9.100.22), 06/10/2016 04: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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