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怎麼跟家長說?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棉花糖。:*)時間18年前 (2007/03/23 02:1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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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與社會終究是一體的, 如果接受身障手冊,意味的是可能有被標籤化或污名化的危機, 那麼在學校裡接受特教服務,又何嘗不是如此? ---引言太多,恕刪^-^|| 首先真的很謝謝版友的問題 在下並沒有高捧教育體系的福利,而輕視社福體系的制度 事實上,小女不才,覺得這應該回到特殊教育的概念來說。 教育的精神在順性發展, 但是依照普通班的教學模式, 常常忽略了「個別差異」, 特殊教育就是以非普通班的教學形態教育, 儘可能以學生個別特質與需求,採取個別化的教學。 以教育面來說, 鑑定上所呈現的「特殊學生」由於與其他孩子差異大, 所以需要接受不同策略、教材、方法等的教育, 換個說法是教育失去了其精神, 造成部分學生在接受教育過程中,得不到應有的效果, 才使他們成為現在所謂的特殊教育學生。 所以,如果為這些孩子貼上一個特殊學生的標記, 並認為應該他們去接受特殊教育。 這其實已經迷失了教育的本質了。 也因此,在法令規定特教班應該收通過鑑定的學生時, 該考量的是學生個別特質為依據的教育精神, 不在「福利」本身,理應也不該有「被標籤化」的情形, 而是一種學生適性教育之方式, 提供最少限制的環境和最大的發展機會。^-^ -- 。:* http://www.wretch.cc/album/pipibaby 。:* ˙˙ ╭═╤╮ * ╭═╤╮ ˙ │ ╞│╭╮│ ╞╡╭╮ █◤ ˙ ▁▁ ◢█╞═╧╯╞╡╞═╧╯╞╡ ▕皮皮▏ ˙ ◢██╰ ╰╯╰ ╰╯˙ ▕專用▏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34.175 ※ 編輯: pipibaby 來自: 218.164.34.175 (03/23 02:17)

03/23 21:1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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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60iRCpE (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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