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合約] 合約中的修繕條文

看板rent-exp (租屋經驗)作者 (旅人)時間13年前 (2012/08/08 14:09), 編輯推噓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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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點責任義務的東西好了(儘量講簡單一點)~ 東西被弄壞掉了,所有權人可以侵權行為(民法第184條)請求損害賠償, 如果雙方間有法律關係的話(Ex使用借貸), 則另外可以雙方的法律關係為請求依據(Ex民法第468條)。 但是這些侵權行為、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請求, 都需要債務人具有故意、過失(無過失責任非常地罕見)。 故意,這就不用解釋了;而過失,則專指「義務」的違反~ (義務有「作為義務」跟「不作為義務」二種,簡單舉個例, 按時繳房租,是作為義務;不能隨便進屋,是不作為義務~) 常見雙方爭執時,指責對方違反OO義務,要OOXX怎樣的, 其實,所謂的義務,若不是出於「法律規定」或「契約約定」, 則僅是個禮義道德的空頭支票,違反者負道義責任而已~ 更何況,很多僅是單方面的想法,頂多是坊間的說詞而已, 不是想當然爾,大家都這麼做,就是有這個客觀標準存在。 (人情世故百百種,誰人能說誰的好~) 有些房東認為,房客有保養義務、配合義務,甚至有負擔這些費用的義務~ 事實上,這個想法若沒有經過雙方在契約締結時約定明白, 或是透過法律明文(或由法院闡釋法律真意)的明白訂定, 都不會成為能夠拘束房客的「義務」。 義務的形成本身有一定的過程(Ex締結契約、訂定法律) 欠缺這個過程的想法,就只是自己的想法~ 常見的冰箱、冷氣等家電損壞,只要不是房客出於故意(Ex洩憤)造成, 又無違反法律及契約所定注意義務,僅僅是疏於保養縮短壽命,無法歸責於房客~ 房東如果真的愛惜、在意這些保養、使用的細節,應該在簽約時講明, 並於契約中白紙黑字寫清楚~(不把你想的說出來,房客不會知道你有這要求~) 讓房客有個選擇,他可以不租規矩這麼繁瑣的房子, 讓房東可以選擇,他可以不租不願配合照做的房客。 契約這種事,講求的兩情相願,不事先明白講好,又無法律規定, 憑什麼要對方(房客要求房東、房東要求房客)負擔~ 就個人目前實務觀察來說,除非契約明訂,否則房客不需負擔保養責任, 正常、一般性的使用即可~房東拿保養不善去主張,沒看過有贏的~ (所謂正常,是指水壺倒水、電扇吹風這種合於家電設計功能的使用~) (上機油、換機心這種不算在內~當然,拿熱水壺煮稀飯也不算正常使用~) 當然,房東也可以悶不吭聲把家電耗損等成本算入房租內, 這個法律管不著,契約行為多會尊重交易市場自由經濟, 只要您租得出去,開什麼價碼都可以~ -- 本文雖然以保養義務為題,但其實很多租賃的任意約定事項都有適用, 有特殊需求的房東、房客(Ex如何使用東西、生活公約的處理等), 最好都能在事前說清楚並明文化,寧可事前花時間,不要事後傷腦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165.102

08/08 14:13, , 1F
我也還沒看過房客要負擔保養"費用"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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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會在"清濾網"那邊特別寫不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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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大家都這麼做"本身就是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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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保養這個我認為還好,房東的成本基本上也把這些都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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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使用不當"的界線怎麼辦?只能契約一一明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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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真的很多人認為冰箱靠牆放沒關係阿 XD 我學弟也是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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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算是疏於保養,而是使用不當
08/08 14:17, 7F
回應一下: 使用當不當,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看說明書」,這個論點我想法院應該會支持。 但如果房東要主張這個,最基本的是要把說明書拿給房客,而且,主張這個要扣 錢的時候,房東是要負舉證責任的~ 另外,「大家都這麼做」不會構成具拘束性的法律理由,雖然我國民法承認習慣 法,但其要件嚴格,光是房客會有爭執,「法之確信」這點就難成立~不如寫在 契約內,直接具有拘束力。 一般性的使用,大眾都能抓個差不多的界線,不會有人拿電視去燒開水,只是使 用習慣上,光是嫁過來的媳婦就容易跟婆婆發生爭執,這種事,要嘛就自己尺度 大點,隨他用去~要嘛就講清楚點,有可資依循的規範~老實說,這樣用跟那樣 用,真要說壽命減少的具體數據,還真算不出來~^^ (另外說到冰箱靠牆,聽店員說現在有種是靠兩邊散熱而非後面~順便聊一下)

08/08 14:46, , 8F
現在冰箱是哪邊散熱還真的不一定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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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5:44, , 9F
「使用不當」應無待於契約之訂定,而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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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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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5:50, , 11F
這是當然,只是界線模糊,如能明訂於契約內,可杜爭議。
08/08 15:50,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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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那條線的後果,沒有問題,問題在於,線在哪裡~
08/08 15:52, 12F

08/08 21:49, , 13F
我只知道現在的日系電冰箱是兩側與上方散熱
08/08 21:49, 13F

08/08 21:50, , 14F
Mobile01很多舉例~
08/08 21:50, 14F
※ 編輯: phantomli 來自: 175.182.165.102 (12/12 22:03)
文章代碼(AID): #1G8WA4Ch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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