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針對投資客的選擇-賣家售後5年贖回已回收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我不是善良老百姓)時間13年前 (2013/01/25 18:3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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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ttlesand (寒江雪)》之銘言: : 朋友有間房子,想售5000萬,但其實他希望能續用(門市營業用-今年會重新裝潢), : 所以還希望之後能贖回,只是他工廠正在擴廠,希望能有更多靈活資金。 : 辦法是這樣: : 1.售出後簽租用5年約,在租用的期間,抓2~3%的年利率,比如一年120萬, : 相當於一個月10萬租金,所以投資客五年就有120*5=600萬的收益。 : 2.買回的部分,五年後他希望能有優先承購權,買回時會多附上5%的增值, : 即5000*5%=250萬。 : 也就是5000萬投下來,五年後回收5000+600+250=5850萬,不知道這樣對投資客來說, : 有沒有吸引力呢?或者是會產生什麼樣的疑慮呢? 與其這樣不如直接以房產為抵押 向銀行貸款就好了 意思根本一樣 利息還低很多 之所以不這麼做 不是 房產不值貸不出5000萬 就是 該房產設定抵押貸款還沒還完 再不然就是財務信用狀況有問題 才會搞到去跟『朋友銀行』週轉 而且又想要擴張 明顯的風險味 到時候希望不要還不出錢來 然後你的房產又不值50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32.37

01/25 20:08, , 1F
就是不值5000萬又缺錢才會這樣子做~
01/25 20:08, 1F
文章代碼(AID): #1H0c03ZA (home-s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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