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文學獎的獎金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星)時間21年前 (2005/02/03 23: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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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bee (崩解邊緣)》之銘言: : 去年參加文學獎 : 總共獲得22萬元的獎金 : 今年收到扣繳憑證 : 發現都被主辦單位弄到50薪資的類別 : 原本以為可以算是稿費(180000免稅額) : 現在可好 : 通通變成薪資50類 : 請問這就表示真的申報所得稅時 : 得把這22萬當作薪資所得嗎 : 天啊 :{ 如果您發現所得分類錯誤,可以向扣繳單位申請補發扣繳憑單;如果扣繳單位不理會,則 可以向國稅局或稽徵所檢舉。 部分納稅人的所得來源複雜,除了固定領薪水之外,三不五時還有兼差收入。由於兼差的 所得分類多元,經常有納稅人發現所得分類錯誤,例如屬於十八萬元以內免稅的演講、被 分到全部要課稅的薪資,或是可以先扣除百分之二十成本的執行業務所得、被分到薪資所 得,國稅局人員說,不同分類的所得、有不同的計稅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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