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贈與稅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可愛仙人掌)時間20年前 (2005/01/25 22:1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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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inyin (尋找幸福的顏色)》之銘言: : 假設我已經有在工作 : 但爸媽還是會不定時匯款給我 : 每次金額都不固定 : 每筆金額也都不會超過100萬 : 因為之前有查一些資料 : 但還是有不懂的地方 : 應於什麼時候辦理申報﹖ : (一)贈與人在同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新台幣1,000,000元時 : ,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即贈與日)後三十日內,辦理贈與稅申報。 : 這個條文是說"贈與金額是用一年累積算的嗎?只要超過100萬就要申報?" : 那假設我在8月1日超過100萬 8月30日前要辦理申報 : 8/21爸媽又給我錢 這樣又要申報一次嗎? : 那之後只要每次爸媽給錢就要申報一次嗎? : (二)同一年內有二次以上之贈與時應如何填報﹖ : 贈與人每次贈與均應依規定申報,若在同一年內有二次以上之贈與行為,不論受贈人是否 : 為同一人,應於辦理後一次贈與三十日內申報時,連同同一年內以前各次贈與合併申報, : 並於申報書「本年度內以前各次贈與」欄內註明以前各次申報納稅情形,以便稽徵機關核 : 定。但各次贈與價值之合計數仍在免稅額1,000,000元以下者,可免予申報。 : 那像我的情況是一年超過兩次,文中"應於辦理後一次贈與三十日內申報時,連同同一年內以前 : 各次贈與合併申報" : 這句是什麼意思 我看不懂耶! : 請大家幫幫忙解答一下 : 謝謝 m(_ _)m 以(一)來說 6/1贈與101萬 > 100one 7/1前要申報 以(二)舉例來說 1/1贈與50one 6/1贈與49one 8/1贈與2one 當年贈與總額已超過免稅上限100one 所以應於8/1起三十日內申報 並將三次的贈與都合併申報 (既連同同一年內以前各次贈與合併申報) 那個所謂後一次就是第二次 但前兩次合計數未超過100one就不用申報 補充一點 利用夫妻贈與免稅規定進行對子女贈與 現行是有爭議的 舉例來說 夫贈與妻100one 贈與子100one 妻再贈與子100one 目前來說 國稅局解釋認為這有不妥之處 可能會將其視為單一贈與 -- 歡迎來到 選擇權討論版{不良牛牧場 bbs.badcow.com.tw} [喜好類] option 在股票市場中交易過兩、三年的人,幾乎都有一套自己的交易方法。 並且能因此而獲利,但是總體上的交易成績並不是非常理想。 因為他們永遠看不到自己的盲點,惟有拋下自我才能成功。 http://www.blogtw.com/blog.php?user=dor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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