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怎麼跟家長說?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Ken)時間18年前 (2007/04/01 23:3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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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zvolante (思念無聲無息無日無夜)》之銘言: : 小孩是我表弟,今年國一,在台中唸書,是班上的問題學生 : 他的人際界線很模糊,而且分不出適當的行為和場合 : 比方說,他常常趁同學走過去的時候就抓男生的小鳥或是童子拜觀音 : 上回他和我舅媽參加聚會,抓住別人的小小孩就要過肩摔 : 這些行為他以前就有,以前大家覺得是小孩子有樣學樣 : (他爸爸在家就是常常跟他抓著玩) : 可是他現在已經國一了,不能再用不懂事當藉口 : 據老師說,表弟在班上人際關係不好,跟他來往的都是一些邊緣學生 : 另外,表弟的學業表現不好,而且是越往後考越差 : 比方說,月考的第一科可以考八十分,最後一科就只剩下二十分 : 但是他之前是考試進去的私立中學,據說分數還不錯,所以智力應當沒問題 : 老師懷疑小孩可能有情緒管理的問題、人際關係障礙和注意力缺失 : 所以建議家長(我舅舅和舅媽)帶小孩去做鑑定 : 老師講得很實際,如果鑑定出來真的有心理問題 : 老師可以考慮給他比較寬鬆的行為標準,給小孩比較多彈性空間 : 同時對小孩以後的升學也會有幫助 我認為這老師的說法有些問題: 為何一定要鑑定出心理問題,才能考慮給他特別的行為標準與彈性空間呢? 既然學生已經有一些行為問題,老師也對其原因有了一些推測, 那麼是否已展開了必要的輔導程序呢? 以教育部仍持續在推動的認輔制度來說, 它鎖定的對象就是一般的適應困難及行為偏差學生, 不需要經過心理鑑定,只要學生有那些情形,又找得到志願認輔的老師, 那麼就可以展開「輔導」層級的介入, 相對於需要先通過鑑定才能進行的「特教」層級之服務而言。 尚且,若當真要循特教服務中的疑似「嚴重情緒障礙」個案去處理, 在老師或家長發現疑似個案後,到個案接受實際的篩選與鑑定前, 也還需要一個重要的過程:「轉介前的介入」, 也就是包括上面提到的認輔制度在內的一切校內輔導機制的介入, 如個別/團體輔導、心理/藥物治療...等; 經過這樣的介入仍無效者, 才繼續將學生轉介到下一階段的篩選與鑑定。 (見「情緒障礙的鑑定流程」,http://140.127.81.13/e_identify.htm ) 從老師所言(先鑑定→確定有心理問題→考慮彈性處理), 似乎看得出來以上所謂的「轉介前介入」並沒有做, 因為以輔導的觀點而言, 如果個案有需要,對於改正不良行為而言有助益, 輔導者當然可以與個案協商設定出適合的行為標準。 至於「鑑定」或未來的升學等等, 我認為那都必須是在目前的「轉介前介入」已做得確實後, 才能進一步考慮的。 在目前導師與輔導人員都有責任對學生實施輔導的情形下, 無論家長是否送孩子去接受鑑定, 學校都有責任提供應有的行為輔導措施; 說不定,在這個輔導層次的介入後即有效果, 而根本不需要進入下一步的篩選與鑑定, 去取得那個烙印在人身上一輩子的疾病標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6.38.20 ※ 編輯: fyao 來自: 219.86.38.20 (04/01 23:34)
文章代碼(AID): #163z1GEm (sp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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