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文學獎的獎金

看板tax (稅板)作者 (崩解邊緣)時間21年前 (2005/02/04 09:2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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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hung (星)》之銘言: : ※ 引述《ebee (崩解邊緣)》之銘言: : : 去年參加文學獎 : : 總共獲得22萬元的獎金 : : 今年收到扣繳憑證 : : 發現都被主辦單位弄到50薪資的類別 : : 原本以為可以算是稿費(180000免稅額) : : 現在可好 : : 通通變成薪資50類 : : 請問這就表示真的申報所得稅時 : : 得把這22萬當作薪資所得嗎 : : 天啊 :{ : 如果您發現所得分類錯誤,可以向扣繳單位申請補發扣繳憑單;如果扣繳單位不理會,則 : 可以向國稅局或稽徵所檢舉。 : 部分納稅人的所得來源複雜,除了固定領薪水之外,三不五時還有兼差收入。由於兼差的 : 所得分類多元,經常有納稅人發現所得分類錯誤,例如屬於十八萬元以內免稅的演講、被 : 分到全部要課稅的薪資,或是可以先扣除百分之二十成本的執行業務所得、被分到薪資所 : 得,國稅局人員說,不同分類的所得、有不同的計稅方式。 那請問這22萬被歸類到競賽獎金 跟歸類到薪資 對於我今年申報所得稅影響有差別嗎 友的話我就要去凹了 如果課稅結果一樣 那就算了 ※ 編輯: ebee 來自: 61.71.72.179 (02/04 10:08)

218.167.196.25 02/04, , 1F
相信差別不大
218.167.196.25 02/04, 1F
文章代碼(AID): #120izDxA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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