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重構退稅就算有居住事實也不給退?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挖西林老背)時間6小時前 (2025/12/16 12:22), 5小時前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3人參與, 5小時前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不知道在講什麼 重構退稅是本來有居住事實的房子要換屋,買新的房子以後賣舊的退稅 還沒交屋前,就買了新的預售,代表買的當下根本就還沒住進去 所以沒居住事實,很正確 還沒有居住事實,就買了另一間新房 先買新再賣舊的條件 買新房屋時,舊屋要符合自用住宅 108年12月1日買新的時候 ,舊房還沒交屋不符合自用住宅 109年3月1日舊房才取得,取得後才能申請自用住宅 所以購買新房當下,不符合重構退稅要件 這個判例沒問題,我覺得還是少用AI去分析法律 ※ 引述《jinso7410 (Aso)》之銘言: : https://i.mopix.cc/ZtSEg1.jpg
: 這個剛剛跟朋友討論的判例 : 簡單來說,假設你買A預售,A還沒交屋前又買了B預售,就算你A預售真的有居住事實,賣 : A重購到B,國稅局也會認定你在炒短線,直接不退稅 : AI解釋: : 以上判例,國稅局認定A房本來就不是要拿來住的,而是過渡或投資性質 : 有人有相關經驗嗎 -- ─┬─┬─████◣ ┌─┬─┬┬─┬─╭────────────╮██ ┴┬ ┴┬ ├─ ◢██◣┴┬你偷吃, 鄭先生有看到。 ─┴ ┬┴◢◤□︵□ ├┬ ╰────────────╯◢◤ ─┬ ┴┬ □︵□┬┴┬┴┬┴┬─┬┴┬ made by ┴┬─┬┴ ├┬┴ )◤▅┴┬┴┬┴┬┴┬┴┬┴ orz ┴┬┴┬┴┬◢◤ ├┴┬ ◣◤┬┴─┴┬┴─┴┬┴┬ ⊙Ptt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65858943.A.BB2.html ※ 編輯: ketter (114.44.21.1 臺灣), 12/16/2025 12:23:17 ※ 編輯: ketter (114.44.21.1 臺灣), 12/16/2025 12:23:31 ※ 編輯: ketter (114.44.21.1 臺灣), 12/16/2025 12:26:36

12/16 12:28, 5小時前 , 1F
還沒申請想請教 113/2/29交屋 同年6月簽預售 預計
12/16 12:28, 1F

12/16 12:28, 5小時前 , 2F
明年中交屋 兩房換三房 舊房已賣出 年底點交 實際
12/16 12:28, 2F

12/16 12:28, 5小時前 , 3F
居住一年半 這樣會被刁難嗎@@
12/16 12:28, 3F

12/16 12:36, 5小時前 , 4F
本來就沒符合 不是說有住就算
12/16 12:36, 4F

12/16 12:37, 5小時前 , 5F
只要真的有居住 不會被刁 換房很正常。不要像原po住
12/16 12:37, 5F

12/16 12:37, 5小時前 , 6F
都沒住過也在喊居住事實
12/16 12:37, 6F
文章代碼(AID): #1fGDv_ko (home-sale)
文章代碼(AID): #1fGDv_ko (home-s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