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台北縣複試成績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GO MY WAY)時間16年前 (2009/07/28 08:47), 編輯推噓4(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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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說說自己的看法,我對統計的內涵了解的不夠深厚 如果接下來敘述的內容有違反統計原理什麼的,還請指證與見諒! ※ 引述《madspider (I have a dream)》之銘言: : 看了這一系列的文章 : 搭配這篇對於T分數的說明文 : 我想發表幾點我的感想 : 1.原始分數與T分數的關係 : 誠如前面幾位說到的要北縣公布原始成績 : 但是公布了原始成績能代表什麼? : 北縣之所以運用T分數來計算,純粹就是為了了解小團體內各成員與該團體的相對位置 : 前面有人提到說要把全部的考生分數一起轉換為T分數 : 那我不知道這樣的意義在於哪? : 還是你覺得乾脆同一組評委從頭看到尾 : (這樣我相信一定又會有人去吵先後順序了) : 還是說有人質疑北縣只打T分數而已 : 我覺得這個質疑很好 : 所以在這邊建議如果真的要去要求北縣 : 就是請他們公布原始分數跟T分數的算法以端正視聽 我認為現在這個時間點,要求公佈原始成績的用意是 因為他未足額錄取是以70分作為他的基準點,但是前年考試考生們的分數都不會這麼低呀 前年只有一個考場15人,因此以原始分數告知考生獲得的分數 但是如果有人想要看到成績來評估自己距離上榜有多遠, 今年只能查到自己的t分數,不就無法"確切"得知真正的差距? 如果有位考生筆試考的很高分,試教口試卻打很低, 難道我們就可以說他真的教的非常差嗎? 我個人認為北縣用抽題的,運氣層份很大 是不是在計分上面更應該公佈他們的細目項度呢? 然而細目項度這點如果在考後才問 都已經很難追究了 回到前面的例子,那是不是可以說筆試沒有影響力 請問第一關的篩選機制何在? : 2.每個試場人數要一樣後再分別計算各試場錄取人數 : 其實我覺得這論點很有趣 : 試場人數一樣以避免計算時的不公,這點我勉強可以接受 : 但是分別計算各試場錄取人數這點我真的很困惑 : 如果說A試場有7個人教得很好,但是B試場只有4個人教得很好 : 但是你說你每個試場都可以錄取5個人 : 這樣的計算方式不是跟MLB美聯西區冠軍還比外卡戰績低卻可以進季後賽一樣可笑嗎? 不同組別因為缺考人數不同 這樣跟組內相比較了解自己在團體當中的位置 會不會造成立足點的不同? 如果某一組大家都教的不太好, 而評審也打的很寬鬆,range打的很大 那在這一組被評為高分者,t分數不就得利了嗎? 總不能排除有這種情況吧! 所以我會覺得,評分的細部項目應該要告知考生,簡章上面寫的還算只是粗淺的 我認為為了避免不同考場的落差,建立共同評分標準是考前必須要做到的 就我所知,苗栗去年就有這樣做,我認為北縣也應該是這樣 才能讓人真的心服口服 : 3.口試與試教的評審是否為同一組人? : 我覺得這點是各縣市的權益 : 試教後直接口試,是否會影響所謂的低落的評分者信度 : (我個人認為這個評分者信度用的怪怪的) : 所謂的評分者信度指的是其估計方法,是從測驗卷中抽取一些樣本, : 單獨由兩位評分者(或若干位)對每一份試卷評分,然後根據所平的分數求相關, : 此相關係數即為評分者信度。(郭生玉,2000 P.65) : 有位板友把這個詞用在這裡讓我很困惑 : 不過我覺得應該不能去評論是否因為同一組而產生影響 : 我相信能到各縣市擔任評委一定有足夠的專業性 : 不一定會相互影響 : 但是換個角度想如果一個人試教得很爛,但是口試很好,或是反過來 : 這樣的人你敢用嗎? 我詢問過一些現職老師,他們的說法是... "如果是她們擔任評審,假如試教教的不好,那口試也沒興趣問了" 我認為評審畢竟是人,她們難保會因為試教表現來影響口試評分呀! 還有人說"如果教的不好,口試說的再好,我都認為只是口才很好罷了" 其實以我而言,我覺得人是最難做到客觀評分的,難免會受到其他因素影響 我認為為了要做到盡量客觀,有幾個方式可以進行; 1.像高雄市,聽說去年評審一次7位,分數最後去除最高與最低分 2.將試教與口試分開,避免被其中一個表現觀感影響到 我認為如果真的能過第一關,其實實力在伯仲之間了 教學與口試也不至於太糟糕,如果真的有也是非常少數才是 其實教學好與壞是非常主觀的論定, 所以我覺得在評分者這塊更應該避免部分評分者的主觀意識, 因此更換不同場地,給不同評審觀看才能盡量做到客觀原則 : 其實我建議大家真的去思考一下什麼是T分數的意義 : 相信在上一篇有提到很清楚的T分數概念 : 這也是為什麼北縣常常可以在試教或是複試後會出現翻盤的現象 : 我相信聯招跟獨招一樣都想要找到自己想用的人 : 這也是為什麼北縣的國中資優跟國小資優都會出現不足額錄取的狀況 : 以上為個人想法歡迎一起討論 : 謝謝 : ※ 引述《oonyx (小Q)》之銘言: : : T-score的計算方式 50+10Z : : 試場A 平均數80 標準差7.07(方便計算以7視之) : : 考生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 : 原始分數 85 80 75 70 90 85 85 75 : : t分數(約) 57.15 50 42.85 35.7 78.6 57.15 57.15 42.85 : : 試場B 平均數75.6(以75視之) 標準差9.66(以10視之) : : 考生 A B C D E F G H : : 原始分數 70 75 90 80 60 75 75 70 : : t分數(約) 45 50 65 55 35 50 50 45 : : 主要的概念在於 : : 1.了解小團體內各成員與該團體的相對位置(距離平均數的遠近) : : 2.去除平均數對於全團體內的影響 : : 兩個以上考場會因為不同考場內平均數的差異影響原始成績的分配 : : 但是t分數會去除不同考場內平均數的影響 : : 觀察個體於小組間相對的位置 並相互比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110.247 ※ 編輯: ysj 來自: 61.62.110.247 (07/2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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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試教口試同一場是走回頭路 未公佈原始分數死得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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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想到同一批人打試教跟口試,然後又轉換成T分數,真的太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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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距會因為T分數而繼續拉大,而且不一定是公平的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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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是當然有他的用意在 用來篩選專業基礎較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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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我覺得老師會透過試教去看學生的特質 不單只是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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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 若你能做到讓評委認為你有當老師的特質和能力 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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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了 我也相信評委有他們的專業在 若他們看不到他們要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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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 想必分數就不會太高 甚至不超過70分 才會不足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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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的標準沒達到 根本不需要去跟別人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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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同你的說法,但還是認為各試場是否有一致的評分標準與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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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目是非常重要的,這也可以讓評分者進行檢視,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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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 如何在短時間讓評委印象深刻 才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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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只是安全穩穩的試教可能還不夠 畢竟大家進去第二關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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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這次以試教與口試同時舉行,我認為應該以原始分數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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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教都有一定水準才是 所以想想自己的特色 教學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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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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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未達70分的標準,我覺得真的很傷害一些認真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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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進第二關的 想必大家都是認真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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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我是"公正客觀"評委 我並不希望我評分的細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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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你的意見非常值得檢討,但這一連串的討論也是希望日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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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考生知道 今天要找的老師 不是我跟他們提醒要如何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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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不管對於主辦單位對於考生才是最好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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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考試 我要看的是你在學校學習的 實習經驗 參予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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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給你什麼 自己在經驗中是否可以培養出當老師的思維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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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然後我去檢閱你這些東西和能力 而不是我跟你說 我要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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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某些東西 然後你去準備 這樣就比較沒意義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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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考生還是 要用心去了解當一個老師真正需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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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去累積 表現出來 這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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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我所謂的評分項目不是你的意思,當然你說的我都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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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評分細目他們內部要有一定共識再來評選,也不一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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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向大家說明內容為何,不過謝謝這位老師的意見,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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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共識我也有想過 我認為這應該是要討論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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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確定他們沒討論過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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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但是希望以後都要有,這很重要,尤其對於兩個考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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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 所以這點是可以去質疑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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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上討論有些點都直得去質疑 理性討論 看起來有些版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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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感性一點 我覺得Y大滿理性的 是可以去提出你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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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忘了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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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謝謝你的意見,我會提出自己的疑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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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一年只有一次,主辦單位的確應該審慎思考評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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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們除了檢視自己的教學外,也應該向單位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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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讓考試制度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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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2:22, , 43F
今日最中肯。比今日某篇相關自以為是的廢文好太多了
07/28 12:22, 4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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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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