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北縣資源班設導師?

看板sp_teacher (特教老師)作者 (暗夜流星)時間15年前 (2010/06/05 21: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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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dok (暗夜流星)》之銘言: : ※ 引述《rosecalla (彩虹在哪裡)》之銘言: : : 今天早上收到新修訂的「台北縣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 : : 公文是北府教特字第0990001795號 : : 其中的第六條第二點明確寫到---資源班每班置導師一人 : : 這個意思是.. : : 北縣資源班老師 可以跟其他多數縣市資源班老師一樣 : : 有導師費這玩意兒了嗎??? : 每滿十二人增一特教師 : 未滿十二人 則以十二人計 : 可是學生的定義還是沒講清楚 : 前面有列了許多可以進資源班的學生條件資格 : 甚至疑似生也算 : 學生都沒定義好 這感覺還是看不太懂? 上週就來了公文 公文是給特教組長的 在下正好兼任此職務 要我們填報對於新的實施要點看法 我就在第六點打上 學生定義為何? 是不是 第二點裡 所指的那五種學生 很多事不能用「約定俗成」來做決定 這法明明第六條和第二條就相抵觸 連輔導團都說「只能算正式生人頭為依據」,卻答不出法源根據...... -- 這篇文章讓你覺得?════════════════════════╮ by ycat y + . .ˇ ˇ ˇˇ || c ﹀ ̄▽ ̄ ﹏≦b ︶ ̄y – ̄ a 新奇 溫馨 誇張 難過 實用 高興 無聊 生氣 t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2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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