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愛亂拆封的顧客

看板customers (顧客行為討論)作者 (電腦超好網路超快)時間20年前 (2004/10/12 21:51), 編輯推噓-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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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urky (萬法皆空自由自在)》之銘言: : ※ 引述《cutesakai (不做特助了~~)》之銘言: : : 現在這件事有一個明確的說法了,但是詳細內容我忘了,大意是: : : 書籍若有塑膠封套裝封是不對的,因為這樣會損及顧客的某個權利(我忘了), : : 不過店家可以要求封套的成本費用,也就是拆封費(好像是這個名稱)。 : 不過像金石堂這一類的書店 : 在用封套包裝雜誌時 : 都會放一本沒有封套的在一起 : 方便客人先看裡面的內容 : 如果這樣還去拆其他封好的書 : 那就只有一個字可以形容了 : 另外 : 有些封套是書商送來時就加了 : 並不是書店加上去的 : 這一種的不管怎樣都是不能拆的 : 除非你要買 really? 我認為封套裡面的東西沒看到摸到之前 都沒有品質保證 舉例來說好了 我個人對文具用品尤其是筆記用的活頁紙類 品質很要求 我喜歡買高品質的觸感光華紙質有一定厚度的紙 價錢多貴都不重要 看中意了 品質讓我滿意我就一定買 請問 我的這種要求 該如何憑封套就解決??? 我買活頁紙 一定要用手輕輕觸摸 我可以用手來感覺紙的質料高低 在這種情況之下 難道我沒有拆封的權利!!??? 當然 如果該品牌是我曾經用過的 當然我就會直接購買 但是如果是新上市的品牌 我無法用眼睛判斷封套下的紙是好是壞 難道我沒有拆封的權利嗎???? 其實我認為 連那種包成方塊型的整本A4印表機用紙 都應該至少拆封ㄧ包 來讓顧客觸摸一下 以下轉錄隔壁版的新聞文章讓大家參考一下~ 作者 cuteeleanor (長官好!!!!!!! ) 看板 consumer 標題 [新聞]拆封等同購買 商家唬人!!! 時間 Mon Oct 4 14:14:40 2004 ─────────────────────────────────────── 拆封等同購買 商家唬人 記者許俊傑/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消保官黃國樑最近接獲多起申訴,有消費者到商店挑選商品, 拆掉包裝塑膠套看內容後因不滿意而未購買,被商家強迫一定要買,雙方起爭議, 黃國樑表示,依民法第148條規定,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拆封看商品,了不起給付包裝費ꄊ 商家無權規定拆封等同購買。 商家為保護商品不被弄髒,常以塑膠袋包起來,外面並貼上標示「拆封等同購買」; 有的商家雖沒有貼標示,但同樣要求消費者一定要購買,令不少消費者困擾。 黃國樑表示,最近接獲多起消費者申訴,大多是學生及上班族,他們指出,業者將雜誌 、書籍、電腦商品等以塑膠袋包起來,他們挑選時無從檢視是否為瑕疵品,或是比較內容 是否與外裝宣傳一樣,因此拆開塑膠袋看,卻被商家認定要購買,雙方發生爭執,結果受 氣又花冤枉錢,消費者認為權益受損。 黃國樑說,依民法第148條規定「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 的」,買賣東西需雙方合意,商家不得以主觀意思,規定或認定消費者的購買意思,也就 是商家無權規定拆封等同購買。 他表示,消費者若欲審視商品,可以要求商家拆封,不要自行拆封,以免滋生糾紛;若商 家不拆,可到其他店購買。若自行拆封後商家要求購買,消費者可以支付包裝費用以補償 損失,但不需購買商品。 轉錄自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3/2274422.shtml -- 你們到底知不知道你們支持的是什麼東西? 反對的是什麼東西? 不知道 那又憑什麼在那邊聚集 佔地為營 憑國民黨證領一天三千的薪 還要人家總統親自來見你 還不先表達善意 哪一個人過去 最後不是被你們轟出去 你有訴求 我又何嘗沒有 我每天對我馬子都有訴求 我對林嘉欣,劉虹蘭,侯配岑,林志玲,也有需求 幹 誰又來滿足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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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人家1008篇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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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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