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文學獎的獎金

看板tax (稅板)作者 (星)時間21年前 (2005/02/04 11: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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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bee (崩解邊緣)》之銘言: : ※ 引述《alhung (星)》之銘言: : : 如果您發現所得分類錯誤,可以向扣繳單位申請補發扣繳憑單;如果扣繳單位不理會,則 : : 可以向國稅局或稽徵所檢舉。 : : 部分納稅人的所得來源複雜,除了固定領薪水之外,三不五時還有兼差收入。由於兼差的 : : 所得分類多元,經常有納稅人發現所得分類錯誤,例如屬於十八萬元以內免稅的演講、被 : : 分到全部要課稅的薪資,或是可以先扣除百分之二十成本的執行業務所得、被分到薪資所 : : 得,國稅局人員說,不同分類的所得、有不同的計稅方式。 : 那請問這22萬被歸類到競賽獎金 : 跟歸類到薪資 : 對於我今年申報所得稅影響有差別嗎 : 友的話我就要去凹了 : 如果課稅結果一樣 : 那就算了 參加競技、競賽所支付之必要費用,准予減除。 請檢據申報核實減除。 若是分類到薪資的話,就沒有成本、費用可以扣除。 若是可以屬於稿費,則 22 - 18 = 4, 4x(1-30%) = 2.8 萬 所得額,再與其它所得加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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