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贈與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時間20年前 (2004/09/16 21:0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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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三條: 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境外之 財產為贈與者,應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及非中華民國國民,就其在中華 民國境內之財產為贈與者,應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由以上條文:贈與稅為屬人兼屬地主義 我認為: 問題的關鍵點在於要套用屬人還是屬地主義? 若該法人註冊地在國內,則適用屬人主義,受贈人得繳所得稅。 若該法人註冊地在國外,則適用屬地主義,免稅。 ※ 引述《Prudence (誠彼娘之非悅!)》之銘言: : 有個問題想請教大家,若贈與人為法人,該法人就國外財產為贈與之行為時, : 是否為我國贈與稅之課稅對象呢? : 因為就遺產與贈與稅法而言,只談到自然人為中華民國國民時, : 究境內外之財產為贈與行為時,需課征贈與稅, : 而自然人若為非經常居住境內或是非中華民國國民時, : 就境內財產為贈與行為時需課征贈與稅 , : 麻煩解惑,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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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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