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基泰案,有沒有可能最後一場空?

看板home-sale (房屋交易)作者 (溫一壺月光作酒)時間2小時前 (2026/04/01 16:56), 2小時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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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POGOPO (選窩名人)》之銘言: : https://i.meee.com.tw/Zp4zujN.png
看起來就像我之前說的, 不同意戶其實沒有要卡都更的意思 不同意戶其實也是希望都更趕快完成, 所以反而是抱怨基泰拖著不補件 我是覺得版上還有很多人看到不同意戶就膝反射覺得是要卡都更 不要老是有大腦不用要用膝蓋, 好歹看一下人家說什麼啊.. 除此之外, 這篇補充了更多的細節, 可以對照去年跟今年兩版事業計劃看 這篇說基泰的問題是在北基地開挖成本太高 確實基泰去年的事業計劃, 南北基地分別開發的版本, 是不挖地下室, 停車場放1-3樓 會做這樣的規劃, 很明顯基泰確實不想挖地 但去年那版事業計畫, 審議時被要求還是得挖地下室 後來重送, 就變成今年這個南北合併開發的版本 可以猜想基泰之所以改南北合併開發 大概也是為了把基地放在南基地, 讓北基地大部分作為法定空地, 避免開挖 此外, 作者還說基泰想等儒林園 也就是現在重新命名為大直儒玉的公辦都更案, 一起動工 這聽起來也很合理, 畢竟儒林園當初確實也是有受鄰損, 再動工等會又出事 不如等他拆掉一起蓋 大直儒玉雖然第一次招商沒有人申請, 但畢竟是已經規劃完成等著招商發包的案子 應該也是不會拖太久 基泰應該不需要故意不送件拖時間才對 基泰這次補件期限是後天, 大概很快就會知道基泰這版事業計劃會不會走下去 : 假設這位基泰大直受災戶敘述為真 : 1.屋主有簽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 : 2.屋主要求房屋倒塌的賠償與都更後價值分配,兩個要分開計算 : 賠償已基泰鑑價為基準,都更後價值走權利變換估價分配 : 3.承第二點,因為不跟基泰協議合建,就不存在1坪換1坪的條件,該屋主也同意 : 4.都更同意比達標送件,案件有在進行,但市府要基泰補件卻沒有補,因此案子擱置 : 看完屋主的說明 : 應該滿清楚癥結的在哪 : 或許對基泰來說 : 還沒迫切到馬上得解決這個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75033788.A.EBC.html ※ 編輯: IBIZA (36.225.113.9 臺灣), 04/01/2026 17: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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