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該怎麼反駁反對醫師去刑的問題
※ 引述《kueilinyeh (葉Sir~)》之銘言:
: 他們反問我
: 如果有個善良,無害人之心
: 且可能會遭毆打的小黃司機
: 在載客的某一天 不小心撞到人 而且人死了
: 他毫無疑問的是要負刑事責任吧 甚至可能會吊銷駕照吧
: 那萬一小黃司機換成是醫師 場景從馬路換成是病房
: 而你剛好犯了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錯 糟糕的是patient死了
: 這兩個相類似的案件中 為何小黃司機要負刑責
: 而醫師確想推動刑事免責?
(恕刪)
首先,你的朋友們根本是詭辯,完全不合邏輯。
1. 醫師跟小黃司機有什麼關係?兩個不同的職業,完全沒有共通性,怎麼可以比較?
2. 醫師的職責,是在診間、病床或手術台上執行救人的工作,
失誤是發生在工作的過程中。
計程車司機的職責是撞人嗎?
請你朋友在
「小黃司機他載個客人,會因為應注意而為注意,結果把人『載死』了」
這種事發生後,我們再來討論。
(如果是自己不守交通當然會被判刑,如果他人來撞,當然他人判刑)
3. 如果乘客沒繫安全帶,司機講了,不聽。
事後出事,然後說「司機解釋和車上的警語我看不懂」(如手術後);
或者看到司機講了,就把司機打到腦殘。(如急診室)
這樣,司機該判刑,還是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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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還是第一點,
邏輯上,司機和醫師有什麼關係?
這就像「我昨晚夜觀天象,覺得不祥,所以我們分手吧」一樣荒謬!
(這是我強者老同學的分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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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作品刪簡,好配合十五分鐘的收音機節目,然後再刪簡,好填塞兩分鐘的書評節
目,到最後只剩下十來行的字典式摘要......他們對《哈姆雷特》的認識只是某一本
書中的一頁簡介,這本書上稱:這下子你終於可以讀到所有經典作品;趕上你的鄰居了。
從幼稚園進步到大學程度,然後又回到幼稚園;這就是過去這起碼五世紀以來的知識
模式。」
--摘自 雷‧布萊伯利《華氏451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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